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說虛構性特征漫談(1 / 2)

小說虛構性特征漫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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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新茂 陳晨 吳思穎

【摘 要】虛構性是小說的一個重要特征。本文將就關於小說虛構性的一些話題,從現實、從曆史,從正麵、從側麵等多角度展開具體陳述。

【關鍵詞】小說;虛構性

一、被人忽略的小說的“虛構性”

長期以來,在對小說這一文體的內涵界定和教學過程中,一個重要的、甚至可以視為本質的特征——虛構性,卻常常被我們所忽略。

例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就這樣定義小說:“一種敘事性的文學體裁,通過人物塑造、情節安排和環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來表現社會生活的矛盾”,如果我們化繁為簡,從這個定義中抓幾個關鍵詞,我們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具備人物、情節、環境三要素的敘事性文學體裁便是小說”,乍一看,這個定義似乎很在理,但細細想來,若以此定義,諸如寓言、神話、敘事散文、名人傳記、史書……豈不都要統統歸於小說一類?筆者看來,之所以出現這樣的錯誤,就是因為這樣的定義遺忘了小說的本質特征——虛構性,也正是這種舍本求末的定義方法,造成了小說的定義不具有唯一性。

在中學教育有關“小說”教學過程中,小說的虛構性也常常被教師所忽略。大凡接受過中學教育的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曆,當老師講解文體為小說的課文時,無非是從所謂的“小說三要素”著手:談一談環境描寫的作用、理一理故事情節脈絡、分析分析人物性格……因為很少有老師強調小說的虛構性特征,所以青少年在閱讀文學作品的時候,心智不夠成熟的他們很容易陷入“虛實不分”的誤區,直接導致他們形成錯誤“曆史觀”“世界觀”,甚至釀成慘劇,諸如“某某少年閱讀某穿越題材小說後,便模仿主人公觸電以求穿越”的報道屢見不鮮,便是很好的佐證。

二、從“小說”之名的演變,看小說的“虛構性”

“小說”之名古來有之,最早見於《莊子.外物》“飾小說以幹縣令”,依魯迅之言,此“小說”者,乃“瑣屑之言,非道術所在”,後世桓譚言“小說”乃“殘從小語”,《漢書》言“小說者,街頭巷語之說也”……再後世有關“小說”的說法,紛繁複雜,我們不再贅述。

但無論是“瑣屑之言”,還是“殘從小語”,亦或是“街頭巷語之說”,皆不離“短書不可用”的觀點。“短書”即指小說,“短書不可用”意思是說:“小說是不足為信的”。因為古人認為,小說出於“稗官”之流,隻不過是些道聽途說、憑空而造的話罷了,所以小說是不足為信的。從“小說”內涵之演變,我們不難看出,小說的虛構性特征已經蘊含在“小說”這個稱謂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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