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的民間貸款多種多樣,就說一種最常見的吧,一個大家族每人出五千,十個人湊足五萬,一個人可以用一年,用滿一年,把利息(早年的利息比較低,後來沒有少於一分的了)和本金一起補上,交給下一個會員,大家輪流用,每年分一次利息。這種辦法古往今來都有,是窮人之間或者大家族之間的一種簡單金融救濟方式。因為溫州實在太窮了,一開始大家做生意都麵臨本錢不夠的難題,所以這種入會的形式在民間非常普遍。很多不識字的老阿婆也經常把自己省吃儉用存下來的幾百塊、成千塊拿出去入個會,年底分一點利息,貼補一下生活,反正比存銀行劃算。
雖然現在各級政府對民間集資嚴格控製,但是根據我的經驗,我認為在銀行借貸無門的情況下,老百姓的生活不可能沒有民間借貸,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缺錢的人解了燃眉之急,而借錢的一方也獲得了超額的收益,何樂而不為?
高一的下半學期,在心底項目遲遲沒有落實的情況下,我瞞著所有人,包括表舅,找到了村裏的一個熟人,在一家水產批發部放了十萬塊錢的借款,對方做水產生意,有時候賣出去的水產的賬目不能馬上收,要月底才結清,而魚販子的貨錢又必須馬上接,所以做水產批發的老板不得不考慮借貸,特別是到了夏季,是海產品消費的旺季,資金流更不能停。
當時,講明一個月的利息是五厘,借期為三個月。放完貸款後的三個月,我幾乎都是在提心吊膽中度過的,生怕對方到時候不還錢,雖然利息是月底正常給的,但是一個月下來,我幾乎沒有睡過一天好覺。三個月終於熬完了,我賺了一千五百塊錢。這筆錢,我沒費什麼力,但我卻第一次體會了,高風險和高收益的關係。
後來,我把自己存下的全部資金二十萬左右的錢,全部拿出去放貸了。為了分散風險,我把這筆錢借給互不認識的四個人。那個時候年輕,膽子也大,敢把全部身家都壓上,現在我就不敢了,因為一來過去溫州人靠血緣或者家族關係借錢,誠信還是比較高的。現在不行了,騙子有很多。另外,還有一個客觀原因,就是我沒有合適的放錢的地方,我還隻有十七歲,把錢放在父母手裏,他們不會把我當成一個成年人,也沒有什麼個人財產意識,會把這筆錢用掉,放在學校,即使換成存折,我也不放心職高的學生,因為小偷小摸實在太多。無形中,放貸成了有風險但還比較不錯的選擇,不到一年,我的收益有兩萬多,比做生意確實輕鬆多了。
在學校大家看我經常會悶悶不樂,還以為我身體或者心情不好,我就順水推舟說,現在的斷碼鞋生意難做,大家聽說我的難處,但我還經常請他們吃喝,對我的妒忌反而少多了。高二的第一個學期,我基本過的很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