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歲的我,也出落成一個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就說是傾國傾城也並不為過,這樣的我,也注定搶了某些人的名頭,擋了某些人的財道。香香(當時的花魁)第一次看到我後,就時不時的找我麻煩,我想,她看到我時的第一眼,就恨上我了吧。我很想說,女人何苦難為女人,雖然我那時還不算是個女人。所幸,她的那些動作,並未給我帶來太多的困擾,反倒給我無趣的生活添了不少色彩,當然,這我是不會告訴她的,果然,我很善良。
進了青樓,便是一輩子,即便是有朝一日,出了這“醉紅塵”的門兒,卻也改不了這風塵女子的名頭。不過我又怎會為此自哀自怨呢?既是改不了的事兒,又何必跟自己過不去呢?生活一開始便有些不幸,又何必再增添不幸呢?我沒興趣變成一個真正的的悲劇,人生應適當的享受,無力改變的事兒不必去糾結,凡是大可隨心而為。
所以,我從不刻意去取悅誰。福禍誰又能料呢?再小心也逃不開那個劫,又何必為難自己呢?禍從天降的事並不少見,尤其是我們這些青樓女子,保不齊哪些話就得罪了某些了不得的人。即便再小心不也隻是徒勞。沒有誰會為了一介風塵女子來開自毀前程,人最是自私。樓裏的姑娘,沒有命,隻是錢!有時,我倒想,做隻兔子也是好的。
一切不會因為,某個人的祈求而改變,該來的,總是躲不過的!我十三歲了,一個讓我恐懼,卻又不得不麵對的事實。
那天在忐忑中依舊度過。時間從不停駐。我想,這是命!我逃不開的命!十歲那年便已注定了的命,三年裏慢慢認了的命!但我又有何權利指責?畢竟,我終究是認了命,那麼,好的壞的便也都是認了的。
嗬,可惡的命!(雖然認了,可還是想要這麼說)但比起一些人也算是好的了,舊社會,受苦受難的又何止一個兩個?但誰又會在意,壓迫者做的心安理得,受難者認命的承受。根深蒂固的思想,被洗腦的人,誰又來拯救!隻會像我一樣認命,僅此而已!反抗?哼!連以卵擊石都算不上的!以卵擊石總還是能汙了石頭的。
我想,人的一生中,總是有些日子是要被銘記的,終生不忘。好的,壞的。即使不願,卻也是忘不掉的。無論再不願麵對,但,承認吧!終究是忘不掉的。那一天,我接客了。我知道,有什麼,像那華美的瓷器一樣,摔得粉碎。再無拚起的可能。
那一刻,我才知道,我隻是個計女。一件物什而已。
我想日子也便會這樣過去,直到盡頭。但命運這事兒,誰又能料呢?
那一年,我十六歲。花開的季節,隻是,我卻早已開放。
三年的時光不過彈指一揮間。竟又是一個值得銘記的日子。我遇上了他,或許是他走向了我更加貼切。總之,命運的齒輪轉個彎,又開始轉動了。
我的人生,好像總是以三年為單位來計算的。一段學藝,一段看客,又是相遇,然後呢?我不知道。
那一天,樓裏來了個貴客。雖然樓裏的達官貴人並不少見,但王爺倒是頭一回。畢竟,這是洛城,不是京城。
傳聞,他很帥。
我對著鏡子隨意的畫著妝,三年的時間,這張臉,早已退去了當年的青澀,越發的,絕豔傾城,魅惑人心。
好笑的看著那一臉花癡相,喋喋不休的彩蝶,心裏竟也不由生出幾分好奇,畢竟。彩蝶也不是什麼沒見過世麵的丫頭,跟著我的這幾年,青郎才俊也是見了不少。就連江湖上有名的玉麵公子也不成讓他如此激動。
有時緣份,隻因一份好奇。
不出所料,媽媽照例的詢問了一下便離去了。三年的時間,不算太長,卻足以改變很多。三年的時間,醉紅塵,已經成功的從洛城最大的青樓,躍居為璃國最大的青樓。老板自是換了的,不過卻是極少有人知道的。規矩自是改了不少,那些規矩,對於樓裏的姑娘來說,無異於天大的喜訊,自是無人反對的。隻要有足夠的銀錢贖身,不接客也是可以的,甚至離開醉紅塵也未嚐不可,這在以前是絕不敢想象的(在此之前,並無清倌人一說。)。不過,大多數的姑娘都像我一樣留在了樓裏,一半兒是無處可去,一半兒是賺錢養老。贖了身,也是可以在樓裏獻藝的,銀錢二八開,不願也是不會強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