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球應該隻和精神以及練習有關吧。事實是,如果球員們刻苦訓練,沒有任何一個NBA球員應該罰得爛,除非他們的精神不太正常。據推測,霍華德在日常聯係中罰球命中率差不多能到80%左右。從最基本的來說,你應該不斷訓練這項技術直到你的身體已經能在不通過大腦思考的情況下記住投籃的動作。我覺得是約什沒有足夠的練習。如果他能像大姚那樣不斷訓練,那他的罰球一定會更好的。你不會看到一個來自亞洲或者歐洲的大個子經常罰球不中,這是因為他們每天都在刻苦的訓練。

美國CBS電視台駐休斯敦站的記者尼克·懷特提出了一個很有意思的理論,他認為約什和霍華德都是典型的從AAU聯盟出身的孩子,沒有上過大學,也沒有得到過正式的教練指導。他們天賦秉然,卻不用忍受來自大學教練關於籃球基礎和投籃基礎的長時間訓練。在NBA,訓練時間是有限製的,而且他們也沒有在基礎技巧上花時間練習,可是其他的球員是在大學裏練習過這些的。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在比賽表現方麵很棒,可是在具體的技術上卻不怎麼地,比如說罰球。

我在玩NBA2K“賽季模式”的時候,發現NBA的賽程安排似乎不是很合理。請問在山貓隊加入NBA之前,賽區是怎麼劃分的?現在的“賽區冠軍排在分區前四名”是怎麼回事?

河南趙振陽

答:夏洛特山貓在2004年成為NBA第30支球隊。就在那時,NBA把原先的4個分區劃分為6個,在東部增加了東南區,在西部增加了西北區。原先的中西區被重新命名為西南區,這裏麵的球隊在地理上有著或多或少的聯係。在那時,聯盟在分區冠軍的排位上采用了簡單的規則,每個分區冠軍都會是前三。這個規則表麵上看起來很合理,但實踐之後被不幸地證明這樣的安排忽視了競爭平衡的問題。根據NBA的賽程安排,在常規賽中每支球隊要與同一賽區的球隊要打四場,與同一聯盟不同賽區的球隊打三到四場。實際上,一支球隊要和同一聯盟的球隊打52場,和另一個聯盟的球隊打30場。就算是這52場比賽也不全都是公平的。

舉個例子,上個賽季馬刺和西部每個對手都打了四場比賽,除了勇士、雷霆、湖人和爵士。灰熊分別和勇士、掘金、森林狼和太陽打了三場比賽。換句話說,由於這樣的賽程安排規則,有四支球隊會和某一支球隊打三次,這樣自然就造成了安排上的不平衡。換句話說,如果一支球隊和在一個賽季裏和一支強隊打了四場,而其他球隊對戰這支強隊的場數少了一場,那這就是不公平的。

從2003-04賽季開始,聯盟開始使用6個分區的方法,西南區由3支得州球隊和灰熊以及鵜鶘組成。通常來說,西南區是NBA最具競爭力的分區,有4支球隊的勝率至少在45%以上。在這個賽季,排名末尾的鵜鶘都打出了45勝37負的戰績。這是NBA采用6分區法以來首次一個賽區裏的所有球隊都進入季後賽。如果簡單地說西南區是很有競爭力的,這樣都沒法概括西南區的殘暴。馬刺和小牛是西南區的老牌強隊,常常能拿到60勝的成績。而現行的排名辦法總是影響他們的季後賽之旅。

在2005年常規賽,太陽隊以62勝位居榜首。馬刺59勝23負,小牛58勝24負。西雅圖超音速以52勝30負的戰績領跑西北區,在西部排名第三,然而他們的戰績理論上應該排在第四。

在2005-06賽季,馬刺63勝19負,小牛60勝22負。由於分區冠軍獲得前三名的規則,太陽(54勝28負)和掘金(44勝38負)分別位列二三位。最終結果是小牛雖然有著第三好的戰績,但卻位列第四。他們居然排在比自己多輸了16場比賽的掘金之後,這真是一個笑話。馬刺和小牛一個排第一,另一個排第二,他們在西部半決賽就相遇了。結果大戰七場,這一輪係列賽應該是西部決賽的對陣,但根據賽程安排,被不科學地提前了。聯盟發現了規則安排的疏漏,在兩年後修改了規則。從那時起,聯盟不再采用分區第一排名前三的規則。而是采用了分區冠軍保證位列前四這樣的規則,就是說如果一支球隊的戰績比其他的分區冠軍要好,那麼這支球隊在排名上就會比分區冠軍高。這個規則又叫“小牛法則”。

就目前而言,西南區已然如此殘暴。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分區冠軍一定要排在前四?分區冠軍有這樣的優惠,這樣的事讓人很難理解。一支球隊經曆了7個月的艱苦比賽,球迷們辛苦地支持了一個賽季。從訓練營開始到常規賽所有的努力都是緊緊盯著季後賽的。一旦到了季後賽,排名這種重要的事不應被武斷的賽程安排所困擾。可以肯定的說,我們已經到了那個階段。是到了該改變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