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電力安全生產管理
管理縱橫
作者:丁斌開等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電力逐漸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與重要內容,各行各業對電力的需求更加迫切。電力企業安全運營是整個企業發展的基礎,有助於企業持續健康的發展,並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針對縣級電力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了分析,並提出了加強電力安全生產管理的對策,以期提升縣級電力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關鍵詞】縣級 電力企業 安全生產管理
一、縣級電力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縣級電力設施保護方麵底氣不足。
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7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此法提出以後,明確規定了電力建設、電力設施的維護等注意事項。但是現實中,縣級電力企業還沒有具體的執法權利,尤其是電力保護區甚至是重點保護區內出現的違章搭建、違章植樹以及電力關鍵設備被盜等影響到電網安全運行的事件,隻能請求縣級政府依法幫忙協助解決。縣級政府在介入調查以後,除了基本的了解、協調之外,通常不會采取強製性改善措施。因此,縣級電力保護區內依然存在違章搭建、違章植樹以及重要電力設備被盜等問題,沒能得到有效解決。從這些存在的實際問題來看,我國縣級電力企業在電力設備保護方麵難免處於尷尬境地,暴露出底氣不足的問題。
(二)縣級相關負責人員責任心不強,安全意識淡薄。
縣級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一直存在一個根源性的普遍問題,就是電力安全意識與責任心不強。“安全重於泰山”一直是縣級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服務宗旨,這些年必定也有所深入人心,但是依然是時而緊張,時而鬆懈,責任感不強。另外,相關工作人員缺乏自我保護意識,認為潛在發生意外的可能性較小,在實際施工中會出現偷工減料,不嚴格按照規章製度來執行安全生產管理措施等現象,導致出現了很多嚴重後果,給國家、社會、人民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三)縣級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不足。
縣級電力企業生產一線人員力量比較薄弱,目前存在結構性缺員的現象,如變電運行、設備維護維修等專業工作人員後備力量不足。由於最近幾年社會現實的“殘酷”,縣級電力企業有裁員或員工內退的情況,這是形成以上現象的部分因素;在科學技術的推動下,縣級電力企業也會引進一些檔次高的電力設備,但是專業技術人員的引進與培訓卻無法及時跟進,這些無疑也暴露出了縣級電力企業人員基礎力量不足的問題;縣級電力企業為了更好的控製成本,導致員工的政治、經濟、社會保障等方麵大幅度降低,這樣會影響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因此,導致員工的責任心不斷下降,給縣級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帶來了不良影響,影響了縣級電力企業安全、穩定的發展。
(四)縣級電力企業安全生產考核製度不健全,缺乏執行力。
縣級電力企業安全生產普遍存在“礙於情麵”的情況,安全生產責任製度考核成為走過場的考試,主要是應付上級的檢查,獎金輪流拿,無法實現通過獎勵調動員工積極性的目標。長期存在獎罰失效、獎勵不及時、考核隱秘化等現象,讓縣級電力企業的員工對安全考核失去了“嚴肅”的心理,最終讓各種考核失去了意義,流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