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走出門口,文繡對著經理辦公室吐了啪唾沫,臉上帶著厭惡之色咒罵道“呸,老色鬼!”
李爽帶著歉意的眼神望著文繡,“繡繡姐,對不起啊!為了給我找工作害你被那老色胚占了便宜。”
“沒事,我早都習慣了,這老東西就愛占些小便宜,真要讓他做點什麼他又沒那個膽子了。”文繡非常不屑的說道。
等文繡下了班,李爽為了報恩提出請她去吃宵夜,文繡沒有拒絕,兩人來到一家夜宵攤上,隨便點了幾個菜,邊吃邊聊了起來。
經過聊天得知,文繡和嬌嬌她們並不是李爽想的那樣在裏麵當小姐,她們的工作是夜總會的陪酒妹,隻負責陪客人喝酒,她們的工資就是從客人的酒水消費中提點,客人玩的高興,喝的越多,她們也就賺的越多。
文繡今年才22歲,已經有了個三歲的小孩,她老公前年因為一件瑣事將人打成重傷,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他倒是在牢裏安穩的待著,卻給文繡母子倆留下了十幾萬的欠債,為了生存,文繡不得不將兒子寄養在鄉下的父母家,隻身來到昌州市打拚。
由於沒有文化,文繡做個清潔工、服務員,每個月工資連一千塊都不到,這點錢隻夠勉強養活自己,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寄回老家去。
為了賺到更多的錢,她經一個朋友的介紹來到蘇格酒吧當陪酒妹,雖然時常會遇到毛手毛腳的顧客讓她羞憤難當,不過工資卻十分的豐厚,一個月能掙到五六千塊,為了賺過多的錢來還債,文繡便在這安心的幹了下來,最近還被升成了領班。
也許是剛才在夜總會喝了太多酒的緣故,文繡的話很多,等吃完宵夜,已經是淩晨兩點了,路上連輛出租車的影子都看不到,這大半夜的李爽不放心讓文繡一個人回去,便一路護送過來。
文繡租的房子離上班的地方不遠,走了十幾分鍾就到了,李爽正要告辭,文繡卻一把將他拉住說道“弟弟,這麼晚了你去什麼地方?要不你就在姐姐家將就著過一晚吧。”
兩人經過一段時間相處,關係更近了一步,現在都直接以姐弟相稱了。
李爽原本想去找個不用登記身份證的小旅館過夜,見文繡提出,他有些為難的說“這不太好吧?”
“你怕什麼,姐姐又不會吃了你,旅館又貴又不幹淨,還不如來跟我們合租,正好我那兒還有一間空房打算租出去呢。”
文繡既然都這麼說了,李爽也不再堅持,跟著她往樓上走去。
文繡租的房子在三樓,四室一廳,嬌嬌和小萌也跟她住在一塊兒,難怪看起來三人的感情這麼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