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後,我來到一個小縣城工作。

作為一名圖書館的工作人員,每天的日子沒有什麼新意。

唯一的樂趣是上班期間看一堆沒有營養的小說。偶爾也寫個小短篇,自娛自樂。

拿著那點微薄的工資,我在外麵租了個房子。租金很是便宜。

每天早上,我七點起床,洗漱過後,到樓下的燒餅鋪買個餅。然後騎著我那輛破二手自行車上班。有時心情好或手頭稍微寬裕一些,我就讓做餅的師傅再打個雞蛋。

偶爾打電話,也是用公共電話亭的投幣電話。

投個一塊錢的那種,連張ic卡都不舍得買。

而我那點工資也不夠買個手機。

我是個非常沒有抱負的人——要不是沒那個姿色,我說不定會嫁個富翁當米蟲。

有時也會想想我為什麼要考大學。

不過得出結論是大學可以混吃混喝整整四年。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

過得平平淡淡,很清閑。

這也是當初我來這個小縣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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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已經有一年的時間了。

身邊年輕的同事總是待得不長,換了一個又一個。

也是,年輕人中沒幾個人能忍受得了這種平平淡淡的生活。

他們需要的是可以給他們活力和生氣的地方。

身邊的同事中有一個已經五十有幾。一次她與我閑聊,說很多年輕人出去曆練。她說機會雖多,但人更多,大部分人終究還是會回來的。

於是她不屑於年輕人那些有些虛幻的夢。

她已經老了,無論在心理上還是在生理上。她已經沒有那種精力了。

就像一個白饅頭,沒有經曆過挨餓的人覺得平乏無味。經曆過的很人珍惜,甚至有些過了頭。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不是很讚同,但也明白這個世界上哪有那麼多的人成功。

不過在圖書館呆久後,發現一個問題——大部分人不會選擇看名著。

好吧,我也是一個。

一次,正在埋頭看書的我很驚訝地看到麵前有一本名著。

抬頭一看,發現是個上初中的小孩。

問了他之後,發現是老師讓他看的。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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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一年多的時間過去,我開始變得和這個小縣城融合起來。

原先是有些很鮮豔的衣服,但後來發覺好像顯得太年輕了,和身邊的人完全不搭。

於是衣服就開始嚐試著穿比較樸素和穩重的顏色。

我開始在一些小賣場與擺攤的大媽砍價,像挑魚刺一樣挑她們衣服的錯處和質量。

那些大媽後來看到我,都會不由自主地給我低一些的價格。

反正最後也是要被我給砍掉的。

而換作以前,我雖然很想砍價,但從沒砍過。因為有些不太敢。

而我本就沒幾雙的球鞋更少了,穿的鞋大多是那種五到十元的拖鞋。

偶爾,領導來檢查,我便拿出懶人拖來敷衍。

大部分時間,我隻潦草地紮個馬尾辮就去上班。

後來幹脆煩了,剪了個清爽的短發。

同事以為我是跟風,但其實隻是花個幾元在理發攤上理得而已。

於是我在這種日子裏變得越來越邋遢。

大學時,曾經有個好友。她天生條件很好,平時最主要的事就是做保養。

她看不慣我平時穿的帆布鞋和牛仔褲,於是每次上街都拉著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