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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利比亞】奧馬爾.穆阿邁爾.卡紮菲著李榮建譯仲躋昆校
城市
城市是生活的夢魘,而不像人們以為的那樣,是生活的樂園。它很久以前就是這樣,更不要說是現在了!假若它是樂園的話,那原先設計出它來就該是為達到歡樂的目的的。但是城市卻絕對不是為安適、愉悅、有趣或是歡樂而建的。城市是一處生活的聚集地,人們發覺自己是不得不在其中的。沒有一個人居住在城市裏是為了消遣,而都是為了生活,為了追求,為了勞動,為了需要,為了那個迫使他不得不在一個城市裏生活的職務。
城市是社會人情關係的墳墓。一個人隻要進了城市就會身不由己地在它的波濤中掙紮。那波濤把他從一條街衝向另一條街,從一個區衝向另一個區,從一項工作衝向另一項工作,從一個夥伴衝向另一個夥伴。城市生活由於其本性所決定,它的目的就是功利和機會,它的道德就是虛偽,“在城市人中也有許多偽善者,他們長於偽裝”(《古蘭經》)(1)。每樣事物都會有城市生活所要求的物質價錢。城市越先進、越發展,就會越複雜,距離友愛精神和社會道德越遠。以至於在城裏,同一座樓的居民相互竟不認識,特別是樓大了更是如此。人們的身份、關係都成了號碼,人們不說:“某某部落的某某的兒子某某。”而是說:“多少多少號。”城市居民相互談話不提社會關係和人際關係,而是提號碼:“你就是住在××層××單元的那個人啊!”“我是電話號碼××××,汽車號碼××××的那個人”……諸如此類。住在同一條街上的人彼此不認識,因為他們並非是相互選擇了對方,而是發現他們自己同住在一條大街、一條小巷,事先並沒有什麼約定,也不是親緣關係把他們聚集在一起的。相反,城市倒硬是把親人都拆散了,讓父子、母子,有時甚至連夫妻都分離開,而把冤家對頭、相互毫不相幹的人硬拉扯在一起。城市就是這樣:在拆散親人的同時,把不相幹的人硬塞在一起。
城市生活純粹是一種蛆蟲(生物)式的生活。人在其中毫無意義、毫無見解、毫無思考地活著和死去。人不論活著還是死去,反正都是在一座墳墓裏。在城市裏沒有自由,沒有舒適,也沒有清靜。到處除了牆還是牆。不論在住宅裏,住宅外,在樓裏,在街上,在工作中,你都不可能想坐下來便坐下來,想去哪兒便去哪兒,甚至你什麼時候想站下來都不可能。當你站下來,要同也許是邂逅相遇的朋友或是親戚握握手時,行人會撞到你跟前,將你衝離開你的親友,或者是把你與他隔離開來。於是你會發現,你伸出去想同親友相握的手竟會被一個行人不經意地撞開,那家夥根本不會體察你們當時的境況。他對此一無所知。如果你想過馬路,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隻要你不留神,不當心,不再三再四地左顧右盼,說不定僅僅是為了穿過一條馬路,就會丟掉一條命或是失去一條胳膊、腿什麼的。你也許會被圍困在馬路中間進退維穀,處在城市車水馬龍的險境中,隻好死死地站在那裏不動,看著周圍的轎車、卡車、火車、清潔車……來往飛馳而過。
