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吾家有女嫌狼小(1 / 2)

雨漸漸大了起來,一開始是熊周背著嵐夜林狂奔,最後卻是嵐用瘦弱的身軀,背著熊周,一腳深一腳淺的探索著。

她的手腳頭臉幾乎被樹枝和荊棘刮得不成樣子,中途也不知摔倒了多少次,但每一次,嵐總是將自己墊在下麵。

所以,當來到眼前的林中獵戶小屋之時,熊周的胸背沒有任何泥點,而嵐卻像剛剛從沼澤中被撈出來一樣。

嵐也不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她隻是一個無知的女仆,哪怕熊周陷入神誌不清的狀態,但他的手指總是在關鍵的時刻,給嵐指明方向,就好像他宿命的最終歸宿,就是這座木屋一般。

嵐小心翼翼的將熊周放上床,而後才將“水魚”劍放在了桌麵上。

她憎恨刀劍,因為刀劍隻會帶來傷害,她不懂如何去使用這柄寶劍,但她還是帶著,一路上一次次摔倒,卻沒有舍得丟棄。

因為她想著,如果遇到豺狼野狗之類的,總是能夠拔劍保護少爺。

木屋的擺設很簡單,床,桌子,酒葫蘆。

她用“水魚”將大葫蘆剖開,到外麵接了雨水,這才小心翼翼的脫掉熊周的衣物。

身上的傷痕觸目驚心,羅克敵的刀,沒有任何的留情,雖然已經將背後的箭頭削平,但前肩還留著半截箭杆子。

嵐不敢拔出箭杆,因為擔心自己會害死少爺,她隻是平靜的替少爺清洗著傷口。

她很想哭,但她不能哭,因為眼淚會模糊視線,讓她無法用最佳的狀態來照顧少爺。

堅強的女人,從來沒有哭泣的權力。

熊周的左胸有個拳頭大的疤,這個疤,是個“捌”。

嵐撫摸著這個“捌”,又想起了牢房裏的日子,突然覺得能夠在林中逃亡,是件多麼美好的事情。

她痛恨九道山莊,她痛恨莊主的陰險,當初沒有把自己殺死,而是留著她的賤命。

因為他知道,少爺一定會回來救人,而嵐最終會成為少爺的羈絆,成為少爺唯一的弱點。

然而少爺縱使看清楚了袁家的意圖,仍舊毅然將自己帶在身邊,最終如願的讓嵐,成為了自己致命的弱點。

她不敢點燈,沒有燈,也沒有火折子,更沒有幹燥的柴禾,少爺嘴唇死白,全身冷得直顫抖。

她曾經聽少爺說過,那些大家閨秀會偷偷看一些情愛雜書,書裏主人公昏迷發冷,女子就應該脫掉衣物,用自己青春熱血的身體來溫暖男人。

她也想,但她不能,因為會碰到少爺的傷口。

最後,她終於發現,少爺身上,唯一不會牽扯到傷口的地方,就是他握劍的手。

所以,她將少爺的手,放進了自己的胸脯,希望能夠為少爺帶來一絲溫暖。

這個時候,她真羨慕袁紅俠,羨慕那個妖嬈的老板娘,因為她們的胸都很大,應該能夠讓少爺的手更溫暖。

到了後半夜,她覺得自己已經是個大姑娘了,應該擔起責任來,所以她拿起了桌麵上的劍。

她戀戀不舍的將少爺的手輕輕拿出來,而後抱著“水魚”,衝進了雨幕之中。

熊周做了一個夢,夢見咱家的小嵐嵐終於長大了,不是年紀大了,是真的“大”了。

然後他笑醒了,然後又差點痛昏過去。

外麵陽光很刺眼,但對於他來說,沒有任何的影響,因為他記得每一次直視太陽,刺出手中長劍的畫麵。

他聞到一股烤肉的味道,掙紮著起了床,走到屋簷下,看到嵐正在烤著一隻比她小不了多少的動物。

“水魚”就倒插在火堆旁邊,上麵的血跡已經幹涸,嵐身上全部是泥水和鮮血的混合物,衣服早已成了碎布條,熊周甚至看到她後背上那一道“彡”形傷痕。

嵐看著熊周已經醒來,滿臉的喜悅,將熊周攙扶著坐下,連忙回到火堆前,因為害怕會把這隻狗烤焦。

這個連雞都不敢殺的少女,頭也沒有回,朝她的少爺抱怨道:“少爺,這條狗好凶的...”

熊周嘴唇翕動了幾下,話沒說出來,全部往上湧,將淚腺之中滾燙的液體不斷往外推,而火堆上的那頭雄狼,滴滴答答的流著金黃的油。

“少爺,別人都說狗肉邪氣,咱們吃一點點就好了,嵐下次給少爺掏鳥蛋吃。”

“嗯。”

這是熊周吃過的,最美味的一頓,雖然是他最討厭吃的,狼肉。

嵐實在太累,用雨水清洗了之後,縮在熊周的大腿上,很快就睡著了,嘴角還帶著笑容,或許正在高興,因為自己終於可以照顧少爺而開心。

“水魚”薄若蟬翼,放在火上沒多久就變得通紅,就像城中大戶裝點窗格的西洋紅琉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