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殺人就殺人吧,還把人吸成幹屍……不對,就算他吸吧,怎麼能把人吸成幹屍?這還真是駭人聽聞。
脖子發涼歸脖子發涼,沈威還是提了被關押起來的大學生小王。
小王本名王飛鵬,家裏是老老實實的農民出生,莫說是殺人了,從上學到現在,就是連架都沒打過。
對於這一點,沈威倒是能夠看得出來,小王這個人長得白白淨淨,一股子書生氣質,在廠子裏也是人緣極好,根本幹不出這種殺人放火的事。而且更主要的,小王根本就沒有殺錢有三的動機,莫說是動機了,他事先連錢有三這個人見都沒見過,連名字都不知道叫什麼,怎麼可能殺人?但即便小王在公安局裏一個勁的說人不是自己殺得,刀子上有他的指紋,卻是無可厚非的……
按照中國當時的政策,殺人,是要槍斃得!
小王的父母聽說自己的兒子殺人,千裏迢迢的從村子裏趕了過來,又是哭又是鬧的跪在了局裏領導的麵前。
小王這個事在市裏傳的沸沸揚揚,領導也是略有耳聞。被小王父母這麼一鬧,領導隻好給沈威下了死命令,限期破案!
但這個案子應該怎麼破,沈威也是一邊兩個頭——大啊!
姑且不說錢有三那具已經變成幹屍的屍體,就說是小王現如今這個樣子,哪有一點殺人時的生猛模樣啊?不要說是他父母了,就是公安局的人也認為小王不應該是殺人的人,但事實擺在眼前,證據擺在眼前,法律麵前,沒有人可以逃脫的……
沒有辦法,沈威隻好將目光放在了死者錢有三這邊,小王那邊,卻是隻有等著精神鑒定了,如果鑒定成功,確實是精神病的話,小王倒是可以保住一條命,但現今看來,想成為精神病都難……
而與小王相對的,死者錢有三卻是個有名人,家裏三代經商,在順風街開著一家玉器店,附近十裏八鄉愛好玉器的人,倒是經常會去錢有三的玉器店買玉器。
沈威對於玉器,雖然不能算是精通,倒是經常聽家裏的老爺子念叨過幾句。如今聽說錢有三是開玉器店的,便興起了去走訪走訪的念頭。
所以他將局裏的小王扔給了小李,自己帶著小朝去了錢有三的玉器店。
小朝和小李一樣,同樣是剛剛到任的新人,隻不過比之於小李,小朝要有本事的多。
記得剛到局裏那會兒,小朝成天跟在沈威後麵,嚷嚷著要捉罪犯,沈威沒辦法,給了他一身工商局的衣服,說道:“你明上早市上去,那些擺地攤的你要是能抓住一個以後咱局的人都歸你抓!”
結果第二天,沈威剛剛來到局裏,一身工商局衣服的小朝就將五六個早市上擺地攤的人押了過來。至此,全局的犯人基本上也都歸小朝抓了。
帶著小朝來到了錢有三的店麵,沈威也是吃了一驚,從資料上看,這錢有三人長得歪瓜裂棗的,這門麵倒是不錯,做的還挺大的……真是應了一句老話,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鬥量。
錢有三的事情,傳的滿城風雨、沸沸揚揚,說什麼的都有,但大體離不開妖魔鬼怪一類的事情,而因為這件命案的緣故,錢有三的店麵也是蕭條荒落,沒有幾個人來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