在你擁我擠的城市裏,令人開心友愛的社會故事會顯得不可思議。一旦有了這種事,不是有時讓人不可理解,就是有時讓人感到是虛情假意。在城市的大街、馬路上,熙來攘往的車水馬龍中,人和貓是等同的。當你聽到一輛汽車的刹車聲,就會一下子也刹住車,不由自主地說:“這不是一個人就是一個畜生。”因為這兩者不論哪一個在你麵前穿過去時,都會發生這種情況,你都得采取同樣的姿態趕緊刹住汽車,生怕軋著兩者中的任何一個。甚至城裏的交通警察都會書麵地或口頭地提醒你:一些交通事故的發生就是由於一個人或是一隻貓在橫穿馬路時引起的結果。
這就是城市。在城市裏沒有“請”這一說,而是代之以“推”:用肩膀推!用手掌推!掏出錢來推!用任何社會身份推!城市就是“推”而不是“請”!在城市裏,人還不如牆壁對你更尊重些:你有時可以靠著牆歇一歇;牆上貼著各種通知、指示和廣告時,它可以引導你到要去的地方;可是誰若是需要這些信息,而去詢問一個城裏的居民或路人時,卻很難從那人的口中得到答案。你如果向一個城裏人問起這類事,他會對你說:“對不起!我沒有時間。”“抱歉!我還有急事。”“請原諒!我得趕火車。”“我得趕汽車!”“我的車來了!”等等。他會對你說:“你還是看看牆上是怎麼寫的吧!”在城市裏,隻有牆站在那裏,而人們是無法同牆一道站在那裏的。城市到處是煙塵、肮髒、潮濕。城市縱然是在沙漠裏,你的工作即使很幹淨,你也照樣會弄得肮裏肮髒的。你哪怕不是幹粉刷、油漆工的,也不是製土坯、做泥瓦匠的,也照樣會搞得灰頭土臉,髒得一塌糊塗。若想在城市裏生活,你就免不了要忍受這種肮髒;你就得讓自己的襯衣領子任煙塵去熏染;不幹什麼活卻一身臭汗,渾身黏糊糊的,你也得忍受著。在城市裏,你會發現自己不由自主地就學會了一些淺顯、簡單卻又免不了的詞語、手勢,因為它們是城市交際、應酬手段的一個重要部分。對一些期望解答的問題,你學會了一套現成的答案。你會漫不經心脫口而出地回答人家的問話:“沒有!”“不行!”“聽天由命吧!”“就是這樣!”“不,大叔!”“不,兄弟!”“他們是這麼說的!”“那是老早的事了!”“走吧!祝你好運。”“去你的,別擋道!”“當心!”……如果有人問你或是你捫心自問:“你剛才說什麼了?”你會回答不上來,也記不得自己說了這些詞句。因為這些詞句已成了城市生活習性的一部分,它們會不由自主地被脫口而出,以證明城市生活的空虛、毫無內容。什麼叫“沒有”?沒有什麼呀?什麼叫“就是這樣”?你憑什麼說“不”?誰是你的大叔?誰又是你的兄弟?什麼叫“他們是這麼說的”?他們是誰?什麼叫“那是老早的事了”?是什麼時候?什麼是你在城市裏的道路?如果劈頭蓋臉地向你提出這類問題,你一定會招架不住,什麼也答不上來。因為這是城市的話語,是為了敷衍、應酬,為了消磨時間的。確實,城市生活純粹就是消磨一段段的時間,直到另一段時間的到來——工作時間,睡眠或是失眠的時間。
城市就是趕時髦,追新潮,吵吵嚷嚷,花裏胡哨,東施效顰,紙醉金迷,沒有什麼有益的奉獻卻有不少的要求,是毫無意義的存在。最糟糕的是在城市裏沒有抵抗的能力。城市居民沒有能力抵抗時髦、新潮,哪怕他並不欣賞那些玩意兒;他沒有能力抵抗失落;他也沒有能力抵抗那些要命的沒完沒了的消費。如果你新近才把自己塞進城市裏,而並非是它的老居民,對它並不適應,那麼你準會成為全城的笑柄。如果你一定要堅持按照自己的而不是城裏人的意思、價值觀念、行為準則去行事,那你在他們眼中就會成為一個怪物,沒有人會理解你。當你想改變自己,以便成為一個城裏人時,你又會變得不倫不類。
