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文章版權保護問題探析
傳媒與藝術
作者:雷丹
【摘 要】 本文闡述了微博的概念和特點,分析了微博文章版權保護的界定條件,提出了微博文章版權保護的具體措施。要提高微博用戶的版權保護意識;明確微博文章版權保護的條件;實現微博用戶實名製;微博平台也應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關鍵詞】 互聯網平台;文章版權;保護措施;微博
從微博誕生至今,微博的不斷發展不僅對傳統媒體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微博本身也開始發展成為一種重要的媒體形式。隨著李開複等名人公開發表微博對微博抄襲行為進行嚴厲指責,微博文章的版權保護問題開始引起人們的重視。當前,我國在微博文章版權保護上無論是從立法方麵還是具體的保護措施方麵都存在不足,因此在互聯網背景下研究和探討微博文章保護的問題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
一、微博的概念和特點
1、概念
微博即為微型博客,是在博客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可以說微博是另一種形式的博客。但微博與博客也存在著差異性,微博可以幫助用戶借助微博平台對信息進行獲取、分享以及傳播,並且這些做法都是在微博用戶關係的基礎上進行的。
相關的統計資料表明,從2010年底至2011年6月底,我國的網民數量增長了2770萬人,共有4.85億人都是互聯網用戶,其中微博人數增長了208.9%,增長至1.95億,微博用戶的增長成了互聯網應用增長最快的模式之一。
2、特征
微博作為一種新的媒體形式,其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1)篇幅短小。微博內容一般都是簡潔,通俗的語言,所以,對於微博用戶而言,他們不需要有特別高的文化,也不需要有較高的技能和優秀的排版能力,他們隻需要用最簡單的語言隨意表達自己的想法就行了。並且微博的篇幅短小,不超過140個字,微博用戶可以隨時隨地通過手機、電腦來上網發表自己的心情和觀點。
(2)開放性。微博具有開放性的特點,由於微博集合了視頻、音頻、圖片、文字等多種形式於一體,所以會造成微博信息的傳播具有開放性的特點。用戶可以通過手機、電腦等設備進行上網,隨時發布一些新鮮的信息,並且可以配上圖文解釋。同時,用戶還可以通過關注其他用戶來了解更多自己感興趣的信息,並且可以通過轉發來將這些信息分享給他人,達到共享的目的。
(3)原創性。當前,有關微博文章的版權問題與微博的原創性的特點具有重要的關聯。微博雖然隻可以發表最多140字的內容,但卻受到了廣大愛寫作、愛與別人進行交流的人的喜歡,許多微博用戶都通過這一方式來展現自己,因此產生了許多原創性的微博文章。由於其原創的特點,所以在一些微博文章中出現了許多新鮮詞彙的運用以及創意化的觀點。而由於微博又有開放性的特點,通過轉載、分享會使一些原創性的微博遭受抄襲和盜用,從而導致版權問題的產生。
(4)及時性。微博可以隨時隨地即時發布,所以用戶可以通過手機、電腦隨時對自己的微博內容進行更新。尤其是對一些熱點新聞以及公眾都較關心的事件來說,微博用戶可以通過微博將事件發展的最新情況隨時分享給其他用戶,從而達到快速傳播的效果。微博所發表的新聞信息具有較強的時效性,所以微博被稱為新聞第一時間,因此,對於微博而言,微博信息具有及時性的特點。
二、微博文章版權保護的界定
我國的著作權法規定,任何人對於屬於自己的作品都享有著作權。因此,對於微博文章而言,隻要微博文章也屬於作品之內,那麼微博文章也具有受版權保護的權利。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中的第二條明確指出,作品是文學領域、科學領域以及藝術領域的智力成果,其具有獨創性的特點,並且可以通過某種形式複製下來。所以,需要對微博文章進行具體分析,隻要滿足以上幾個條件,微博文章自然也享受版權的保護。
雖然當前的微博是以一種媒體的形式而出現的,但是從本質上來看,微博具有承載作品的作用。對於微博文章而言,除去那些記錄個人瑣事、微博用戶之間的相互問候、交流等形式的微博文章,再除去那些純粹的是複製粘貼的、轉發的,以及不是原創性的微博文章,剩下的微博文章基本上都可以歸結為作品之類,所以也應當享受著作版權的保護。對於一些名人微博用戶而言,如李開複,他們在微博上所發表的一些短小的文章、小說等都滿足了我國著作法實施條例中對於作品的定義,所以具有享受版權保護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