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墓中凶鬼(10)(1 / 2)

所謂摸金,並不是真的讓一個人閉著眼睛或者隻打開棺材一點點的空間,然後讓摸金者用手去觸摸棺材裏的東西。

畢竟這玩意又不是摸骨算命,你看不清棺材裏邊的東西就把手放下去瞎摸什麼?萬一摸個骷髏頭上來,那可就搞笑了!

所以,我們並沒有急著下手摸棺材裏邊的東西。而是再次合力,將石棺棺蓋給推開到四分之三這樣,不完全推開棺蓋,是方便拿完東西以後將棺蓋合上。我們總不可能像那些強盜一樣,隻管拿值錢的東西,其餘的愛咋咋滴。不論是蕭大哥他們身為摸金校尉,還是作為陰陽門傳人的我,我們都不會允許這樣的場麵出現。這不僅是對死去的人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功德一種踐踏。

隨著棺蓋被推開了四分之三,如此一來,整副棺材裏邊的景色幾乎都是被我們盡收眼底。借著電筒光芒,最先吸引我眼球的不是棺材裏的那些陪葬品。反而是那一具被陪葬品包圍的皚皚白骨。

大家都知道,人死了以後日子久了就會成為一堆白骨。但是大家也都清楚,隻要白骨不被人活著經曆過劇烈震動,其是會保持著生前的那幅骨骼形狀。也就是所有的骨骼都會連在一起的。

但是在我眼前的那具白骨卻不是這樣的,很明顯的可以看出,在腹部位置那裏的主梁骨是斷裂的。當你湊近細看的時候,你會發現,那斷裂的裂痕竟是如此的平滑,完全不像是摔斷或者脫裂下來的。裂痕位置完全就是呈平直麵,就好像被什麼東西從中間直直切過似得。

而根據史料記載,李斯的死因就是受到了腰斬酷刑。所以,這也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白骨的主梁骨會呈斷裂形狀。

“哇!這回真的發了啊!”瘦子看著棺槨裏的陪葬品,雙眼不由得放出了光芒。

別看李斯身為秦相,但是其陪葬品並不是什麼珠寶等奢侈品。更多的還是什麼竹簡、銅劍、銅樽等物件,可以這麼說,這些東西基本都是李斯生前的最愛。這也是完全符合咱們華夏國情的。拋卻有錢人不說,但凡普通人去世以後,其陪葬品除了一丁點金銀首飾以外,其家屬通常都會在其棺材裏邊放置與其生前愛好相同的東西。譬如,那個人生前很愛好賭博,那麼其家屬就會放各種賭具作為陪葬品。如此還有其他許多,就不一一列舉了!

盡管因為李斯的愛好問題,其陪葬品都是些文人雅士才喜歡的東西。但是這不妨礙它們的價值,拋開那些已經腐爛不堪的竹簡,其餘的銅器隨便拿一樣出去,那都是價值數十萬以上的貨色。沒辦法,古董就是這樣,年代越久越值錢,隻要其保持完整,哪怕在普通也多的是人爭著搶購。當然,如果是一些曆史名人用過的東西,那就另當別論了。至少價格上,又會多番上好多倍。

這也是瘦子為什麼那麼開心的緣故。很可惜的是,他們身為摸金校尉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每人隻能帶走一樣棺材裏的硬貨。算上小六子和蠻牛在內,我們也就六個人而已,那也就意味著我們隻能從這裏帶走六件寶貝而已。至於其他的,就要留下來等待下一批摸金校尉或者盜墓賊的進入了。

為什麼摸金校尉會有這麼個規定,蕭大哥也不是很清楚。他隻從老人家口中聽說,摸金校尉雖然幹的是盜墓行當,但在所有門派當中是手法最文明的。其中不僅包括進入陵墓的手法,更是包含了在對待陪葬品的舉措上。他們認為,有財大家發,這樣才能活得長久。如若不然,獨自吞下陪葬品,必然會受到天譴。

既然隻能帶走六件寶貝,那麼在這個時候也就考驗摸金者的眼力及閱曆了。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這棺槨裏的陪葬品事實上都有著各自的市場價值,若是眼力及閱曆都厲害的人,必然會將最值錢的帶走。若是不太精通這方麵的人來,必然會憑外觀來決定。

好在,蕭大哥他們也都是老手了,對待陪葬品這一方麵上有著自己的分寸。自然不需要我過多的操心,當然了,就算我想操心那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沒辦法,誰讓我對這方麵完完全全的門外漢呢!

蕭大哥他們在挑選陪葬品,而我則是在棺槨裏尋找對我來說才是最重要的寶貝,那就是地圖碎片。但是,我從棺材頭到棺材尾,似乎都沒有發現。

‘難道不在這裏?還是藏著哪一個很隱蔽的地方?’看著那棺材裏的陪葬品及白骨,我的眉頭不由就是皺了皺。雖然那地圖碎片攤開來有巴掌大小,但是其真的揉成一團的話,也就隻有指甲蓋大小而已。在那麼大的地方,尋找這麼個小東西,還真是讓人有些有心無力。

“樹貴!不要著急!地圖碎片通常都是在很不起眼的地方藏著,等我們把寶貝收拾完了,再一起找。”蕭大哥看出了我的焦慮,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肩膀。隨後便是從棺槨裏拿出了銅劍、銅樽等物件,道:“好了!咱們拿夠六件寶貝了!老鼠,把這些東西打包一下!瘦子,咱們三人在這棺槨裏仔細尋找。一定要記得,不要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古人的智慧不是吹的,很可能這石棺裏還有著其他的暗格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