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二章:1895年(第五更)(2 / 2)

10月,孫仲山領導的第一次廣州起義爆發,楊衢雲負責籌款、募兵及運輸槍械,孫仲山、鄭士良、陸皓東、鄧蔭南等,利用各種社會關係,從秘密和公開渠道進行起義籌備工作。

首先成立興中會廣州分會,隨後開始發展會員,隨後有數百愛國人士入會,以研討農桑新法為號召,藉以掩護興中會活動,得到廣州一些著名官紳的支援,由程奎光負責聯絡水師官兵,隨後廣州一帶的遊勇、防營,在珠江南岸洲頭咀設置由美國化學師奇列負責的炸彈製造所,組成由陳清負責的炸彈隊,購置小火輪為運輸工具。

楊亦在香港招募散勇、工人成軍,黃詠商變賣蘇杭街洋樓一所以充軍費,餘育之慨助軍費萬數千元,何啟起草英文宣言,朱淇起草中文《討滿檄文》,並多方遊說英、日、德在港人士,謀求支援,在起義準備工作大體完成後,重陽節前夕,起義準備就緒,候命待發。

陸皓東製作青天白日旗為旗幟,決定以除暴安良為號召,臂纏紅帶為暗號,至約之日,廣州附近各路隊伍到達廣州,而楊發密電告訴起義人員、軍械不能按期到達,孫中山慮誤期泄漏消息,立即用暗語複電,貨不要來,以待後命,並迅速與陳少白先後離開廣州。

孫中山經珠海、澳門到香港,陸皓東等則被捕,楊接到孫中山的電報後,因軍械已上船,仍派朱貴全、丘四等人隨輪船到廣州,28日船抵廣州時,朱、丘等40餘人被捕,起義計劃全部遭到破壞,清朝政府大肆捕殺革命黨人,陸皓東、朱貴全、丘四等被殺,程奎光病死獄中,孫、楊、陳等均被懸賞通緝。

11月,興中會,全部骨幹成員抵達台灣還在建設的台北港,孫仲山、陳秋白、陸皓東、朱貴全、丘四、程奎光等,均未被清政府殺死,而這一切都是李寧宇安排閩浙總督邊寶泉和兩廣總督私下做的一筆交易,而代替他們被殺的則是一些牢中罪惡滿盈的悍匪、強盜。

11月15日,遠東台灣內閣組建,孫仲山被李寧宇任命為第一任遠東台灣內閣首相,陳少白、劉祥、何寬、楊衢雲、陸皓東等被任命為首任內閣官員,劉永福任職台灣海陸軍總司令,而李寧宇隻給了孫仲山一個要求,那就是五年時間,台灣不容許有一個災民,十年時間打造一個新台灣,不過李寧宇也下了大本錢,足足給台灣撥款5億兩白銀,也就是3億亞元全部用於台灣的基礎建設和改善人民的生活設施等一係列人民生計問題,並且台灣免稅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