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主義者同盟這個在當時條件下自然隻能是秘密團體的國際工人組織,1847年11月在倫敦代表大會上委托我們兩人起草一個準備公布的周祥的理論和實踐的黨綱。結果就產生了這個《宣言》,《宣言》原稿在二月革命前幾星期寄到倫敦複印。《宣言》最初用德文出版,後來又用德文在德國、英國和美國至少翻印過十二次。第一個英譯本是由艾琳·麥克法林女士翻譯的,於1850年在倫敦《紅色共和黨人》雜誌上發表,後來在1871年至少又有三種不同的英譯本在美國出版。法譯本於1848年六月起義前不久第一次在巴黎印行,最近又在紐約《社會主義者報》上登載;現在又有人在準備新譯本。波蘭文譯本在德國本初版問世後不久就在倫敦出現。俄譯本是於六十年代在日內瓦出版的。丹麥文譯本也是在原書問世後不久就出版了。
不管最近二十五年來的情況發生了多大變化,這個《宣言》中所發揮的一般基本原理整個說來直到現在還是完全正確的。個別地方本來可已作某些修改。這些原理的實際運用,正如《宣言》中所說的,隨時隨地都要以當時的曆史條件為轉移,所以第二章末尾提出的那些革命措施並沒有什麼特殊的意義。現在這一段在許多方麵都應該有不同的寫法了。由於最近二十五年來大工業已有很大發展而工人階級的政黨組織也跟著發展起來,由於首先有了二月革命的實際經驗而後來尤其是有了無產階級第一次掌握政權達兩月之久的巴黎公社的實際經驗,所以這個綱領現在有些地方已經過時了。特別是公社已經證明:“工人階級不能簡單地掌握現成的國家機器,並運用它來達到自己的目的。”(見《法蘭西內戰。國際工人協會總委員會宣言》德文版第十九頁,那裏把這個思想發揮得更加完備。)其次,很明顯,對於社會主義文獻所做的批判在今天看來是不完全的,因為這一批判隻包括到1847年為止;同樣也很明顯,關於共產黨人對各種反對黨派的態度問題所提出的意見(第四章)雖然大體上至今還是正確的,但是由於政治形式已經完全改變,而當時所列舉的那些黨派大部分已被曆史的發展進程所徹底掃除,所以這些意見在實踐方麵畢竟是過時了。
但是《宣言》是一個曆史文件,我們已沒有權力來加以修改。下次再版時也許能加上一篇包括從1847年到現在這段時期的導言。這次再版太倉卒了,以致我們竟來不及做這件工作。
卡爾·馬克思弗裏德裏希·恩格斯1872年6月24日於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