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旉《農書》中的生態思想
文史雜談
作者:趙杏根
《四庫全書》所收錄的農家類圖書,第一部是《齊民要術》,第二部就是陳旉的《農書》。陳旉(1076~1149以後),號西山隱居全真子。南宋學者洪興祖為《農書》所作後序中說:“西山陳居士,於六經諸子百家之書,釋老氏、黃帝神農氏之學,貫穿出入,往往成誦。下至術數小道,亦精其能。生平讀書,不求仕進,所至即種藥治圃以自給。”洪興祖對陳旉學問的介紹,明顯有誇大的成份。《農書》所寫內容,全是南方的農村事務,且其中許多是作者得之於親身的勞動體驗。因此,陳旉是南北宋之間生活在南方農村的一個知識分子,學問比較廣博,對農村事務非常關心,且他本人也直接參與農活等勞動,對農業事務有直接的經驗和深切的體會。此書成於紹興十九年(1149年),當時陳旉已經74歲。可見。此書是他在農業生產實踐中,結合書本知識,經過多年探索而得到的成果。
此書分三卷,上卷論農事,中卷論養牛,下卷論養蠶,都是南方的農村事務;當然,某些部分,對北方的農村事務,也具有參考價值。陳旉在《自序》中,稱《齊民要術》《四時纂要》等古代農書“騰口空言,誇張盜名“,“迂疏不適用”,這當然不符合事實。《四庫全書總目》評論此書雲:“大抵泛陳大要,引經史以證明之。虛論多而實事少,殊不及《齊民要術》之典核詳明。遽詆前人,殊不自量。然所言亦頗有入理者。”雲此書不及《齊民要術》典核詳明,這是不錯的;但是,其他的批評,完全不符合事實。引證經史,《齊民要術》等已經做得很好了,但這卻不是《農書》的特色;所謂“虛論”並不多,更談不上是其特色。此書的特色和價值,正在於其“實事”,特別是得之於直接經驗的一些具體措施。
筆者無法在此對《農書》展開全麵的研究,擬隻在其中抽繹出其生態思想,作一論述。
宋代最為突出的社會問題之一,就是土地兼並現象嚴重,加之人口的迅速增長,絕大部分農民沒有足夠的土地耕種。宋室南渡,北方大量的人口遷移到南方,使南方的土地資源更加緊張。土地資源緊缺,這不僅是社會問題,也是生態問題。把這個問題作為社會問題解決,就要涉及到社會各階層利益格局的變化。這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無法不使用政治甚至軍事的手段;也就是說,社會必須付出很大的代價,才有可能達成這一問題的解決。不過,如果將它作為生態問題來解決,較之於作為社會問題,用政治甚至軍事的手段來解決,則有諸多的好處,例如,付出的代價小得多,容易實施。《農書》最大的貢獻,就是為把土地資源緊缺這個社會問題作為生態問題來解決,提供了理論依據和切實可行的方法。整部《農書》,其實都是圍繞著這樣一個中心。
誠然,幾乎所有的農業書籍的主要目的,都是提高單位麵積的種植物產量,都是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讓人們在有限的土地中得到最大收獲,因而都具有用生態方法解決土地資源不足的問題這樣的意義。可是,陳旉是最早有意識地把這樣的宗旨作詳細闡述的。《農書》卷上第一篇《財力之宜篇》開宗明義,雲:“凡從事於務者,皆當量力而為之,不可苟且,貪多務得而終無成遂也。傳曰,少則得,多則惑。況稼穡在艱難之尤者,可不先度其財足以贍、力足以給,優遊不迫,可以取必效,然後為之。古者分田之製,一夫一婦受田百畝,草萊之地稱焉。以其地有肥不同,故有不易、一易、再易之別焉。不易之地,上地也,家百畝謂可歲耕之也;一易之地,中地也,家二百畝,謂間歲耕其半,以息地氣,且裕民之力也;再易之地,下地也,家三百畝,謂歲耕百畝,三歲而一周也。先王之製如此,非謂土敝則草木不長,氣衰而生物不遂也,抑欲其財力優裕,歲歲常稔,不至務廣而俱失,故皆以深耕易耨,而百穀用成,國裕民富可待也。”陳旉從老子關於“多”和“少”的辯證關係的論述這一哲學高度,從生產力和生產資料最佳配合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兩者作用,以創造財富這樣的理論高度,論述農民與土地最佳配合的問題,主張對一定數量的農民而言,土地並不是越多越好,太多的土地未必能夠獲得理想的收獲;而即使土地不多,隻要精心耕種,也可以“百穀用成,國裕民富”。這樣,該書此下的所有內容,就都有了歸宿,都圍繞這樣的中心;而這個中心理論,也就有了充分的依據。這個理論既然成立,那麼,農民在沒有足夠數量土地的情況下,通過此書所示的種種技術,也可以得到足夠的農業產品,上應賦稅,下當家用。這樣,土地緊缺的社會矛盾,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