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新婚頭兩天發生了不愉快,表麵上誰都不知道,也都挺好的,後來幾天也沒有“奇怪”的發生了,點點很快就忘記了這些“小事”。
每天還是堅持去婆婆家給做飯,收拾屋子,陪奶奶說話。開心的日子總是過得很快。
向陽的奶奶有七個孩子(這個沒有什麼奇怪的,奶奶這代的人都生了很多孩子的,點點的姥姥也生了六個孩子,所以點點並不覺的驚訝)。分別是三個兒子和四個女兒,順序是這樣排的,向陽的大姑,二姑,向陽的爸爸,三姑,老伯,老姑(不要說作者囉嗦,後麵會提到的,不說你們會糊塗的)。點點和向陽認識的時候奶奶是三個兒子間輪著住的,點點也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就以後都和公公婆婆一起住了,其他的六個兒女每年每人出2000元錢。點點隻知道這些,也不好問什麼,畢竟剛結婚這也是長輩的事。奶奶的腿腳不方便,聽說是一次下樓時摔得,把膝蓋骨摔碎了,因為歲數太大不好治了,就一直這樣了。因為這樣就不能有太長的時間,年紀有80了,不能出屋了,但能在屋子裏活動,自理一點問題也沒有。奶奶是個能自己做絕不想麻煩別人的老太太。
轉眼第五天了,像平時一樣點點去做飯(其實點點不會做什麼飯,婆婆隻第一天忙點點,後麵就不管了,都是查百度的),吃過飯點點和向陽說明天要回娘家去買東西,就不去修雞棚了。婆婆就給了他們四千元錢,說是回娘家的錢。點點不知道有這樣的習俗,開始不想要,向陽卻收下了。後來點點才知道這是當地習俗一般是一萬五千的,就看婆婆“心情”了。
新婚後要“回四”就是第四天就回娘家的日子,但點點大姨媽來了,兩人沒在一起隻能等到在一起後再回娘家……然後他們就“回六”了。
吃過飯,兩人去了商場買了禮物,順便去超市買了生活用品,和廚房用品。怎麼說呢廚房隻有一個炒鍋,一個水壺,還有十雙筷子,掃把和簸箕都是舊的不能用了。廁所的毛巾是點點的嫁妝,水盆是向陽第二天早早的出去買來的,不然都沒有用的。生活必須品是基本上沒有的。點點覺得買全了才像家,才能生活。
禮物買了很多。兩人大包小包的隻能打車回家了。
點點家也有不少的人,點點爸爸兄弟四個,點點的親爺爺奶奶沒有了但有個後奶奶,後奶奶有一對兒女,現在也成家立業了,相處的都不錯。後奶奶還是跟著點點爸爸兄弟四人生活。
兩人轉天早早的起床就回娘家了,點點好幾天沒回家了很想家了,到家看到一大家人都在,給大家分了禮物,又給所有的弟弟妹妹包了紅包,兩人還收到了不少的紅包。一家一起愉快的吃了一頓飯。因為萬惡的習俗,當天太陽沒有下山兩個新人就要回家,點點隻能不舍的離開了。
向陽有七天的婚假,除了一天買禮物,一天陪點點回娘家都是在“修雞棚”中度過的。說不鬱悶都是假的,沒辦法,一想到是為了生活,點點不會覺得不滿了。雖然點點到後來也沒明白這樣怎麼是為了生活。
一轉眼到了向陽上班的時間,他們買了很多喜糖和喜煙帶給同事,還要回請慶祝一下。
這樣一番下來,婆婆給的4000元錢根本就不夠。點點隻能把收到的紅包錢拿出來用。向陽錢包裏隻有60元錢,沒有一點存款。點點帶了四萬元錢過來,向陽和點點商量過這錢不動,有急用或投資時在動。所以在向陽發工資之前隻能靠著婚後在娘家收的到紅包過日子了。值得慶幸的是紅包還有幾千塊,點點手裏還有一些錢,湊了湊也有五千了。這樣就可以把“回九”時,還有去親朋好友串門買禮物就夠了。
“回九”是第九天去娘家住,一直住八天再回家。這期間會有親朋好友邀請吃飯“認姑爺”,這都是肯定要帶禮物的。還要給公公婆婆買禮物,都是不小的花銷。
點點算下來覺得很“燒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