在城市裏,說不定兒子會殺死自己的父親,也說不定父親會殺死自己的兒子:他們中的一個隻顧加速地開火車、汽車或是任何什麼車,無意間就可能軋死親人。這就是城市的速度,城市的擁擠,城市的自私自利。在城市裏,兒子說不定會罵了自己的老子:當父親的車與他搶道,或者是用車燈晃了他的眼,而他全然不知那是誰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而且,在城市裏,由於人太多,人們又會不經意地很快地時而分時而合的,非法的事就會常常同合法的事混淆在一起。
問題絕不在人,不在城市的居民身上:人,不管是城裏人還是鄉下人,他們差不多在什麼事情上——價值觀念、道德標準——都是相似的,特別是同一個民族、同一個宗教的人更是如此。問題出在城市本性上:是它使得人們不得不逐漸地入鄉隨俗,隨波逐流,以至於隨著在城市裏時間的推移,那一切竟變成了約定俗成、習以為常的品行。人們本來是為了需要才建起城市,可是城市建起之後,對於那些建起它並住在它裏麵的人來說,它竟變成了他們擺脫不掉的夢魘。在城市裏,什麼東西都講價錢,什麼奢侈品都成了必需品,而每種價格又有物質價和精神價,於是便產生了城市生活的危機。
城市與農業是對立的:它是在農業的土地上建立起來的;它把好端端結果的樹連根拔掉了;它引誘農民丟開農業,變成了流落在城市街頭巷尾的懶漢、混混、乞丐、無業遊民……與此同時,城市還吞噬所有的農產品,其需求有增無減;而城市居民所需求的這些農產品則需要農田,需要農民。城市是與生產對立的:因為生產要求吃苦耐勞,而城市由於其生活本性決定,它是不要吃苦耐勞、勤懇認真的;它出於本性,是隻要索取:不想給予,隻要消費,不想生產的。它向四麵八方伸展,向外無限地擴張;它像苔蘚一樣,寄生在周圍一切的身上;又像章魚一樣,伸出觸角,散布毒汁;它敗壞了純淨的空氣:把氧氣變成了二氧化碳,又把二氧化碳變成一氧化碳;它把大自然的景象弄得醜陋不堪;它將大自然的明鏡變得昏暗不清;它噴出煙霧和種種毒氣、臭氣,令人窒息,汙染了一切,遮蔽了星辰、月亮,甚至太陽;它喧囂,鬧騰,吵吵嚷嚷,沸反盈天,震耳欲聾,讓人神經緊張,令人感到頭痛;它伸展開來,要吞噬農業土地,吞噬周圍的村莊,把它們卷入在自己肮髒的、令人窒息的翅膀之下;於是它張牙舞爪——它的爪牙就是那些街道馬路、樓房建築、公共設施……它張牙舞爪地撲向那些本來是太平無事、安安靜靜、孤孤零零的小村莊。於是那些村莊一下子就變成了城郊區,隨之又變成了城廂區,然後就成了城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樣一來,那些鄉村就被城市碾壓完了。於是它們由一些安靜、美好、衛生、花開似錦、居民團結、生產性的村莊,變成了城市中一個黑暗、患病的細胞,成了城市的一部分。而整個的城市就意味著沉重、病態,不生產卻讓人辛苦,不幹活卻令人疲倦,生活沒有什麼目的,存在沒有什麼追求。
