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羊群效應特征分析(1 / 3)

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羊群效應特征分析

觀點

作者:楊濤

摘要:本文基於對2006-2010年國企發布的社會責任報告、鋼鐵行業的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以及滬市上市企業自願發布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的環境信息披露進行了比對分析,聯係股票市場中投資者的“羊群效應”,發現這些企業的環境信息披露也有一定的羊群效應,並分析這種行為產生的原因,提出了一些建議。

關鍵詞:環境信息 羊群效應 社會責任

羊群效應來源於生物學中的聚群行為研究,後來應用於行為金融學中,成為股票投資中的一個術語,主要是指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存在學習與模仿他人,從而產生群體性的傳播現象。近年來,我國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得到了較快的發展,環境信息披露的內容不斷豐富,數量也在增長,但是大部分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方式不規範,格式不統一,內容不充分,信息披露的連續性、可讀性較差,並且不同的企業在環境信息披露上存在一定的跟隨現象,這種明顯的、不平衡的企業環境信息披露質量滯後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數量的現象反映了我國目前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存在著一定的非理性羊群效應。為了驗證這種效應。本文以2006-2010年為研究時段,對央企、鋼鐵行業企業和滬市上市企業的環境信息披露情況進行了研究分析。本文所指的環境信息披露是指企業在社會責任報告、獨立披露載體中的環境信息披露情況。

一、我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羊群效應分析

(一)分析標準選擇。本文以特定劃分下企業的每年披露環境信息的總量和增長率、連續披露環境信息的企業數量(至少連續發布三年)和僅披露一次環境信息的企業數量對比來分析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時表現出來的羊群行為。每年披露環境信息的企業數量和增長率是為了驗證企業某一期的環境信息披露行為是否導致了在後續時間範圍內該類別其他企業的模仿性。而對比連續披露環境信息的企業數量和隻披露一次環境信息的企業數量則是為了驗證模仿性的強弱,隻披露一次的企業數量越多,則說明企業間的羊群效應越強,因為如果企業能夠連續三年在社會責任報告、獨立披露載體或是董事會報告中披露企業的環境信息,說明企業已經基本建立起環境信息披露機製,定期環境信息披露機製初步顯現,企業短期的環境信息披露模仿性不強。而如果企業隻披露一次環境信息,則說明該行為是短期的臨時性行為,效仿動機較為明顯。

(二)我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羊群效應分析。本文的數據手工整理於公司網站、巨潮資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1.同一控股類型的企業——以央企為例。樣本為國資委2010年直屬的117家央企。選擇央企作為研究對象是因為國資委2008年頒布的《關於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中將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作為國企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內容,因此國企發布的社會責任報告中相應的披露了環境方麵的信息,而且央企的環境信息披露走在其他企業之前。2006年國家電網發布的央企首份社會責任報告中就提到企業實施環保節約,服務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在此之後,有52家央企發布了其社會責任報告或者可持續發展報告。

在披露信息的央企數量波動性方麵,2006-2010年披露環境信息的央企數量每年都在上升並且有很大的波動性。增長最明顯的為2009年,較之前一年增加了90%,這可能與2008年國資委發布《關於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要求企業定期發布包含企業環境信息的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有關係。但是到了2010年披露環境信息的央企數量增長率僅為30%。在上述的117家央企中,連續披露環境信息的有18家,占總數的15%;隻披露一次的有20家企業,占總數的17%;而到2010年尚未披露環境信息的企業有60家,占到總數的51%左右。除此之外,還存在著部分央企環境信息披露不連續:隻披露一年或者連續披露兩年,或是間斷性的披露。在2006-2007年,披露環境信息的央企數量增長波動較大,並且未呈現出規律性變化和趨勢,這可能表明企業在披露環境信息時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這與羊群行為受到不確定性信息影響的反應相吻合。再者,從2006年的10家披露環境信息的央企到2010年的50多家,企業數量擴展呈現一定的放大趨勢,具有從眾或跟群效仿現象。這種羊群效應或許因為央企的特殊地位。央企作為我國市場經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其他中小企業相比麵臨更多的社會輿論壓力和政治壓力,因此企業之間會相互效仿,降低其所受到的關注程度,減少政府管製和來自社會公眾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