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誌翔這時抬起已經溢出淚水的臉,輕輕地從皮包裏掏出一張一百塊的紙鈔,從桌子下麵遞給家璿說,“拿著,下次再有什麼情況的時候用得著。不要再身上隻有幾十塊錢就跑出來了。啊,拿著。”
家璿看著這張鮮豔的紅鈔票,再抬起頭,深情而又天真地看著林誌翔的臉。就這樣看著,看了足足兩三分鍾。
笑了。
原來,這就是對林誌翔最重要的東西。
最重要的不是自己。
在這分別的時刻,自己還不懂愛為何物的時候,就奮不顧身為了這個男人背叛了所有,最後也為了成全這個男人,放棄了所有。就在這臨別的一刻,男人為了表達自己的謝意和感情,拿出了最寶貴的東西送給眼前的家璿。
是錢。
不是一句“我等你”,不是一句“我帶你走”,也不是一句輕輕的“我愛你”。
因為這些都不是最珍貴的,在林誌翔的心裏。
家璿的心裏在笑,在大笑,在狂笑。
多麼諷刺啊!
為什麼身在其中的時候總是看不清,現在不想看清的時候卻看得這麼清晰。
自欺欺人,從來都是追求愛情的人與生俱來的本能。也許隻有經曆千山萬水,百般痛苦,仿佛身上腦袋裏所有的奇經八脈才能打通。
往昔種種的美好,不想去想,卻偏偏撕開了口子讓你看。
從第一次假扮男女朋友去他所謂的朋友和小三家裏吃飯,其實不是想炫耀自己有了女朋友,隻是想炫耀自己也是有本事養小三的人;到自己為了不讓林誌翔破費謊稱是幫別人帶減肥藥,林誌翔卻坑說兩百塊,自己真的掏了兩百塊給他;再到第二次去他姐姐那裏吃飯,他姐姐對自己的冷淡,以及炫耀仿佛自己已經是戰利品到最近自己去買菜付錢時他的突然消失……
這些是不是夠清楚明白了?你是不是還想自欺欺人下去?你還想看到什麼你才清醒呢範家璿?
身體裏一個聲音在這樣冷冷地嘲笑著自己。
家璿輕輕地把林誌翔的手退回去,“留著吧,你比我更需要。”
林誌翔似乎不懂家璿的意思。
但是不重要,家璿已經懂了。
“好了沒有,時間到了。”範媽媽擔心他們在裏麵做什麼越軌的肌膚之親,胖胖的身體橫在門口催促。
“我知道時間的,你能不能在門口等完十分鍾?”家璿站起來說。
範媽媽鐵青著臉,還是被阿姨勸著到門口去了。
家璿繼續坐下,看著林誌翔,兩個人的手緊緊握著,對看著。
家璿什麼話也不用說了。
四目相對,淚痕尚存。
“走吧!”還是家璿開了口,站起身決絕地往門外走去。
林誌翔在身後心疼地喊了一聲,“家璿”。
家璿愣了一下,緩緩地轉過頭去,依然如初見時那樣明媚地對他笑。
他趕緊追上去,十指緊扣著家璿的手,一起走出去。
走出門的時候,範媽媽命令他們把手鬆開。
範媽媽推著家璿上了車,家璿隻留給林誌翔一個背影,沒有回頭。
阿姨送走了範媽媽和家璿他們,和林誌翔站在路邊,家璿看著他們,直到看不見。才俯在座位上放肆地哭。
不僅僅是因為自己追求自由的失敗。
每個人都遇到過像魔鬼一樣的情人,明明知道不合適,但突然就愛上了,麵不改色地說謊,口不對心地歡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麼。青春的故事裏沒有幾個不是鮮血淋漓的,誰也怨恨不得。
她清楚的知道自己這輩子再也不會見到林誌翔了。
愛是什麼,家璿無從知道。她隻知道自己的感情是真的,沒有任何雜質的,也真的不會再回來了。就算以後還是會這樣不顧一切的簡單的去付出,但是這次自己真的被打敗了。
還是敵不過現實。
感情不是泡在福爾馬林誌翔裏的屍體,它會腐朽會消失。
拿得起,放得下。聽起來豁達,但其中的沉痛隻有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