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SARS後香港:調查與問責(1 / 3)

SARS後香港:調查與問責

封麵故事

作者:王鴻諒

調查的挑戰

香港正式從世衛組織的SARS疫區名單中解除是2003年6月23日。3個半月後,10月11日,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就一致通過成立嚴重急性呼吸係統綜合征專責委員會。10月31日,專責委員會成員名單公布,11名立法會議員入選,他們是羅致光、梁劉柔芬、丁午壽、朱幼麟、何秀蘭、李柱銘、陳國強、陳婉嫻、鄭家富、麥國風和勞永樂。

這11人的委員會裏,羅致光擔任主席,他也是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係的副教授。“為什麼會選我當主席?”10年前羅致光也問過自己這個問題。2013年2月22日,本刊記者的到訪,對他來說也像記憶重啟:“我是民主黨成員,香港立法會的曆史上,由反對派民主黨成員來擔任調查委員會主席,我是唯一一個。”

“我與立法會其他黨派的關係很好,我是民主黨醫療政策的發言人,我也是大學教授,身份相對獨立超脫。當然,還有當時政府對我的信任。”羅致光對本刊記者分析說,“SARS初期,我的看法和立場與政府分別不大,我覺得社會的反應有些過分了,太大了。SARS造成的影響是很大,但香港人自己也有問題,一般的香港民眾對健康問題太過依賴專業醫務人員,自己的認識不多,什麼都不知道,當遇到SARS這樣的大問題,對政府和專業機構失去信任,他們的行為和反應就很激烈。比如口罩,戴口罩是為了避免把病毒傳播給其他人,而SARS期間卻是保護自己。所以我覺得應該理性地處理這個問題,可能正因為如此,雖然我是反對派,但也是香港政府當時認為最安全的人選吧。”

在香港的曆史上,由立法會組成專門的調查委員會對一場傳染疫病做調查,這還是第一次。羅致光覺得,原因還是SARS對香港的影響太大了。“這是香港立法會與行政機關的關係問題。立法會有責任來判斷政府的施政是否正確,疫情從初期到高峰,政府的做法有什麼值得改善的地方?立法會要代表公眾來做一個調查了解。”不過,他並不認同用“恐慌”來描述當時的香港,他覺得“整個香港社會的反應,還是文明的反應,醫護人員都在堅守崗位,沒有人逃離”,他選擇的表述是:“社會的互動能力突然降低。街上很冷清,茶樓沒有人,不能說是死城,但靜得不得了,對人心的影響很大。”

專責委員會的調查任務,委員們經商議達成共識,是“研究政府與醫管局在處理SARS爆發期間所做出的決定,以及做出該等決定的過程,借此審視決策及管理階層人員的表現及須承擔的責任”,“不應試圖研究臨床及醫療方麵的事宜,例如在醫治SARS病人時采用的治療方法”。此外,“專責委員會並不認為本身適宜就任何與專責委員會調查的事宜有利害關係的人士的法律責任做出裁決”。羅致光很清楚,“要完成這個調查,避不了得罪人”,“當上這個主席的時候,我就決定2004年不會再參選立法會議員了,所以這些都不是問題”。他也相信,“當每一個人有自己清楚的立場,對自己有一個要求的時候,其他人會尊重的”。

從2003年12月13日到2004年4月24日,專責委員會舉行了30次公開研訊,向73名證人錄取口頭證供,每一場都通過電視向公眾直播。諸多時任官員,包括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林煥光、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衛生署署長陳馮富珍等,都在接受研訊之列。

10年之後再來回顧,羅致光依舊感慨:“專責委員的調查是一場挑戰,不過,我喜歡挑戰,沒有挑戰我不一定會願意當這個主席。”“每一天要看的文件都有一尺多高,全部的文件,差不多可以裝滿一整個書櫃。我除了上課教學,幾乎都沒有時間回港大,大部分時間都在立法會看文件。”“每一份文件都要看,不僅是看,還要比對,同一個事情不同人的說法差別在哪裏?差異是否重要?要反複比對。”

這種差異的存在,也是調查中的困難所在。羅致光告訴本刊記者:“SARS發生在2003年的3月到6月,對每一個人的影響都很大,所以我相信每一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反思,而另一方麵,政府也早就開始了自己的調查。”在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的調查開始之前,10月份已經公布了兩份調查報告,第一個是10月2日衛生委員會嚴重急性呼吸係統綜合征專家委員的報告,第二個是10月16日醫管局委任的SARS疫症檢討委員會的報告。“專責委員會已經是第三輪調查了,這就意味著,這麼多個月以來,大家已經反複重新看同一個問題,已經加入了不同的分析和反省。換句話說,從過去的6月到10月,各方都可能已經重新建構了一個說法,一個因前麵的調查者們跟當事人的互動而產生的新故事,跟原始的事實可能已經有分別了。我們其實分不清楚,哪一部分是真正發生了的事情,哪一部分是他們希望或認為發生了的事情。” “找到真相是什麼,其實是不容易的。”羅致光感慨,“整個研訊差不多像一個法庭調查,這是唯一一次,我覺得自己像個法官。”

