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來,馬副總聽了非常的不舒服。
在馬副總的影響下,工廠總監也是非常狂妄,有一次總監要將一個車間幾條生產線,搬到另外一個車間去,他給我打了聲招呼,我沒有馬上同意他的方案,認為搬車間涉及到工藝流程,比較重要,要在會議上提出大家商議一下,等我在會議上提起這件事時,總監說我們已經開始搬了,我有點生氣:“這種事情比較重要,即使我自己想搬也會拿到會議上來議一下,怎麼可以隨便說搬就搬呢?”
“我不是已經向你彙報了嗎?”
“但是我沒有同意呀!”
總監說:“你當時答應了”
“我隻不過當時回了一句可以考慮,但需要在會議上讓大家商議一下。”
總監馬上表示:“行,那以後我跟你說的話全部用錄音機錄下來,或者全部用書麵的形式簽字確認。”
我自信記憶力非常好,就算是當時兩個人出現口誤或沒聽清,退一萬步,就算上司是錯的,也用不著以後拿錄音機錄下上司的話吧?實在是太荒唐了。
我後來聽到總監爭辯時,急得火冒三丈口不擇言說的一句話才聽明白:“我是和老板打過招呼的。”有了老板的聖諭,難怪我總監擅自行動。
我馬上回應:“請你注意,我才是你的直接上司,我沒有同意,和老板打過招呼也沒用。”我明白總監的心理:我是老板親自招來的,我比你來的還早,你憑什麼管我呀!
再加上馬副總經常支持他,更是肆無忌憚,我知道,當時不把這個囂張總監砍掉,在工廠什麼工作都推行不下去,砍了總監,缺少一唱一和的搭襠,馬副總就會收斂一些。要不然工廠和銷售公司根本不可能混為一談,各幹各的……這個總監被辭退後,對馬副總情緒打擊很大,他以辭職來試探老板的態度,看看自己在老板心中有多少位置,但老板當時勸阻了馬副總,馬副總於是認為自己在老板心中還是有足夠的份量,可以與我這個總經理較勁一翻。
我和馬副總的第二次大衝突是寫培訓心得,我要求每個人必須寫培訓心得,沒寫的培訓時要在後麵罰站半小時,我也主動寫。第二次,我發現,其他的人都交了,馬副總沒交,在培訓完後,我說:“還有些人也許忙沒交心得,但下周必須交上來,否則按規定得站在後麵半小時。”我想給馬副總一個台階下。可是馬副總根本不領情,第二周,我翻閱了一下,發現馬副總還是沒交,我再想給他一個台階:還有誰沒交,主動一點。如果馬副總善於自嘲:我這周忘記了,我明天就交上來。我就好給他一個台階下,可馬副總依舊沒動,結果行政人資部點名了,最後點到隻有馬副總沒交,我過去輕聲提醒馬副總:“副總,遵守規定,到後麵站一會吧!”
馬副總把桌子一拍:“憑什麼要寫,你說要寫就寫呀?我就不寫,你能把我怎麼樣?”
已經僵持在哪兒,我不會在眾多人麵前和他吵,那樣隻會讓下屬看笑話,於是打電話給臻總,叫臻總帶他出去,第二天,臻總找到我:“你是把他逼到了極限!”
“我已經給他台階下,可他不懂下。”
“他認為你是針對他的。”
“在大家都沒寫培訓心得時,我規定沒寫要罰站,事前我不知道誰會寫誰不會寫,怎麼是針對他呢?而且,每次規定,我都能以身作則,其他人都能完成,就他不寫,說白了,他的特權思想在作怪。”
“他認為你不能用口頭命令代表規章製度,如果是規定,要先製訂出來,經過大家討論再實施。”
“企業現在不規範的時候,很多規章製度不健全,這時就是個人治的企業,還沒有到達法治的時候,有時工作中大家都方向模糊的時候,上司會根據他豐富的經驗來判斷,上司的指令這時就是製度,就必須遵守執行,為什麼一般的工作職責中都有一句‘執行上司安排的其他任務’,聯想公司總裁柳傳誌曾經就規定,開會遲到必須站著開會,他就能說到做到,在人治走向法治的企業,在製度還沒製訂出來之前,上司的指令就等同於製度,如果上司任何一個指令都需要大家去討論一翻,我們就一天到晚泡在會議室,不用去做事了。”
“副總說培訓心得一周寫一次,頻率太高了。”
“頻率太高也不能成為不寫的理由,因為大家都能做到,他就能做到,而且如果認為頻率太高,也要事前將意見提出來,而不是做事後諸葛亮,在執行做不到的時候才提反對意見。會議上就一團和氣什麼意見都不說,執行時就滿嘴牢騷抱怨,這樣什麼決策都會執行不下去。”
這件事最終不了了之,但下麵的話很快就傳開了:“楊總的規定隻能針對一般的管理人員,楊總拿馬副總沒任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