城市扼殺人的情感和社會責任感,製造冷若冰霜、麻木不仁。這是因為一些本來在鄉村、綠洲、荒漠是引人注目的行為、情景,對於城裏人來說卻是司空見慣,早已習以為常了。在城市裏,不管什麼迅速的行動還是緩慢的行動,什麼讓人聚集起來的動作還是讓人分散開來的動作,你都會置之不理,不聞不問,也沒有人會問你,讓你去理。因為那一切對於你來說早已是熟視無睹,習以為常了,從而不會引起你的注意以至於要過問一下。像看見什麼打架鬥毆,有人在哭,有人倒在街上,甚至是什麼地方失了火——隻要不在你家跟前,或者你在路上看到那些苦命的人睡在馬路邊,或是站在旮旯裏、倚著牆或樹幹,甚至他們對你開口,或是向你伸手乞討,你往往都會置之不理。因為這種場景在城市裏是屢見不鮮的,久而久之,人們的感覺自然就麻木了,這類事竟成了城市形象的一種補充畫麵。就這樣,當這類場景在你麵前屢屢出現時,你對此也就會司空見慣,而不會大驚小怪了。縱然這種事在開始的時候會讓人為它停下腳步,或是處理處理,解決解決,可是天長日久,城市生活本身卻不容許再這麼關注下去。誰若是總為這類事耽誤工夫,那他就沒法在城市裏活下去。因為這種事是不斷發生的,如果每逢出現這類事你都要管,那你就會成年到頭光為這些事忙死了。因為城市的居民實在太多了,他們又分屬不同的階層、群體,文化水平、社會層次也不盡相同,又因為生活在城市裏的緣故,人際交往、社會關係早就斷了、淡了,連鄰居相互之間都不認識——因為他們經常變換,相互不能選擇對方,平時又各忙各的——那麼,在城市裏,那些你為他們的痛苦而痛苦的人,那些你想與他們同甘共苦的人,或是那些讓你操心的人,人家根本不關心你的事兒,你又何必關心他們?因此,城市責成一些市政組織專門處理這些問題。那麼,火災就不幹你的事,那是消防機構的事。這麼一來,市民就有理由不去理會這裏或是那裏發生的火災。因為那由消防隊負責,我又不是消防隊員,我有我的事兒。乞丐的事歸社會慈善組織管。若是在城市的街頭巷尾碰到的每一個乞討的人我都給錢,那把我所有的錢財都打發乞丐也不夠。因為乞丐不隻是我跟前的這一個,而是每條大街都有。那麼,對於他的乞討,你就不用理!再說,誰知他是不是真窮得那麼可憐?也說不定他是個懶漢或是個騙子呢!你不要被表麵現象所迷惑,因為整個城市都是騙人的假象!是表裏不一的!打架鬥毆是該警察管的事。我又不是警察,何苦幹預人家打架鬥毆。甚至就是有歹徒當著市民的麵強暴婦女,他們也不管。這種事情該由憲兵、風紀警察或者是懲戒協會負責。假若見到火災、打架鬥毆、強暴婦女或是要飯的、哭泣的、訴苦的、可憐的……這類每天在城市裏處處都會再三再四出現的場景,你都停下來要去管,那麼,你還到得了你要去的地方或是回得了你的家嗎?再說,你有那麼大的本事去處理那些五花八門的事嗎?於是,在城市裏,人們對於這類事就漸漸地變得麻木不仁,隻求明哲保身了。在世界任何一個城市,對這種事若不是這樣漠然處之,就會變得被認為是天真幼稚。一個職員被開除了,原因就是他從自己的辦公室跑出去,搶救一個在城裏一條馬路上因車禍而受傷的人,罪名則是丟棄工作,去管不該他管而該警察和救護人員管的事。如果你替那些市政組織管了該他們管的事,你雖然是自願幫忙,人家可絕不會領你的情,對你表示感謝;相反,倒會對你產生反感、妒意,因為你是在搶人家在城市裏的飯碗嘛!
