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金融調控機製完善的策略
財政金融
作者:蔣業宏
摘要:金融調控是中央銀行的重要職能。本文通過分析“十一五”期間金融調控機製中的一些經驗,提出了“十二五”時期金融調控機製完善的若幹策略。
關鍵詞:金融調控機製 完善 策略
金融調控是中央銀行的重要職能。中國改革開放的30年,也是宏觀調控不斷發展,不斷完善的3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於2011年3月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審議通過,第四十八章的第三節當中明確指出要“完善金融調控機製”。金融調控機製是全麵推動改革開放的一項重要製度,也是推動金融改革以便更好的加快調整國民經濟發展方式的一個重要支撐[1]。因而這個問題具有很重要的理論意義及實踐意義。由於金融調控具有一種曆史的延續性,因此下麵筆者將對“十一五”期間金融調控機製所包含的一些政策措施及經驗進行分析和歸納,並就如何在“十二五”期間完善金融調控機製提出一些政策建議。
一、“十一五”期間金融調控機製的經驗
2006年是“十一五”時期的開局之年,這一年我國具備較高的GDP增長速度,在經濟運行中出現了“三過”問題:即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過快、貿易順差過大以及貨幣的信貸投放過多這樣一種情形。貿易順差的持續導致積累了巨量外彙,天量的外彙儲備又導致央行投放基礎貨幣的倍數增加,加劇了銀行體係的流動性偏多的程度。麵對這種形勢,利率、窗口指導以及存款準備金率等措施成為了人民銀行采用的綜合措施,這些措施旨在做好貨幣信貸調控以及流動性的管理。
2007年,宏觀經濟呈現出偏快往過熱演變的風險,通貨膨脹壓力在食品漲價引發結構性通脹以及輸入型通脹的聯合作用下明顯呈上升趨勢。於是貨幣政策從2007年第三季度開始及時的從“穩健”變為“從緊”和“適度從緊”。這種緊貨幣的狀態一直持續到2008年的上半年。到那時為止已經累計將存款準備金率上調多達10次,存款準備金率共計被上調6個百分點。對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進行上調的次數共有4次,調控的力度和頻率都創下了曆史之最。多種措施配合使得通貨膨脹的發展勢頭被有效的遏製,CPI的同比漲幅也於2008年2月份到達最高點之後開始往下降。
2008年是國內外形勢都發生急劇的變化的一年。汶川特大型大地震以及其他較為嚴重的自然災害在春夏開始襲來。而到了9月美國的次級貸危機已經逐步加劇並轉化為國際性的金融海嘯。這使得我國呈現明顯加大的經濟增速下滑壓力。麵對百年不遇的國際金融海嘯,人民銀行開始對黨中央、國務院針對危機所作出的一係列應對策略和計劃予以堅決的貫徹。不僅實施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更是連續多次將存款金準備率下調,將公開市場操作力度予以調減,將3年期央行票據暫停發行,把3個月期和1年期中央銀行票據的發行頻率降低,將存款貸款的基準利率連續下調。與此同時引導商業銀行將信貸投放擴大,將信貸結構優化,將穩定市場信心和確保經濟增長的信號及時釋放出來。
2009年下半年,伴隨經濟體的企穩好轉,經濟增長中內需釋放的能量明顯增強,但是通貨膨脹的預期壓力開始增大。在這一時期,保發展、調結構和控通脹成為了人民銀行金融宏觀調控的重點,於是人行繼續堅持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但是從2009年第三季度開始,對流動性過剩的警惕已經開始轉化為行動,人行適當加大了對衝力度,並且在防範係統性風險以及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方麵加快邁出了步伐。
從2010年1月起,央行將存款準備金率在6次提高中共計提高3個百分點,對3年期的央行票據進行重啟性質的發行,這樣就已經較大程度凍結了銀行體係的流動性。為了緩解負利率的嚴峻局麵,分為兩次將存貸款基準利率上調共計0.5個百分點。與此同時,實施差別存款準備金率,對下級相關單位加強窗口指導,這樣能夠引導金融機構合理的把握信貸投放的節奏和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