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敲詐的搶劫犯
法治在線
作者:張毅
一念之差,他從一個積極上進的青年變成了搶劫犯。逃亡15年,成功地“漂白”了身份,並且成了當地有名的慈善企業家,卻怎麼也忘記不了15年前的那場噩夢。因為不堪當年搶劫同夥的敲詐而主動暴露,戴上手銬的那一刻,反而是他15年噩夢終於結束的時候。
一念之差帶來終生的劫
1976年6月,李誌堅出生於江蘇省泰州市一個農家。為了早日跳出農門,走向發財致富之路,初中畢業後,李誌堅就開始嚐試著從商。附近的寶應縣是鋼瓶之鄉,李誌堅就從寶應縣進些煤氣鋼瓶、煤氣灶販賣到泰州市以及蘇北部分地區,然而本小利薄,整日東奔西跑,非常辛苦,卻掙不到什麼錢。
來年4月,李誌堅和蘇振山、陳力、徐翔一起商量後,決定丟下原來不賺錢的生意,另起爐灶,在泰州市合開一個奶牛場。這幾個人都是李誌堅的朋友,尤其僅比李誌堅大一歲的蘇振山和李誌堅關係最“鐵”,他們是同村人,小學、初中又都是同學,上學、放學都是形影不離的。
想法是美好的,幾個小夥子也對新的事業充滿了激情和衝勁。然而現實是殘酷的,租場地、跑許可、砌房子,都離不開一個字:錢!合作的事好定,開奶牛場的資金卻難尋。一籌莫展中,李誌堅想到徐州一家公司還欠他一筆錢,可以討來應急。
蘇振山一聽立即積極響應,並借來了父親的桑塔納轎車,請來朋友鄭治當司機。1997年6月4日,鄭治開車載著李誌堅、蘇振山、陳力、徐翔四人到徐州討債。不料出師不利,債沒討到,卻因交通事故賠了人家900元。
兩日後,李誌堅拍拍癟癟的口袋,對眾人說:“我身上已經沒有什麼錢了,回家咋辦呢?”不知道誰說了句:“真夠倒黴的,簡直是把我們往絕路上推,逼我們去搶銀行呢!”
本是玩笑的一句話,卻好像給絕望中的年輕人提了醒。
6月7日淩晨1點左右,當五人途經寶應縣境內的一條農村大路,看到路邊停著一輛山東牌照的大貨車時,幾個人竟然空前一致地想到了對大貨車動手搶劫。鄭治留在車內望風、接應,其他人攜帶菜刀、水果刀、鐵管等工具下車,分站在大貨車兩車門前敲門,逼車內的三名男子下車。
隨後,李誌堅上車翻值錢的東西,蘇振山等三人在車外對三男子搜身,劫得人民幣650元。李誌堅剛從駕駛室翻出四條香煙,車外,三男子就開始奮力反抗,雙方打成一團。
不一會兒,蘇振山等三人就敗下陣來,爬上自己的車,讓鄭治趕快開車逃跑,也不管李誌堅的死活了。大貨車上的被害人立即撥打110報警。見狀,李誌堅把香煙往路邊一扔,靜悄悄地躲進了河邊高高的草叢裏,大氣都不敢出。果然,十多分鍾後,警車趕到。因為被害人也以為他們已經全部乘車逃走,警方沒有在周邊搜查。但警車走後,李誌堅也沒有敢在路上現身,而是反身遊泳過河,在另一條路上走了兩個多小時,才攔到一輛開往泰州市的大客車。然後連家都沒有敢回,踏上了逃亡之路。
案發後,警方經偵查,鎖定蘇振山、李誌堅等五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並決定對五人采取強製措施。1997年6月至9月,蘇振山等四人先後落網。1997年12月27日,蘇振山等四人在寶應縣人民法院同堂受審。由於蘇振山曾因盜竊罪被判緩刑,其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法庭決定對其撤銷緩刑,實行數罪並罰,合並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其他三人因犯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並處罰金。
唯有李誌堅一直未歸案,成了本案的“漏網之魚”。
成了搶劫同夥的“私人提款機”
1998年,潛逃在外大半年的李誌堅回到泰州市老家,得知同夥已被判刑,寶應縣警方曾到李家進行過調查。見事已敗露,李誌堅把自己參與搶劫的事告訴了父親。然而,當父親勸他自首時,他卻猶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