這就是城市:對於居住在城市裏的人來說,它是一盤巨磨;對於建設起城市的人來說,它是一個夢魘。它迫使你改變你的形象,改換你的價值觀念:使你身上有了城市性,這是一種無色、無味、無臭,亦無意義的性質;那是一種蛆蟲(生物)式的生活,這種生活迫使你不得不吸進別人的氣息,盡管如此,你卻會對他們漠不關心;你靠他們維護,可他們既不維護你,你也不必維護他們。城市會迫使你聽到別人的聲音,盡管你並沒同他們說話;城市會迫使你吸取別人的氣息,盡管你沒向他們提出這種要求;城市會迫使你得聽各種發動機的轟鳴和各種錘擊的叮當聲,盡管你對那些聲音並不關心。
至於城市裏的孩子,那他們則比大人更加可憐。他們是從黑暗走向黑暗,是從三重黑暗走向第四重黑暗。城市的住宅並不是家,而是巢穴;周圍全是城市的大街小巷、人來車往構成的逆流,人們住在裏麵,就酷似為了躲避大海潮流、浪濤的衝擊而縮進殼裏的海螺。城市就是一片海洋,裏麵有潮流,有浪濤,有漩渦,有垃圾,有草屑,有泡沫,也有海螺。這些海螺就是城裏人和他們可憐的孩子們。城市的一切都在欺壓孩子們,他們的家長隻好把他們硬塞進殼裏,怕的是那車水馬龍的街道會傷害他們。穿越過街道去也沒有用,因為街道的另一邊也是“海螺”,也是“巢穴”,也是“硬殼”。可憐的孩子們!你們要到哪兒去呀?那些地方是人家的家,你們又不認識人家!原先住在這兒的人們已經搬遷走了,這都是些新住戶。再說,街道也不隻屬於你們的呀!它是屬於行人的呀!孩子們!街道可不是為了玩兒的。街道本身也欺壓孩子們:昨天,一個小孩就因為想要在那條馬路上玩兒,結果被車軋死了;去年,一個小姑娘正過馬路,被一輛飛車碾在車輪底下,小身體被碾得七零八落的,人們把她的肢體一塊一塊地斂進她母親的長袍裏;還有一個小女孩是被一夥專業人員拐走的,他們使她失蹤了好幾天,在偷取了她的一隻腎後,再把她放在她家門口;還有一個男孩則被街上的一夥孩子塞進一隻紙箱子裏,汽車司機不知道紙箱子裏還有個可憐的孩子,竟軋了過去。
還是回到裏麵去,回到黑暗中,回到那些又寒冷又陰暗或是又悶熱又肮髒的屋子裏去吧!沒辦法,城市到處都是髒的。你們千萬可別想在馬路邊上玩兒!那兒都是垃圾和汙穢。當孩子們麵前條條道路都以種種可能的方式被堵死了——不是被軋死,就是被碾得七零八落,要不就是被拐走,被肢解——這時,對他們最輕的警告就是肮髒、汙穢。可是那總比關在屋裏忍受煩悶、陰暗要強呀!結果是又一種死法!是啊!城市的海洋也同任何海洋一樣,裏麵有致命的急流、險灘、暗礁,有危險的鯨魚、鯊魚,這怎麼能適合孩子們生活在其中呢?可是他們就是生活在其中。怎麼辦呢?辦法就是壓製孩子們,打他們,迫使他們蝸居在家、縮手縮腳、死氣沉沉,不許他們歡蹦亂跳、無拘無束,禁止他們享受陽光和空氣……這就是城市生活:排隊,開車門,關車門,門外沒有朋友;幼兒園也是排隊,種種清規戒律,要循規蹈矩……學校也是一樣;還有醫院、市場……全都是“開!”“推!”“關!”“排隊!”“快點兒!”……城市的孩子是生物式地成長,但在心理上他卻要承受、容納所有那些壓製、約束和種種清規戒律。這樣一來,他就成了典型的自卑、具有種種心理障礙、畏畏縮縮、自我封閉的人。由此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人的價值觀念、社會人際關係會淡薄;會自私自利,不關心他人;會閉門謝客,與人不相往來;同樣,會產生嫉妒心理。
