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雖能識字,但由於是第一次握筆寫字,所以,費了很長時間才把這兩個字寫好,至於寫的質量,那就不言而喻了。
小二看了看紙上雷耀兩個字,寫得扭七扭八的,甚為醜陋,但也不去計較,於是向曲猛問道:“請問公子是哪家府上的?”
“哪家府上的?”曲猛一愣,“我不是告訴你我沒有家嗎?你難道沒有聽清楚,是你喝多了還是我喝多了?”
“公子,別和小人開玩笑了,公子一身打扮闊綽,怎麼會沒有家呢?如果您有什麼不方便寫在紙上,還請小聲告訴小人。如何?”
“我說你煩不煩啊,老子說了沒錢就是沒錢!”曲猛將店小二一推,欲摔門而去。
“難不成是吃霸王餐的?”店小二見曲猛蠻不講理,也不再對他客氣,忙朝店內的夥計大喊道:“有人吃霸王餐了,大夥快出來啊!吃去了三四百兩銀子了,大夥快來抓住他啊!”
這話音剛落,從後台衝出數十個夥計,紛紛拿著家夥奔將出來,把曲猛給堵在了門口。
憑曲猛(以後用雷耀代替)這個時候的實力,隻要揮一揮手,完全可以把這家店給摧毀,但本來就是自己理虧,再加上他已不再如先前般魯莽,正在他和店夥記推推慫慫,卻不想剛好撞到了自門外而來的一人身上。
雷耀定睛一看,這人一身紅衣勝火,額上有一火似印記,這就身打扮,顯然就是炎家二公子炎烈了。
店小二見是炎烈親臨,不禁倍感榮幸,忙喊爹叫娘般進門服侍。當然,這隻是老板的事,對於雷耀不付賬的事,夥計們並沒有放棄,拿起家夥就向雷耀的身上砸去。
炎烈一見此人,正是在台下為自己指點的那公子,眼見他被一群夥計追趕,於是向店老板問道:“發生了什麼事?”
店老板歎了口氣道:“又是一個吃霸王餐的,吃了又不想付錢,沒辦法,小店這點生意,經不起這般折騰,所以隻好這般了。”
“嗯,他吃了多少錢?”炎烈問道。
“把本店上好的菜肴點了一滿桌,應該是三百五十七兩銀子。”店老板拿出算盤撥弄著。
“他的賬我付了吧,我見他一表人才,也不像是賴賬之人,定是遇到了什麼為難之處,你叫他過來,我想與他喝一杯,今天心情不好,隻想找個人聊聊!”炎烈拿出一錠金子,放到桌上,然後獨自一人桌在了一個角落。
“夥記們,住手,那位爺的錢炎公子付了,還請快快住手!”店老板見炎烈如此客氣,急忙跑到雷耀身邊,忙為他賠理道歉。
“這位爺,真是對不住,你的賬,那邊桌上的公子為你已經付了,他想請您到那兒小酌一般,不知可否?”果然有錢能使鬼推磨,店老板一收錢,立馬把雷耀當作親爹般款待。
雷耀往那兒一看,隻見炎烈獨自在那兒品著小酒,也不言語。他當然認識這位令千萬少女著迷的炎公子了,於是笑了笑,也不和店老板計較,整整衣衫就朝那邊走去。
雷耀坐在了炎烈的對麵,亦不言語,拿出一酒壺為自己滿滿盛了一杯,咕嚕咕嚕直入喉頭。
如此這般,兩人均沒有說話,直到三杯酒下肚。炎烈這才抬起頭,正式看了雷耀一眼,笑了笑,道:“公子何不言語?”
雷耀道:“喝酒需要的是一種氣氛,安靜,獨飲,賞花,或月,或美人,品嚐孤獨,這才是一種情趣。”
“嗬嗬,想不到公子對喝酒竟有如此見解,直叫我孤陋寡聞了。隻可惜這兒既無花,亦無美女,未免不是一種遺憾。”
“不。”雷耀將酒杯放下,直視著炎烈,“這隻是附庸風雅之輩所追求的,然而世人卻不知喝酒最高的境界是,與一知已共飲,則無酒亦醉!”說罷,他將一壺酒整個拿起,咕嚕咕嚕直灌入肚。
“公子果然見地非凡了,令小弟折服,小二,將本店上好的酒全拿上來!”炎烈見雷耀儒雅又不失豪爽,既有文人的才氣,又有武人的瀟灑,實在難求,於是心中也豪氣頓生,欲與此人開懷暢飲。
店小二很快將酒拿了上來,滿滿放了一桌子,兩人也不去用碗,亦不言語,拿起酒壇直幹三壇。三壇下肚,炎烈大聲叫好,既而卻又發出一聲長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