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這裏,我和胖子一時之間都有些不吃所措,因為我們做夢都沒有想過,有朝一日我們會成為有警察變為追捕的對象,而對手,竟然是我們熟悉的戰友。
我和胖子都能沒有說話,眼下我們隻有兩條路要走,要麼就是繳械投降,再設法證明自己的清白,要麼,就是先想辦法脫身,然會再從長計議。
要是我們選擇束手就擒,就憑者些毒品和已經死亡的張小利,我們肯定會被刑事拘留,然後就是警隊漫長的調查取證,但這樣對我麼無疑是極為不利的,因為我們沒有人證物證可以證明我們的清白,更何況,從剛才耿維新的喊話中,已經可以聽出那個吳佩林一口咬定是我們涉嫌毒品交易,並出於內訌殺死了張小利,這樣一來,我們販毒、殺人的犯罪事實基本上就坐實了。
想到吳佩林,我的身體一激靈,剛才吳佩林莫名其妙地出現在現場,並塞給我一把槍,難道,吳佩林與王大虎他們是一夥的,是故意設這個局來引誘我和胖子上鉤,再將殺人、販毒的犯罪行為栽贓到我們身上?
抑或,吳佩林也隻是這個精心設置的陷阱中的一環,背後還有隱藏更深、勢力更大的黑手?如果真是那樣的話,我們繳械投降無異就是自尋死路,這個殺人、販毒的黑鍋就算是背定了。
我幾步跑到張小利的屍體跟前,將屍體翻了過來,看了一下他的傷口,腹部的創口很小,並且鮮血已經凝固,我又看了一下背部,撕開被血浸透的衣服,一個開放性的創口出現在我的眼前,沒錯,那種進口小、出口大的槍傷創麵,就是我手中的九二式警用手槍形成的。
我又看了一眼手裏緊握的、吳佩林塞給我的那支九二式手槍,一組熟悉的槍號映入我的眼簾,那支手槍的編號,與我持槍證上的編號一模一樣,也就是說,這支手槍就是局裏佩服給我的手槍。可是,在我和胖子來現場之前,考慮到我們倆是做案前調查,我們倆誰也沒有向治安部門申領自己的佩槍,它們應該是鎖在市局的槍庫裏才對,那麼,這支槍怎麼會出現在吳佩林手裏,然後又塞進了我手裏呢?
我的冷汗瞬間就下來了,難道,參與陷害我和胖子的人裏麵,還有警察參與其中?要真是這樣的話,那我們倆可真就是百口莫辯了,原因很簡單,警察很熟悉案件的每一個細節,真要是警察陷害警察,那絕對是考慮到每一個細節,根本不會有漏洞和破綻。
我退出手槍的彈夾,數了一下裏麵的子彈,正好十四發,而九二式手槍的標準彈容量為十五發,缺的那一發子彈,無疑就是擊斃張小利的那一發。
看來,設計這個局的車策劃者已然是考慮到了每一個環節,並且環環相扣:先是利用張小利和王大虎將我們倆引誘到這裏,再由吳佩林通過某種渠道取出我的佩槍,然後是吳佩林或者某個人持槍殺死了張小利,製造出毒販子們內訌殺人的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