至於鄉村,那則無論在外表上還是在實質上都是完全不同於城市的另一個世界。在那裏,對孩子絕對沒有必要搞壓製、嗬斥、約束;相反,倒是要鼓勵、提倡他們無拘無束,走出家門到廣闊的天地中去;在那裏,他們可以像鳥兒一樣自由飛翔,像花兒一樣盡情開放;沒有街道,沒有垃圾,也沒有不認識的人;所有村裏的人、鄉裏的人都密切地相互聯係在一起,是各種物質的和精神的關係把他們連接在一起的。在那裏,孩子們可以在太陽下歡蹦亂跳,可以在月亮下聽講故事;孩子們可以沐浴習習的微風,也不怕狂風驟雨;不必擔心孩子們會像野馬脫韁無拘無束,那裏沒有車水馬龍,沒有這個開,那個關的——什麼東西本來就是敞開的,自然也就用不著關上了;在那裏有讓孩子們如同那些花草樹木一樣生長的自然環境:沒有壓抑,他們自然就會長成沒有心理障礙的、健康的人。
理智的人們!仁慈的人們!人性未泯的人們!請你們可憐可憐孩子們吧!不要再騙他們在城市裏生活了!不能再把你們的孩子弄得像老鼠一樣,從一個洞裏鑽進另一個洞裏,從一個坑裏跑到另一個坑裏,從一條街上搬到另一條街上。當城裏人對他們的孩子表現出愛撫時,他們是在耍兩麵派,欺騙孩子,也欺騙自己——就在同時,他們創造出種種悶罐子、籠子,讓他們的孩子可愛的聲音離他們遠遠的,讓孩子們本身也不得與他們見麵,把孩子與家長隔離起來。這是由於孩子親屬——因為他們是城市居民——的生活迫使他們非得擺脫開他們的心肝寶貝,非得對他們的孩子耍花招不可。因為他們要對付城市生活這一夢魘,就不得不花時間去找、去幹那些好讓人撐不著也餓不死的工作,去應付那些虛文浮禮,去參加各種巧立名目的晚會,去虛情假意地同人家交朋友、拉關係……這樣一來,在他們要想適應城市強加於它那些遭罪的居民身上的這種地獄般的生活,並設法想要出點兒頭,拔點兒尖的時候,孩子們就成了妨礙他們幹這些事的絆腳石。托兒所、雇保姆照顧、兒童公園、幼兒園……乃至學校,都不過是為了用現代化的活埋方式來擺脫那些無辜的小家夥們而對他們玩弄的種種花招罷了。
城市對於它那些可憐的居民來說,是多麼殘酷,多麼卑劣!它竟迫使他們接受那些豈有此理的事,並硬把它當作合情合理的事吞咽下去,消化掉。最能證明這一點的莫過於城市硬使它的居民養成的那些無聊的關注了。你也許會看到成千上萬的人竟在觀賞一場兩隻公雞的打架!更不要說有時千百萬人竟會盯著僅二十二個人在追著一個西瓜大小充滿普通空氣的小袋子,做著一些無聊的動作跑來跑去。有時,大約同樣多的人會純粹是為了參加而參加一個按照城市無聊的傳統舉行的集會。隻見他們麵前僅有一個人像鸚鵡一樣站在那裏,連說帶比劃,時而震耳欲聾地大喊大叫,時而讓別人也聽不出他在叨咕些什麼,伴隨著話音的還有一種機器的嘈雜聲。絕大多數在場的人都是一點兒也沒搞清他究竟說了些什麼。這時,也許有一個醉漢或是瘋子鼓起掌來,所有在座的人也都會稀裏糊塗地隨著鼓起掌來,以表示即使他錯了,大家也保持一致。這是一種人們在城市生活中不得不養成的當代的虛偽和圓滑。此外,有時千百萬人還會觀賞另一種在兩個有理智的成年人之間進行的打架——摔跤或動拳頭,兩人打得凶狠而可怕。在場的人明明能把他們拉開,製止這場野蠻的搏鬥,可他們就是不管。實際上,不是他們不管,是現代的城市生活不讓他們管。因為這種不合情理的激烈、血腥的搏擊本身是故意搞的,城市就是要采取這種野蠻方式。本來是折磨畜生,讓它們在競賽中累得筋疲力盡,利用動物的本能、天性讓它們相爭、相克,如今竟也同樣地折磨起人來,讓他們痛苦,拿他們取樂,在他們的頭上下注賭博,並拿這一切當成城市居民假意消遣、尋歡作樂的手段。摔跤手、拳擊手之間的廝拚本來是毫無道理的——他們往日無冤,近日無仇,可是現代的城市就要求這樣!
