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死人”(2 / 2)

餘光瞥見攻擊的瞬間,鄒建旗猶如彈簧一樣抓起地上的手機一躍而起。之後又再度壓低身子對麵前的目標使出一記掃堂腿,直接把這個攻擊落空後打算站起來逃跑的小偷踢了個嘴啃泥。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自來闖。我說你……兄弟,你要我怎麼說你才好。起來啊,別裝死。不是挺厲害的嗎?”

用極為遺憾的口吻說話時,鄒建旗一直搖頭。他不明白為什麼賺錢的方式這麼多,偏偏要選擇犯罪法中寫出來的方式。而且這會還涉嫌襲警,這不是自討沒趣嗎?現在好了吧,摔成這樣,怕是待會回局裏拍照都得先打理一番才能勉強拍出個好一點的照片。

不過在此之前,鄒建旗忽然覺得,自己這腳,是不是狠了一點。畢竟這個小偷倒地之後,再也沒起來。

當然摔傷是肯定的,按照鄒建旗的想法這人或許鼻軟骨都得斷了。但是斷的話,那會痛的啊,為什麼這個人這麼安靜、

“喂,你站起來成不?別裝死啊。”

意識到情況不對的鄒建旗走到小偷跟前蹲下,同時伸手推了推對方。沒有得到回應的鄒建旗頓時倒吸一口涼氣,旋即又伸手摸了一下對方的頸動脈。咽了口口水後又挪動對方腦袋探了探鼻息。

很好,這回出事了,鄒建旗一腳把人踢死了。

明兒的報紙頭條的標題多半就是“本市刑警執法過度導致犯罪嫌疑人死亡”之類的文字,沒準還能夠登上各大新聞網站的頭條。

仔細一想,還出名了呢!

完全沒料到會有這出的鄒建旗臉色顯得有些蒼白之後手忙腳亂的把自己手機拿出來試圖撥打醫院電話以便挽救這一切。然而由於太過緊張,鄒建旗在切換兩台手機的過程中不慎把自己的手機給扔了出去,並且不偏不倚砸了一下小偷的腦袋。

好家夥,這要是說自己虐屍的話,鄒建旗也得是百口莫辯了。不對不對,這不是重點。重點還是趕緊把手機撿起來,然後打醫院電話求助……助?

忽然間,鄒建旗發現自己不需要這麼做了。那個剛才自己斷定“死亡”的小偷,現在站了起來,而且從其動作幅度來看,好像狀態還挺不錯的樣子。

“哇,你這嚇死我啊。你要是態度好主動認錯,最多就是被關個十來天而已,犯不著搞這種事情……等等,兄弟,你眼神不太對啊。”

剛剛還覺得有些慶幸的鄒建旗沒等把話說完就發現了問題,那就是這個小偷的眼睛發出了幽幽的紫色光芒。

鄒建旗沒見過這麼詭異的場麵,他試圖用這個人是戴著隱形眼鏡然後被周邊建築燈光照射反射出紫光這樣的理由來解釋這一現象。

然而這很不妥!

且不談有沒有戴隱形眼鏡的問題,最為關鍵的一點就是,這個巷子裏沒有相當耀眼的光源,腦袋上的星空就是保持能見度存在的唯一保證。

就這個自上而下的照射角度來說,鄒建旗不認為會有反光現象在小偷眼睛上出現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