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誰為他們買單(1 / 2)

第十二章 誰為他們買單

四月八曰,也就是清明節過後的第四天,《炎陵日報》一則小新聞,宛如四月的春雷,震動了整個小縣城。

剛去世的縣長,李衛國的公子李天明,酒後駕車,在清明節前天的晚上,在縣工人文化宮,將一青年餘文彪撞成重傷,至今病人還在危險中。

報紙呼籲社會,伸出援助之手,捐錢捐物救治傷者,畢竟肇事者李天明,第二天又死於車禍。

“死得好,死得好。李天明早該死了。”“死一千次,死一萬次也贖不了他的罪。”“禍害己除,我們也放放鞭炮慶賀一下。”

街頭巷尾,鞭炮齊鳴,炎陵城仿佛又過了一個春節。

縣人民醫院,無數熱心人,向餘文彪伸出援助之手。

同時,縣公安局也成立了一個專案組,對李天明立案偵查。

李天明雖死,但要給所有受害人還一個公道。但隨著公安局調查一步步深入,李天明的惡事,醜事一件件,一樁樁又浮現在眾人的眼裏。

縣委書記汪遠征看著案頭的調查報告,雙眉緊鎖。

“這還是人幹的事嗎?他簡直是畜生。”汪遠征痛心疾首。

“查,徹底地查,是誰給了他權利,讓他逍遙法外。除了他父親李衛國外,還有誰是他的幫凶。”

汪遠征下了批示。炎陵的官場也震撼了,一時草木皆兵。

四月九曰,《炎陵日報》頭版頭條,刊登了一個大新聞。

《誰為他們買單》:內容敘說了,縣長公子李天明駕駛縣政府二號車,在製造了一起驚天車禍。清明節又駕駛縣政府四號車,駛入元江,造成車毀人亡。

《炎陵日報》還發表了評論員文章:李天明並不是國家公務員,他有何資格駕駛政府專車?

他造成的損失,到底誰為他們買單?

一石擊起千層浪,整個縣城沸騰起來,無論男女老少都在議論,到底誰為他們買單?

而文章的作者方躍進,很不舒服坐在書房內,幾杆煙槍在吞雲吐霧,聞著那刺鼻的煙草味,他隻想嘔吐。

“方哥,你真的決定,將我們局超支配車,交縣委常委重點討論。”肖永紅吐了一口煙圈問道。

“這種情況越來越嚴重,再不控製,會出大問題,財政年年赤字,今後工作怎麼進行。”

方定邦一邊翻著手中資料,一邊說;“你看這些資料,觸目驚心啊!”

“可別的局也和交通局差不多,幹嗎要拿交通局開刀呢!”

作為交通局的副局長,肖永紅從內心上講,不願看到交通局出事。

“交通局作為車輛的管理單位,不以身作則,胡亂配車,如何服眾啊!”方定邦放下手中的資料,看著肖永紅,資料是肖永紅剛送過來的,上麵詳細記述了全縣公車配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