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蛋,我出去辦點事情,要明天晚上才能回來,你把這裏收拾一下就行了,記得早點睡啊。”老板娘叮囑說道。
傻蛋拖好地,說道:“知道了,老板娘,我會注意的。”
他把所有的事都弄好之後,突然想到家裏的牛奶喝完了,便鎖好門,到超市去買牛奶。回來的時候,街上的酒吧都已經熄燈了,街上偶爾站著幾個身材火辣,穿的很少的女人,她們誘惑地挑逗傻蛋。
傻蛋始終保持著看正前方,不去看旁邊的女人,老板娘說過,她們都是壞女人,不能跟她們說話,不然,好人也會變成壞人的。他加快了腳步,想快點趕回去睡覺。
“啊——!”
傻蛋一下沒有注意,被什麼東西給絆倒了,連牛奶也砸在地上。傻蛋站起來用手電筒照在地上,一個渾身是血的女人躺在路邊,他被嚇到了,癱坐在地上,手電筒也滑到了旁邊。那個女人一動不動,抓著傻蛋的腳,昏了過去。
傻蛋在酒吧裏聽過誌哥他們講得鬼故事,誌哥說過,女鬼經常穿著紅衣服,悄悄地跟在人們的身後,在人們回頭的時候,她們就把人的魂魄勾走,然後吃掉。
他按住激烈抖動的心髒,提醒自己說:“誌哥說女鬼都是跟在人們身後的,沒有女鬼會躺在地上的,不用怕,傻蛋不怕。”他撿起地上的手電筒,壯著膽子靠近躺著的那個女人。
手電筒的光照在女人的臉上,傻蛋伸手撩開遮住她臉部的頭發,發現她竟然是之前在酒吧抓自己手腕的那個女人。
“還好不是女鬼,,流了這麼多血,要快點幫她包紮才行。”
傻蛋扶著魅莎進入酒吧,把她放在自己床上,到老板娘的房間裏找到一些紗布,酒精這樣的基本用品。畢竟這條街不是很太平,打架砍人的事經常發生,所以傻蛋對於一些基本的傷口處理還是會弄的。
傻蛋幫魅莎處理好傷口之後,又把酒吧打掃了一遍,將所有的血跡都清理幹淨了。
他看到魅莎醒來,笑嗬嗬地說:“你醒了。”
魅莎看著這個傻子,回想起昨天晚上自己被人扶進了酒吧,問道:“是你救了我?”
他憨厚地點點頭。
魅莎覺得身上有些不舒服,她掀開被子,看著自己身上的女服務員製服,震驚問道:“這個是怎麼回事?”
“這件衣服好像小了點,但酒吧裏隻有這件幹淨的衣服了。”
聽著傻蛋的話,魅莎的肺都快被氣炸了,誰會理會衣服尺寸的問題啊。她的眼中閃過一抹殺意,她想要掐住傻蛋的脖子,但剛一用力,全身就傳來一陣劇痛,她甚至沒法握拳了。
廢話,昨天失去了那麼多血,哪有這麼快恢複體力,她又不是造血機器。
“你別激動,要不,我拿一間老板娘的衣服給你穿吧。”
傻蛋扶著魅莎靠在床上,她真的是無語了,虛弱地說:“是你幫我換的衣服嗎?”
他用力地點頭,笑嗬嗬地說道:“嗯,你衣服上有很多血,還破了幾個洞,我幫你把傷口擦洗後,把衣服和那些有血的床單,紗布一起扔了,如果你要的話,我去垃圾桶裏幫你拿回來,應該還沒有被倒進垃圾車上吧。”
“擦洗傷口?那你不是什麼都看見了。”
“我用紗布遮住了臉的,不過,你的身材真的好棒!”
“你不是說用紗布遮住臉了嗎?”
“我遮住了你的臉,這樣你就看不到我了。”
如果不是魅莎動不了的話,傻蛋必定血濺當場。混蛋,我一定殺了你。魅莎在心中狂吼。
傻蛋“熱情”地喂魅莎喝完一杯牛奶,下樓便去準備開工了。魅莎躺在床上,一臉狼狽地看著天花板。她堂堂一個殺手,竟然被一個傻子占了便宜,而且還殺不了他。
恥辱!絕對是恥辱!
傻蛋站在櫃台邊整理酒杯,一個三十歲左右的男人推門進來,他打量著整個酒吧,徑直走到櫃台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