這神父事後也十分後悔,不得不說,十六世紀的傳教士,素質還是有一些的,不知者不罪,外國雖然沒這個詞,但道理是相通的。於是便誠懇的跟他道了歉,並詳細說明,信上帝是不能吃血食的。
可這時候,偏偏碰到了一個來找神父做禱告的水手,這水手看到有人拿著豬血粥到敬愛的神父門口搗亂,自然十分生氣,跟病人爭吵了起來,病人這時候其實已經知道這是誤會了,但問題是這倆人語言不通啊,一個說漢語,一個說葡萄牙語,能說道一塊就真見鬼了。神父的漢語也就能勉強交流,還得是帶比劃那種,想做到同聲翻譯可差的太遠了,結果這倆人雖然誰也沒聽懂對方說得是什麼,可還是打起來了。
推搡中,病人熱氣騰騰的豬血粥,正好灑在了那個水手胸口掛的十字架上,這下事情就大條了,這是對主的褻瀆啊,憤怒的葡萄牙水手一時衝動,就將這個異教徒給殺了。
病人被水手給殺了,但是病人的家屬可不知道啊,他那個兒子正是血氣方剛的年紀,聽說父親死了,隻當是神父殺的,於是為父報仇的兒子便拿了把刀,把神父給殺了。
這下事情可大條了,神父在這夥葡萄牙人中的地位是非常高的,差不多是僅次於船隊司令華洛世,於是葡萄牙人吵著要將凶手法辦,而當地的縣丞認為,病人的兒子畢竟是為父報仇,就算殺錯了也頂多是個誤殺,在大明律法裏,為父報仇是孝道,是沒有罪的,就算殺錯了人也頂多判個流放。這澳門已經是大明的最南邊了,還能給放哪去?
而葡萄牙人則吵著要燒死這個殺害神父的凶手,兩方的衝突越來越大,到最後幹脆變成了葡萄牙人和澳門所有本地人的衝突。好在兩方人一個顧及對麵手裏的火槍,一個估計遠在俠客島上的小天,都還算克製,可也眼看就要壓製不住了,小天要是再晚來兩天,估計這就該血流成河了。
現在小天來了,兩方都覺得自己有理,也都覺得自己委屈,都在等小天給個說法。
信仰問題幾千年來一直都是統治者最為難的問題,尤其在這個時期的歐洲,神權甚至是淩駕在政權之上的,這個問題不解決,他跟葡萄牙人的合作也就到頭了,發生衝突的可能性不是沒有。
其實一個神父或者一個村民,放到國家政策的這個層麵都不過是小問題,但其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就比較嚴重了,華洛世再次提出,葡萄牙人需要更安全的生活環境,又提出了租賃澳門土地的請求。
主權問題是小天的原則問題,那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同意的,這次的事端其實解決起來也不難,各打三十大板也就是了,兩個被殺的都挺倒黴的,兩個殺人犯都還健在,小天幹脆將兩個殺人犯都判了死刑,但現在的問題已經不是這兩個殺人犯的問題了,他必須想辦法安撫住兩個方麵的怒火,以及如何保護好自己主權,又不把葡萄牙人逼走。
這其實相當的棘手,因為小天雖然爵位在身,但跟這地方的官府並沒有直接的上下級關係,而那個神父是教廷的人,跟華洛世也沒有從屬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