廣華醫院與源頭病人

專責委員會舉行的公開研訊,第一個議題就是廣華醫院的個案調查。用AA指代的這名病人,是廣州中山二院的一位腎科教授,2003年2月21日從廣州到香港參加親戚的婚禮,2月22日在廣華醫院入院。他被認為是香港的第一例SARS源頭病人,但是廣華醫院並沒有因此發生大規模交叉感染,而廣華醫院剛好與廣州中山一院是姊妹醫院。AA入院之後兩天,中山一院就聯絡到廣華醫院,希望他們找好的專家給AA診治,又有3名院長級別的醫生從廣州過來探望。這種幸運和巧合,後來引發了某些傳言,認為這次求醫早有安排,是試圖從香港的醫護界獲取資料,以了解這種不知名疾病的病原體,廣華醫院事先收到預警。這些說法甚至在香港的醫護同行之中也傳播著。

見到陸誌聰醫生,是今年的2月22日,距離AA入院剛好10周年。他是當年廣華醫院的行政總監,負責醫院的日常管理,現任港島西醫院聯網總監和瑪麗醫院行政總監。10年前的立法會調查,第一場公開研訊,他就是出席接受盤問的證人之一。再回憶起來,陸誌聰告訴本刊記者:“我並不會對當年的調查覺得不公平,我們自己內心坦然無愧,在當時盡到了最大的防範努力,能做的都做了。這個調查也替我們澄清了傳言,最後的結論裏,對廣華醫院也是讚揚比較多。”

調查還原的過程裏,廣華醫院的幸運,來自部分醫護人員的專業和審慎。2003年2月22日上午11點多,AA在妻子和妹妹的陪同下前來就診,AA是21日從廣州到香港的,來了之後還與家人外出購物,22日突然不舒服,這家醫院就在他住的京華酒店附近。他住在酒店的911房——現在,雖然京華酒店已經換了名字,但911房從此永久關閉了。事後醫管局的調查顯示,在AA的短暫入住期間,京華酒店一共有7人被感染,包括加拿大、新加坡和越南的客人,以及一名香港訪客。這名訪客,成為威爾斯醫院的源頭病人。不過那個時候,一切都是未知數。AA和普通病人一樣,先在登記處登記,再來到急診室分流站,他們都沒有戴口罩,醫護人員也沒有任何防護。當值護士楊少芬例行詢問病情,隻得知這位60多歲的老人“心跳、氣促,已有4天了”,但“沒有糖尿病、心髒病、血壓高等問題”,家人說他在2月份患過肺炎,但是已經康複。直到用儀器做完血液含氧量測試,護士才覺得AA情況很嚴重,正常人的血液含氧量測出來是100%,而他雙手測試都是65%,因此馬上安排AA進入急症室的急救房。

急症室顧問醫生周建華看完病曆,決定先輸氧,他在急救房看到AA的時候,病人已經戴著氧氣麵罩在輸氧,血液含氧量升到了95%,神誌很清楚,能說出完整的句子。他依舊說自己氣促、發燒、有少許胸口痛,又說他自己本身是醫生,不久以前曾經在內地染過肺炎,服食了一些抗生素,已經痊愈。他還強調自己並不是“那一種肺炎”。X光部的職員推著X光機去急救房替AA照了一張肺部片子。按照慣例,周建華呈報了自己的上司、急診室顧問醫生吳振華。

吳振華要求急診室所有醫護人員在治療AA的時候戴上口罩,這是AA入院之後,第一次有醫生強調防護措施。他的審慎,是因為2月12日醫管局總辦事處就發出了有關監察嚴重社區型肺炎的備忘錄,他知道這份備忘錄,而且留意到傳媒對廣東的報道。吳振華做的另一個決定,是將AA轉入深切治療部(即ICU),他的依據是臨床診斷:“肺部X光片出來,正常的肺應該是黑色的,因為裏麵都是空氣,但他的兩麵肺全部花了,全白了。根據這些,我們估計這個病人遲早都要用輔助呼吸器,通俗一點說便是插喉,插了喉之後就需要更多醫務人員來護理,而最適合的地方是ICU。”接下來,ICU的顧問醫生屈誌亮也表現出值得稱道的專業警覺,他並不知道醫管局12日的那份備忘錄,但他留意到了媒體對廣東的報道,知道AA來自廣州,又有肺炎症狀的時候,果斷決定把AA送入有負壓和呼吸輔助設備的隔離室,他還要求ICU的醫護同事做好足夠的防護,包括N95口罩、保護袍及手套。AA一直不肯相信自己的病情,直到屈誌亮給他看了那張全花了的肺部X光片。他的情況惡化得很快,23日淩晨已經需要用輔助呼吸器,最終於3月4日不幸離開。

陸誌聰是“2月22日當天接到ICU主管的電話,才知道AA入院”。他並不認識AA,“廣華醫院在內地的姊妹醫院是中山一院,不是AA所在的中山二院”。不過,負責與姊妹醫院交流聯絡事務的外科部部門主管葉維晉醫生,還是在2月24日上午接到了中山一院院長辦秘書的電話,說他們有一位教授入院,希望能安排一些呼吸科專家去看看他。葉維晉第一個找的就是港大微生物係主任袁國勇,因為當天袁國勇休假,就再找了微生物係的副教授何柏良。何柏良判斷AA屬於緊急情況,就找了自己的同事肺科專家曾華德副教授一起出診。可是他們到達的時候,AA已經用了輔助呼吸器,除了看X光片和血液報告,他們無法再獲得任何新信息。AA的標本中午就送去港大瑪麗醫院,做了至少10種的快速檢測,沒有找到確切的病毒。當天下午,葉維晉接到了3位從廣州過來探病的院領導,他們問了一下情況,拿走了剛剛出來的一個化驗結果,並沒有停留多久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