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電影院,寫手下了車。按照習慣,男人去買了電影票,順道去排隊買了爆米花和可樂(喂喂,哪裏順道了?)。寫手站在入口處等男人。
男人抱著爆米花,衝寫手搖了搖手裏的票,微笑著說:“看來我們比較幸運,居然還能買到票。”
寫手看著他:“你看起來不是很想看這場電影呢。要不然我們現在去你的車上補覺?應該還來得及。”
男人把爆米花遞給寫手,說:“也不是。就是忙碌工作完之後隻想好好休息,沒有人會想看恐怖片放鬆吧?更何況,這已經是第二次看恐怖片了。道具不夠逼真不說,特技渣的讓人讓人都不知道該吐槽什麼。”
寫手聽著抱怨,然後排到的時候檢票進場。寫手拉著男人找到位子。位子其實有些靠後,比較隱蔽,看電影的話算是視角不太好的地方,如果是兩個人補覺的話,卻是個相當不錯的好位子呢。對於兩個都沒有好好休息的人來說,絕對是個不小的誘惑。
於是兩個人花了一百多塊錢睡了一個小時左右的昂貴的覺。(真是有錢人)
電影結束以後,寫手先醒的。隻要是散場的燈太亮了,讓她有些不適地睜開眼睛。然後輕推了邊上的男人一把,說:“走了,電影結束了。去吃飯。”
男人醒過來,看了寫手一眼,然後站起來走出去。寫手看了一眼男人徑直離開的背影,眼睛裏不知道映出了什麼,停了一會兒,然後走出去。
走過去的時候,就看見男人已經坐在車裏了。寫手很平靜地打開車門坐上車,係上安全帶。
……
尷尬。
男人發動了車,然後去他們之前定好的那家餐館吃飯。
一路上,寫手望著車窗外的景物發呆。來的很突然的沉默,寫手不知道該說什麼。大概是男人的反常,又或者隻是起床氣。但是寫手在當時卻看到了男人眼中的防備以及……厭惡。是的,厭惡。討厭她嗎?既然如此有何必勉強自己呢?又不是在拍什麼偶像劇,這隻是生活而已。
寫手一直都有隨身帶mp3的習慣。她從口袋裏取出mp3,然後帶好耳機,聽歌。都是一些古風的歌或者是英文的。
寫手聽歌,男人專心致誌地開著車。感覺兩個人好像莫名其妙地就生分了,沒有任何的理由,任何的預告。
到了。下車。
“其實,你如果真的那麼討厭我,甚至到了厭惡的地步的話,不必勉強你自己非要和我相處。到時候我會去解釋的。”在男人下車的時候,寫手還是決定說些什麼。畢竟她還是沒有辦法做到勉強自己和一個討厭自己的人呆在一起。隻要一想起這點,眼前這個再怎麼順眼的男人,看著也隻覺得不舒服。
男人的動作頓住了,果然呢,她還是注意到自己的異樣了。男人看見寫手已經走進餐館,在原地待了一會兒,然後跟了上去。事實上,他不知道該如何解釋,更不想陳述些什麼,他從來就不是那樣的人。隻是這是他第一次遇見能夠讓他產生好感的人,不想就這樣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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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少,所以今天有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