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燈論
創作研究
作者:劉火
摘要:
對於帶燈來說,“夜行”是其生活常態。夜行作為一種暗喻,表明了當下鄉村,無論是政治結構還是階層結構,以及在鄉村自古就有的宗法結構,都處於混沌不明或混雜不堪中。帶燈卻很自信,用夜行中僅有的一絲光亮,照亮自己。帶燈是賈平凹心中的女神。關鍵詞:賈平凹;《帶燈》;“帶燈”的命名;鄉村政治
帶燈的命名
在若幹若幹年前禮崩樂壞的年代,有人鄭重其事地問教書先生孔子,什麼事得最先做呢?孔夫子道“必與正名乎”。賈平凹《帶燈》裏的一號主人翁帶燈的名字就是鄭重地出場和命名的:
帶燈的原名叫螢。分配到櫻鎮政府,接待她的是辦公室主任白仁寶。白仁寶頓足捶胸說她的名字叫螢,就笑了:哦,螢火蟲?(010)①
“帶燈”是“螢”的原名(案:父母給予的命名),因為一偶然的事件但對於鄉村事務來說,計劃生育決不是偶然事件螢為了不願看到計劃生育工作者硬生生地到別人家裏去做結紮而跑到屋後的麥草垛邊躲避。就在這時,螢看到了一隻螢火蟲從麥草垛的草叢裏飛起。當螢看見忽高忽低的螢火蟲在草叢裏樹枝中明滅不已時:
螢突然想:啊它這是夜行自帶了的一盞小燈嗎?(014)
鎮政府的人都認為帶燈這個名字拗口,不像人名。但帶燈覺得好。從此,別人還叫她螢,小螢,她不應聲,必須叫帶燈。(015)
帶燈是一個非凡的人,剛從學校畢業分配到鄉鎮,就完成了帶燈的第一次人生轉變。也許帶燈此時並不知道她以後在鄉間十幾年的路大都是在“夜行”。我們從小說之後幾乎平靜(除了小說結尾時的械鬥)的敘述中,會看見鄉間的路幾乎都在“夜行”。夜行作為一種暗喻,表明了當下鄉村,無論是政治結構還是階層結構,以及在鄉村原來最具實力的宗法結構和潛在的文化傳統的秩序,都處於混沌不明或混雜不堪中。不過,帶燈卻很自信,她認為這夜行中僅有的一絲絲光亮不是發自他人它方,而是她帶燈自己。帶燈後來一件難事一件難事的處理,讓跟定帶燈的竹子讚揚帶燈是“稀女子”(046)。帶燈謙卑地說了一句自家是“弱女子”,不過竹子卻能洞悉帶燈“弱女子”的含義。竹子對帶燈說,“螢火蟲雖外表弱小無害,可它卻是個食肉動物”(046)。這一“食肉動物”的轉喻,恰巧表明了帶燈的自信和自負,或者說這是帶燈為自己的重新命名與新生。我們知道,凡是食肉動物都是生物界裏的高端生物,也就是我們常常說到的“掠食動物”,盡管螢火蟲可能是在這條食物鏈的低端。“帶燈”的命名,含義是極其玄妙和極賦深意的。至少,“帶燈”的暗喻所指比“螢”的本體所指,消減了“叢林原則”中的掠食動物有可能帶來的“血腥”,而展現了一種為了某種理想或某種願望某種目的而甘願讓自己身上發出來的一點點微火,去照亮“夜行”中的自己。事實上,《帶燈》通篇的敘事正是這樣的。
帶燈的命名於《帶燈》本身,有著重要的文本意義。我們知道,人本位的文學觀是從神本位的牢獄和羈絆中,通過始於文藝複興興於歐洲18、19世紀特別是19世紀,不斷掙脫、不斷掙紮而確立起來的。在這一進程中,用小說中的主人翁名字作為小說的名字,成了這一進程中的重要事件。如早期的塞萬提斯的《堂·吉訶德》,到19世紀隔海相望的英/法出了許多傑出作家,英倫三島上有狄更斯,法蘭西有巴爾紮克。他倆最好的小說是用人名來命名的。如狄更斯的《匹克威克外傳》、《大衛·科波菲爾》,如巴爾紮克的《高老頭》、《歐也妮·葛朗台》等。用人名來命名小說,本是中國文學的一個傳統,從唐元稹的《鶯鶯傳》到清曹雪芹的《紅樓夢》(別名就叫《情僧錄》),再到中國現代小說的開山鼻祖魯迅的《狂人日記》。