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十四 交易(上)(1 / 2)

兩次連續擊敗蓋倫,查爾斯的內心對自己充滿了自信,如果說第一次是僥幸獲勝,那麼第二次就是憑借實力獲勝了,當然,裝備也是實力的一種。

所以從廣場回來,查爾斯就拿著那根法杖翻來覆去地觀察,這次要不是靠著這根法杖,那麼決鬥的結局無疑是悲慘的。

這次決鬥使查爾斯得到了一個寶貴的經驗,那就是裝備的重要性。他在考慮著下個月的生活費到手,能不能動用其中的一部分金幣把這根法杖從李斯特老師手裏買下來,哪怕貴一點也沒關係。

詩人狄蘭的看法卻是不同,他堅持認為當務之急還是要在個人形象上花金幣,因為查爾斯已經是軍校的名人了,而作為一個名人,總是有一些便利條件的,那麼穿著太寒酸了實在說不過去,穿著一身平民的服裝還怎麼能夠跟那些有分量的人物去打交道?

一個人的成就大小,關鍵在於跟誰在一起。這個道理詩人是清楚的,他的眼光也是長遠的,所以他打算要好好培養查爾斯的貴族氣質和藝術修養,如果能夠借此混進上流社會,那麼前程和金幣永遠都不是問題。

那時候要買什麼裝備都不成問題!

為此狄蘭和查爾斯展開了激烈的爭吵,巴姆在兩人中間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始終一言不發。

從內心深處而言,巴姆是很讚同狄蘭的,隻要有金幣就有裝備,當然也會有女人,這是毋庸置疑的真理。但他又不敢公開表態支持,因為查爾斯的冰錐術現在已經越來越精準了。

所以吵到最後的結果是折衷的,讓查爾斯拿五百金幣去找李斯特,能買下法杖固然最好,要是不能的話,那就再等一個月再說。

但吵完了大家才發現一個很現實的問題——這次又把蓋倫少爺給揍了,科迪夫那個吸血鬼難道會善罷甘休?

搞得不好下個月連五百金幣都沒有!

而且一個更現實的問題就擺在損友們麵前:昨天晚上在酒館裏好像把最後一枚金幣都喝光了!

這才半個月而已!剩下半個月怎麼過?!

三個衣衫襤褸的敗家子坐在桌子麵前相互瞪著,誰也不出聲。

“都怪你們倆!”半晌,查爾斯怒氣衝衝地說:“喝什麼酒?!還惹事!現在讓我怎麼上學?看看我這一身,有一點七級魔法師的樣子嗎?”

“所以我說形象很重要吧,現在同意的我說法了嗎?”狄蘭悠悠然地說道。

現實麵前,查爾斯不得不承認詩人的話確實還是有幾分道理的,某些特定的情況下,形象似乎,好像是要比裝備重要一點,嗯,隻是一點。

“老大,我身上的衣服比你的完好一些,你先穿我的去上學,我在宿舍窩幾天。”關鍵時刻巴姆總是那麼貼心。

“你的衣服我能穿得上嗎?!還是你以為我在演戲劇?!”查爾斯怒氣不減的說道。

“要是我們能夠拿出一點值錢的東西去賣就好了。”狄蘭也是撓頭不已,沒有錢,商務學就是學到大師級也是白搭。

這句話似乎提醒了巴姆,他猛地一拍大腿大喊一聲:“老大,我們還有這個……”

說完他一陣翻箱倒櫃,然後小心翼翼地把那個裝著可樂罐子的木盒子端了出來。

打開一層又一層的布,那個曾經扭轉了查爾斯命運的可樂罐子終於出現在三人眼前。

詩人狄蘭的眼前一亮:“這個,好像看上去很昂貴的樣子……”

賣給誰呢?查爾斯首先想到的就是李斯特,但立即遭到了狄蘭的反對,並且提出了兩條反對意見:

“首先,李斯特老師本身就很窮。”

兩位損友點了點頭表示同意,詩人接著說了下去:

“然後,賣給老師你甚至連價格都不好意思談。”

兩位損友再次點頭然後問道:“好吧,那你說賣給誰合適?”

“科迪夫!”

“什麼?那個吸血鬼?!”查爾斯和巴姆驚得跳了起來:“你腦子沒問題吧?”

“他有錢,買得起,再說,我們跟他搞好關係隻會有好處,以後的生活費就有指望能夠全額拿到手了。”狄蘭分析道。

兩位損友相互看看,半天才疑惑不定地點點頭。

片刻後,查爾斯和狄蘭就急匆匆地往校務處方向跑去,他們低著頭,鬼祟得像個盜賊,生怕被人認出來。

在科迪夫的辦公室裏,兩人恭恭敬敬地奉上了那個可樂罐子,大氣都不敢喘一下。

“唔,這個就是你們說的……神器?”科迪夫手裏拿著那個圓柱體,似乎漫不經心地在查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