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陰婚(1 / 2)

第二十二章陰婚

冉靜兒又要開始講了,而所有人都將目光集中在了她的身上,不過她卻將目光投向了我,眼神當中不禁流露出了淡淡的傷感。

為什麼她的神情會讓我產生一種心疼的感覺?

“你們聽說過陰婚嗎?”冉靜兒的目光掃了一眼四周的人。

我聽到冉靜兒的問題也是一陣發懵,陰婚?我不自覺的突然想起了夢中那張滿是屍斑的臉。

其他人也是不明所以,不過一個年紀大約六十多歲的老者不禁輕“咳”了一聲,輕聲說道:“這陰婚我倒是知道一些,小姑娘看看我說的對不對!”接著那老者就滔滔不絕的講了起來。

陰婚,也叫冥婚,是為死去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她)們完婚,他(她)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

因此,一定要為他(她)們舉行一個陰婚儀式,最後將他(她)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並骨合葬,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裏出現孤墳。

男女定親後,若婚前男子死亡,女子也要出嫁成親,拜堂時由亡夫姐妹抱“神主牌”和新娘舉行婚禮。

新娘從此終身苦守空房,稱上門守節、未婚守孝。有的女子不願上門守寡,另嫁男人,但人們認為是第二次婚姻,是“斷線女子”。

婚後年節要為她的所謂“前夫”祭祀亡靈。老人們出於疼愛、想念兒女的心情,認為生前沒能為他(她)們擇偶,死後也要為他(她)們完婚,盡到做父母的責任。

其實,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舊時人們普遍迷信於所謂墳地“風水”,以為出現一座孤墳,會影響家宅後代的昌盛。

當時有些“風水家”古時候稱之為“堪輿”為了多掙幾個錢,也多竭力慫恿搞這種陰婚。陰婚多出現在貴族或富戶,貧寒之家很少搞這種活動。

陰婚在漢朝以前就有了,由於陰婚耗費社會上的人力、物力,毫無意義,曾予禁止。《周禮》雲:“禁遷葬與嫁殤者。”但此風氣,始終沒有杜絕,甚至有的直接表現在統治者身上。

比如曹操最喜愛的兒子曹衝十三歲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為曹衝的妻子,把他(她)們合葬在一起。

宋代,陰婚最為盛行。據康譽之《昨夢錄》記載,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說親,然後進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後,就各替鬼魂做冥衣,舉行合婚祭,將男、女並骨合葬。

《元史?列女傳》記載:“子弟死而無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傳》也記載:楊死而其未婚妻殉;劉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後皆迎柩合葬。

清代,這種婦女殉葬冥合的習俗,隨著貞節觀的加強,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禮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衝擊才逐漸消失。

死人結婚的儀式混雜了紅、白兩事的禮儀,依當事人的主張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來說,冥婚要通過媒人介紹,雙方過門戶帖,命關和婚後取得龍鳳帖。男方放定也是要進行的,一半是真的綾羅金銀,一半是紙糊的各種衣飾,最後在女方家門口或墳上焚化。

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陰婚風俗的殘餘現象,還有個別家庭辦死人與死人結婚的“喜事”,謂之“搭骨屍”,男、女兩家親家,謂之“骨屍親”。

早年,這種“婚禮”的迎娶儀式多在夜間舉行,有時,人們正在安睡之際,忽被街巷裏的鼓樂吵醒,原來是“搭骨屍”的。

抬著一頂紙轎子,由單鼓、單號、單嗩呐吹奏前引。有的則不用這種形式,仍用八抬大轎,全份金燈執事,原來隻娶一張女人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