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部落對皇朝的戰爭向來是隨心所欲。
今年收成不好啦——沒說的,打進皇朝搶糧食。
族長他家生娃啦——沒說的,打進皇朝搶酒水。
巫師占卜說要打——沒說的,打進皇朝啥都搶。
雨太大了水災啦——沒說的,救災物資在皇朝。
當然,這種狀況並不是說我們部落非常強大。而是因為光腳的不怕穿鞋的這個真理。
反正澤西的部落千千萬,今天圍剿他,明天圍剿他,皇朝的邊境總是在上演剿匪的戲碼。
反之,皇朝的世家貴族們家裏畜養的奴仆也大多是部落人。總之,受苦的一直是些窮困之人。其實我也不算是窮人。
我叫古豐,是我母親給我的名字,而我的降生,帶給她的,隻有苦難。
我出生在澤西的一個部落首領家族。但僅此而已,且不說這隻是一個夾在邊界地帶的雨林裏的小部落,就算我生而為那些大國的公侯家,我也可能得不到更好的待遇。
小時候我不懂,為什麼我不能和我的兄弟們一起玩耍,以至於委屈地回到母親那裏質問她。她隻是悲淚。
她原本是敵對部落貴族(注:指大澤附近的弘農部落)的女兒,因為戰爭被搶了過來,嫁給了大澤伊川蕩部落的首領。這原本也沒有任何問題,這種通過野蠻戰爭得來的婚約談不上浪漫,但卻是一個千百年來約定俗成的默契,沒有族人會因為這而疏遠任何一個新娘。
但是,母親來部落一年後,一次外出郊遊。
不知遇到了何方的妖魔,總之,人們都說那是一束亮光。就像傳說中那曾經的滅世之光。
九個月後有了我的降生,隨著我的呱呱落地,母親的身體卻每況日下。族裏的巫醫認為我受到了傳說中滅世之光的侵蝕,注定無法活過二十歲。
而我那孱弱的身體確實很好的說明了這一點。
比起我的兄弟們來,我簡直不堪一擊。
我既沒有他們那原始的壯實,也沒有他們那傳統的高大。
於是,我總是得不到相應的期望。
一次戰敗後,順理成章的,我成了部落送去皇朝的第二十三位質子(注:戰爭行為中,失敗一方被迫交出的人質,被勝利一方控製,用於牽製敵人。)的不二人選。
聽說可以去端倫家學習交流,年幼的我頗為開心,竊以為這其實是一個不錯的決定,既讓我逃離了那深深是我自卑,還令我接觸到了我們部落中不可能學習到的係統的先進知識。
更別提那晚第一次感受到父親言談中對我重視。
但是,從來沒有人對我說過,二十二個前輩有十八個成了光榮勇士!!!
族人們議論後全體認為這是一個不錯的決定,畢竟,巫醫大人早已下了預言,我活不過二十歲。與其放在族中浪費食物。倒不如拿來做做有益族人的事。以後給我立碑石,將還有點談資。
我被送來端倫家當質子。作為部落與端倫家友好的標誌,端倫家主在家人族老麵前發言說:是要雙方的下一代從小一起自然而然的培養出兄弟一樣的感情啊!
不管是真情還是假意,我倒是頗為受益。在端倫家,學到了好多在部落學不到的東西,他們還允許我學習術法。在部落是,巫師不是很喜歡我,她還預言我活不過二十歲。
我自然不會理一個老太婆的糊塗話。我覺得她之所以做出如此惡毒的預言,一定是因為我偷看她家的孫女兒曲月洗澡。
本來我安安穩穩地在端倫氏家茁壯成長到十七歲,可是由於一個叫做普勒拔陵的家夥,我被送上了斷頭台。
我依稀還記得判詞。
伊川蕩不顧和約,與厥為,弘農等部落結成同盟,已經侵犯了皇朝的利益,今天,我以端倫家族長的名義,皇帝禦賜的寒衣聖甲之權力。宣判:處以伊川蕩池裏之子——伊川蕩古豐死刑,明日午時執行。
作為斬監候的重犯,我被關押在典獄的最底層—水獄之中。齊腰深的水是才灌的,倒也不是多麼難熬,隻是泡久了,我的頭就發暈,但我自我安慰:這樣也好,至少,明日行刑時,不會有太多痛苦。
我見過殺人,是被捉住的越界的部落人,那武官特意把我找來,要讓這個質子看看。他親自抽出了刀,可裝飾用的軍官刀明顯分量不足,一刀下去砍中頸骨,剛好把刀夾住,武官氣急敗壞,就一腳踢過去,硬生生的把人頭給踢下來。
可以清楚聽到骨頭斷裂的聲音。對比起來,當時那個死囚的表現倒是記得不真切了,也是,又有誰會在乎一個死囚呢?
我覺得害怕。
白日裏獄卒們在的時候我表示不能墮了我們部落人的骨氣。到了晚上我強自打起精神來,準備動用我畢生所學的術法來逃脫了去,可是我的水準太低,要是擁有水玉司的祭祀那樣的推雲使霧的能力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