注釋:
【1】引文見《古蘭經》第9章第101節。——譯注
鄉村啊,鄉村……
逃走吧!逃出城市!遠離煙霧!遠離令人窒息的二氧化碳!遠離有毒的一氧化碳!遠離那種黏黏糊糊的潮濕!遠離種種臭氣和毒氣!逃離開那種慵懶、凝滯,令人厭倦、煩悶、嗬欠不斷的氛圍!逃離開城市的夢魘!趕快從它的壓迫下抽出身來!擺脫開那些牆壁、回廊和把你們緊鎖在裏麵的重重門戶!救救你們的耳朵,讓它們別再聽到那些喧鬧的嘈雜聲,別再聽到那些吵吵嚷嚷和大喊大叫聲,別再聽到風吹電纜的嗡嗡聲、敲鍾打鈴的叮當聲和發動機的轟轟隆隆聲!逃離那令人心煩意亂的氛圍,那令人不安的空間,那封閉緊鎖的場所!城市是限製人們的視野、消磨人們精力的地方。別再過這種像呆在老鼠洞裏一樣的生活了!別再過這種蛆蟲一般的生活了!離開城市,逃到鄉村去!當你們在那裏,在鄉村、綠洲、原野,從六親不認、爾虞我詐、虛無主義的蛆蟲、老鼠變成真正的人後,你們將會平生第一次觀賞到皎潔的月亮。走出活人的墳墓,走向寬闊、明亮、美好的天地!在那裏,你們會看到大自然群星璀璨,而蔑視那種從市場購買的隨時都會破碎、毀壞的用玻璃製造的燈,它們懸掛在被稱為“房屋”、“住宅”的城市洞穴裏,上麵被蒼蠅屎、蜘蛛網弄得肮裏肮髒的。去看看在鄉村那種高懸在天空中真主點燃的明燈——日月星辰吧!它們與吊在城市裏肮髒的墳墓頂板上的燈有天壤之別。
鄉村寧靜、幹淨、聯為一體。村民彼此了解,互相關照,同甘共苦。鄉村沒有盜竊行為。人們彼此熟悉,每個人都十分重視家庭、部落的聲譽和個人的名譽。在鄉村,一個人無論做什麼醜事、壞事,都不會像在城市那樣當天的事當天就完了,而且由於城市人多複雜,這種事往往都是作為無頭公案登記下來。在鄉下,這類事即使完了也不算完,它將會同犯事人的家庭、家族和部落連接在一起,成為他的親屬一種永久性的恥辱,讓他們在其他家族、部落麵前抬不起頭來。這是一種社會約束,遠比民法和城市警察更強有力。再者,在鄉村,大家是團結一致、休戚與共的,可以滿足貧困者的需要,使他們用不著乞討和盜竊。同時,鄉村那種質樸無華、因陋就簡的生活也與貪欲和奢侈無緣。鄉村人沒有城裏人那種感覺需要有那些無聊的願望。鄉村不知道什麼新潮、超前和“時髦”。村民們性喜平靜、純樸、沉穩,而不喜歡花樣翻新和變化多端。鄉村人不受那種複雜、緊張、追求刺激的罪,所以,他們的生活安定、祥和,沒有被種種欲望折磨的痛苦。誠然,欲望本身也是一種樂趣,可是為了實現這些欲望所要付出或要失去的,則是一種折磨、痛苦、煩惱和不幸。這是一種庸人自擾的痛苦,是想要獲得一種不易得到也並非必要的東西的痛苦。而有些事則必須做,例如為了糊口而耕種、收獲;為了食用而栽樹、摘果。這些都是必須做的事。在幹這些事之前,至少心理上不會感到厭煩和痛苦。相反,這倒是一種令人感到樂趣的勞動,因為它是應該做的,必須要做的,事前事後都不會令人後悔,相反,事前是讓人滿懷誌在必得的希望,事後讓人得到的則是快樂和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