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六章:第一次聯合國峰會(三十)(1 / 2)

伴隨著聯合國組織的成立,自然就要為這個促進各國在國際法、國際安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權及實現世界和平等多方麵的合作。

但也就要成立無數個各種部門和組織,比如勞工組、糧食與農業組織、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衛生組織、貨幣組織、海事組織等等。

那麼自然就需要大量的辦公經費,所以在李寧宇的建議下,聯合國下屬機構將會通過兩種方式取得所需的經費,其一自然就是所有成員國的會費與無償捐款,其二就是分攤給主要成員國。

雖然對於能不能成為常任理事國一事,李寧宇現在還並不是看的很重,不過卻先提出了聯合國在建立以後,可能會存在的一些客觀問題,而他所提出的每一個問題,都異常尖銳,這是十七國之中,很多國家代表想說,卻不敢說的話。

其中如問題一,聯合國大會主要是在發揮維護世界和平等諸多重要職能,那麼同時也就會存在一些問題,如何保證聯合國大會在協調各國利益的同時,進行艱難的自我改革,其中最重要一點就是傾向。

選出的三大常任理事國,都是目前世界主要的軍事經濟強國,那麼在聯合國大會的發展過程中,他們是否能扮演好積極推動的角色,而不是試圖在聯合國大會,塗抹上自己的色彩,如何避免聯合國大會受到常任理事國的操縱,不會去排斥那些與常任理事國有著不好關係的國家。

如果這些問題,不能提前開始思考,那麼很有可能在將來的某一天,聯合國大會將會被操縱,最後導致在聯合國大會的常任理事國,間接的推動下,對某個國家發動戰爭,因為聯合國大會有直接對各國戰爭,起到一個公平決策的權利,可以決定一件事的對與錯。

其次李寧宇覺得就是在發展問題上,雖然聯合國大會是一個在關於人類發展的問題上,做大量有意義工作地組織,今後必然要去各成員國簽署許多有利於各國發展的協定,但有些協定一定會涉及很多的成員國家,各方最後一定會因為利益、成分等等複雜情況,在執行上麵會有很大難度,最後不但執行不力未達到預期的目標,甚至成為空頭支票。

然後就是最重要的監督問題,一個龐大的國際政府組織,應該進行什麼樣的運作,以及如何去做需要一段很長的實踐實踐,最後才可以一步步轉起來,而後就要開始發揮聯合國大會真正的作用,但之前一定要解決監管的問題,不然就會變成一個大問題。

雖然按照大會上各國提出的章程,每個成員國都有義務對聯合國大會機構和員工進行一定的監督,但效果可想而知,主要還是由於牽涉到人員和各國自己的政治利益關係,而大部分成員國家喜歡風平浪靜的表麵現象,那麼這個國際權威組織就會處於一種尷尬境地,這就為監督不善提供了較為寬鬆的成長環境。

李寧宇提出的各項問題,最後自然沒有得到立即去解決,畢竟聯合國大會才敢剛成立,隻是對於他提出的意見,做一個保留,等待日後聯合各國大會運作一段時間,在開始著手一一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