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當“畫鴿”遭遇“鹵鴿”(1 / 2)

當“畫鴿”遭遇“鹵鴿”

法治在線

作者:鄧光揚 胡光儉

自己畫的白鴿竟不明不白地用到食用乳鴿外包裝上,著名國畫家將食品公司告上法院索賠15萬元。因產品外包裝上使用了網上下載的圖片,食品公司成了被告。

工筆畫“白鴿”竟成“食用鹵鴿”

喻繼高,1932年出生,我國著名工筆花鳥畫大師,國家一級美術師,曾為人民大會堂、釣魚台國賓館、中南海接待大廳等重要場所創作巨幅工筆花鳥畫數十張。一天,江蘇國畫院一名畫家外出采風回到南京,給喻繼高老師捎回兩盒食品——“老侯乳鴿”,卻不同尋常地送上發票。喻繼高看了看發票金額,哈哈大笑:“大老遠回來能想著我謝謝了,可別多收我錢哦!”

那畫家連連擺手,拒絕喻老師遞上的錢。“老師別誤會,這兩盒東西是從高速公路某服務區買的,乳鴿不是送給您吃的,發票也不是用作報銷的。”

“不吃,看啊?” 喻繼高不解地問。

“是的,老師好好看。” 那位畫家意味深長地一笑。“你葫蘆裏麵賣什麼藥?我老頭子腦子可轉不過來呀。” 在門口嗔怒送別同事後,喻繼高一頭霧水回屋,細細端詳這兩份食品。

這一端詳不打緊,他驚異發現,眼前這兩盒食品袋外包裝紙袋上,兩隻白鴿優雅棲落巨石,一隻散開尾巴以嘴理羽,另一隻對之深情眷顧。鴿子上方印上了“老侯乳鴿”,下方印著“江蘇老侯XX食品有限公司”。

“這不是我的《蕉蔭白鴿》畫嗎?”

《蕉蔭白鴿》不明不白變作“老侯乳鴿”,80歲高齡的喻繼高心中十分不爽。他按食品包裝上所印地址、電話,向這家食品公司提出交涉。

這是一家江蘇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江蘇省放心消費食品生產優秀企業。其運用侯氏家族傳承製造珍禽野味配方,相繼開發出的60多個品種,因口味獨特、品牌形象姣好,每年銷售量都大幅倍增,被廣大消費者稱為“珍禽食品的一朵奇葩”。

這家食品公司的高層,對喻繼高的要求十分重視,但認為自己並無侵權的故意,對方賠償數額過高。

畫鴿人與鹵鴿人對簿公堂

喻繼高交涉無果,無奈之下,於2012年5月,一紙訴狀將老侯公司以及銷售“老侯乳鴿”的江蘇某高速公路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一並告上了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他在訴狀中稱:《焦蔭白鴿》這幅畫作是自己上世紀90年代創作的國畫,最初在2007年的《中國近現代名家畫集——喻繼高》一書中公開發表過,2009年天津楊柳畫社出版的《喻繼高花鳥畫法》中也收錄了該畫,此後再也沒有公開發表過。老侯公司未經允許擅自在乳鴿食品包裝袋上印製該畫,且將原作中的芭蕉、紫菊和青竹全都裁切,原作右側的署名和紅印也被裁切。此舉侵犯了畫家的複製權、署名權、發行權及獲得報酬權;退而言之,即使包裝袋所用圖案是廣告設計單位從網上下載的,老侯公司也沒有盡到審查義務,不能推卸侵權責任。

喻繼高同時還在起訴狀中指出,銷售該款乳鴿產品的江蘇某高速公路經營有限公司銷售涉案侵權產品,同樣構成侵權。基於上述理由,喻繼高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停止侵權、公開登報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15萬元。

2012年8月20日,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喻繼高代理律師拿出了老侯乳鴿的包裝盒,並與原作對比,以證明侵權事實的存在。“盒子的大包裝裏有兩個小包裝,在大盒子和小盒子的前後兩麵,一共六次使用了涉案的美術作品。經過比對,包裝上的兩隻鴿子與喻繼高畫作上的兩隻鴿子完全一樣。”

筆者查閱案卷發現,乳鴿外包裝上的鴿子和喻繼高作品中的鴿子的確很像:一隻鴿子用嘴認真梳理羽毛,另一隻則深情眷顧著同伴。

對於原告方的這番說辭,老侯公司覺得很委屈:我們老侯公司於2011年1月聯係當地的廣告公司設計產品包裝,圖片是廣告公司從圖庫網站上下載而來,設計時,設計方曾試圖通過網站找到上傳作者,但無法找到。設計者當時選擇這幅圖,正是考慮沒有作者沒有署名,隻有兩隻鴿子。當時,我們也無法判定這幅圖和喻繼高的畫作有多大聯係。

老侯公司的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表示,老侯公司收到原告方的律師函後,就立即安排了人員回函,雙方協調過程中,公司也給原告律師道歉了,在法庭上,這位律師再次代表老侯公司向畫家表示道歉。

不過,道歉歸道歉,這位律師話鋒一轉:老侯公司主觀上不存在侵權的事實。印有喻繼高畫作中白鴿圖案的“老侯乳鴿”產品於2012年3月投放市場,幾個月後,老侯公司便接到了喻繼高方麵發來的律師函,該公司隨即安排人員回函,並向喻繼高表達了歉意,這同樣說明我們沒有侵權的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