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孫科樓”鬧地產糾紛
人與事
作者:東方明
建公館,遇紛爭
孫中山的獨生子孫科在南京市有兩個公館,一個是位於中山門外小茅山畔的一幢西式別墅,名喚“延暉館”,另一個就是本文要說的坐落於南京市中山北路254號的“孫科樓”。
孫科,字哲生,1907年在美國檀香山加入同盟會,1917年回國,先後出任廣州大元帥府秘書、非常國會參議院秘書、廣州市首任市長兼治河督辦。1927年,孫科赴國外考察,至次年10月歸國,出任國民政府委員兼鐵道部部長、考試院副院長。
孫科上任伊始,就向南京國民政府呈文要求撥款興建鐵道部辦公大樓,同時開工建造自己的公館。這兩個項目是由同一撥人主持進行的,這撥人湊在一起工作,需要一個名目,放在現在就是“某某工程指揮部”之類的,當時人還沒有如此豐富的想象力,就弄了一個不那麼響亮的名稱,喚做籌建辦公室,簡稱“籌建辦”。
孫科是在美國檀香山上的學,後來又在那裏辦報,深受美國民主思想的影響,喜歡接觸平民百姓,時不時微服私訪搞個調查什麼的。這次搞這樣大型的土木工程,他當然要親自過問一下。不但查看了圖紙,還要問預算,以及土地來源。了解下來一切都正常後,這才拍板說可以開工了。
開工之後,孫科就不再過問工程方麵的事了,由“籌建辦”管著。
可是,工程開工不久,就有一封人民來信寄到了鐵道部。這是一封掛號函件,信封上寫著:“中華民國”鐵道部孫科部長親啟,落款是上海特別市法租界金神甫路明德裏12號薛瘦梓。
寫信人薛瘦梓是前清秀才出身,南京人氏,年輕時對海外傳入中國的一些新鮮事物很感興趣,其中包括鴉片。盡管清政府時不時要禁一下毒,但這對已經染上了鴉片癮的人來說並無意義。這樣,數年下來,薛瘦梓就把父母去世後三兄弟分家所得的一份應該算是有點殷實的家產折騰去了大半。他看看不對頭,就決定痛改前非——戒毒。他倒還真有那份毅力,最後竟把鴉片癮給戒掉了,不過戒毒期間所花費的銀兩開銷很大。戒毒後,他開始經商謀生,為籌足本錢,就想賣掉最後一塊地皮。
這塊地皮,就是如今建造孫科樓的位置,麵積是七分二厘,即0.72畝,合480平方米。薛瘦梓同父異母的哥哥薛瘦鬆聽說後就要買下這塊土地,薛瘦梓同意了。當時江南地區的土地買賣定價比較簡單,基本上是十石米一畝地,上下可以浮動,但一般不超過20%。這樁買賣哥哥隻要向弟弟支付七八石大米就可以成交了。可是,薛瘦鬆很是精明,且平時跟這個老弟不大合得來,就故意使了個小心眼,說我眼下手頭隻有六石米,你先拿去。其餘的以後有了再給你如何?薛瘦梓的心眼也精而小,智商不能低估,他考慮下來,尋思自己此刻有六石米已經可以辦事了,說那就照六石米的價錢賣給你吧。地契可以給你去過戶,不過我要跟你簽個契約,說明這塊地皮隻賣給你六分,剩下的一分二厘還是我的;以後如若你要把地皮出讓,那必須得經我點頭。薛瘦鬆表示同意,於是兄弟倆就簽約成交了。
當時,薛氏兄弟不曾想到日後為這塊地皮還會跟孫中山先生的公子發生一點糾紛。
薛瘦梓痛改前非的決心很大,戒毒成功,經商也成功了。沒幾年就把生意做到上海去了,在法租界開了一家貿易公司。他的兒子也頗有出息,留學法國,回來後當了法租界廣慈醫院的醫師。而這些年他的老兄薛瘦鬆的生活狀況並無變化,還待在南京,其時已經年過六旬,患著癆病,支撐著病體勉強度日,隻等閻王爺發請帖來了。這次,孫科建造公館,看中了他那塊七分二厘的地皮。“籌建辦”向當地的保長打聽下來,得知這塊地皮原屬薛瘦梓所有,後來出讓給其胞兄薛瘦鬆了——當初兄弟倆談這筆交易時,鄰居是不清楚詳細情況的,哪知還有七分二厘地皮隻賣出六分地還保留著一分二厘的內幕,所以保長也以此為準告知“籌建辦”的人了。
“籌建辦”於是就打聽到了薛瘦鬆的住址,找上門去,說明情由,要求他轉讓該地。薛瘦鬆健康狀況雖然不佳,但手頭並不缺錢,生活是不用擔憂的,所以他對出讓這塊土地並無多大興趣,一口回絕了。
這下,“籌建辦”的辦事人員感到麻煩了。按照當時國民政府頒布的相關法律規定,類似建造國民政府鐵道部辦公大樓這樣的建築物,那是可以以政府名義向民間征用的,但必須按照市價再提高10%至20%的標準內抬價支付給土地主人現鈔,土地主人不得拒絕,但地主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在申明後由征用部門酌情予以解決。而孫科要建造私人公館,這筆費用就得他自己掏腰包支付了,而對於土地的使用也就沒有“征用”之說,必須和尋常百姓一樣去跟土地主人協商轉讓。現在,協商是協商了,可是地主薛瘦鬆不肯出讓,抬出孫公子的牌子也沒有用。“籌建辦”辦事人員商量下來,認為隻有用價格杠杆去撬動薛瘦鬆這塊頑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