“帶燈”作為小說《帶燈》的文本命名,從一開始便顯現出了作者於人物的情感和價值取向,同時也顯現出了作者讓這樣一個叫“帶燈”的“弱女子”,在鄉村政治風雲裏有可能的作為和不可能的作為成為暗喻和轉喻(至於同一作者20世紀後期的《浮躁》與《廢都》和21世紀第一個十年的《秦腔》與《古爐》不在本文所論範疇)。法國學者羅蘭·巴爾特說“書寫記號”是一種“神聖秩序”②。《帶燈》裏“帶燈”的命名,就是作者很下一番精力和功力命名的書寫記號。這樣的書寫記號,確實在煌煌一部《帶燈》裏,顯得尤為奪目。為此,有必要順便說一說這部小說其他人物的命名。
《帶燈》裏的人物可以包羅和涵蓋上至省、市政治人物,下到鄉、村各色人等,當然主要是鄉村的鄉官村官和鄉村的三教九流。在這些人物的敘事和書寫時,賈平凹沒有放棄除“帶燈”之外其他人物的命名,甚至可以說,帶燈之外的其他人物的命名,賈平凹沒有敷衍,同樣也是下了功夫的。我們在《帶燈》裏看到,有名有姓的人物超過一百個,還有一些諸如“和尚”、某人兒子、某人媳婦等無名無姓的人物。這表明了作者對鄉村和鄉村人物的稔熟已經達到了化為己有的程度。在這些人物的敘事和書寫裏,作者對每個人物書寫從不臉譜化,而是直指這些人物的個性。譬如元黑眼(案:綽號本身就是鄉村文化的一部分)的惡霸氣質、譬如竹子的直來直去、譬如王後生的機靈狡詐、譬如元天亮對帶燈的啟示和感召……但在我讀完《帶燈》後,有一疑問卻讓我揮之不去。小說中櫻鎮裏的兩位最高長官書記與鎮長卻既沒有姓又沒有名,通篇就是“書記”與“鎮長”之稱之呼,連馬副鎮長都既有姓也有名的。惟一的解釋是,“書記”與“鎮長”在鄉村的政治結構中處於最上端,它既是政治權力的頂端也是經濟權力的頂端,甚至是可以生殺予奪的判官。這樣一來,它不需要命名:張三書記走了李四書記來了;王五鎮長來了,周六鎮長就得調離和滾蛋。就如小說一開始便開出的一個近三十年櫻鎮鄉官來去的清單。為此,作者賈平凹寫道櫻鎮有一個政治傳統:“櫻鎮廢幹部”(005)。這一對於“書記”與“鎮長”不命名的轉喻即是表明“書記”與“鎮長”於鄉村政治中的一個重要指向:“書記”與“鎮長”的去留不是由鄉村自身所決定的,也就是當下的鄉村政治缺乏自主性。“書記”與“鎮長”僅僅是作為當下鄉村政治裏的一個符號而已無論這些個具有符號意義的“書記”和“鎮長”,他們或者辛苦勤勉工作、或者無所事事、或者魚肉鄉民,都與鄉村本土原住民並無多大關係三幾年就換一次,誰還記得“書記”與“鎮長”的名和姓。“馬副鎮長”則不同了,“馬副鎮長”是在此鄉間本土從十五歲當通訊員成長起來的,因此馬副鎮長已經成了鄉間土著。於是《帶燈》的作者給了“馬副鎮長”的姓和名:“馬水平”(這也是一個饒有指向的命名)。於此,再多說一句,由作者給螢莊重的重新命名與“書記”“鎮長”無名來看,我們可以一窺作者賈平凹的態度。至於說“帶燈”沒有姓,那已經不重要了,因為從“螢”重新命名為“帶燈”,帶燈獲得了新生。至於“名正言順”之後的帶燈,是否就能事事都“事成”這是後來帶燈的正劇和悲劇所在。
帶燈的幹練
顯然,帶燈是作者賈平凹理想的鄉村幹部。
帶燈差不多陪了三任鎮黨委書記、兩任鎮長,已經是非常有著農村工作經驗的政府幹部了。綜治辦一成立,新的鎮長就讓帶燈當主任。(019)
元黑眼說:我服你了,帶燈主任,能幹!……要麼能當綜治辦主任?!(154)
帶燈沒有實現第一件她想幹的事③,她得出的經驗是:既然改變不了那不能接受的,那就接受那不能改變的。她再沒有任何建議,鎮政府分配她幹什麼,她就去幹什麼,盡力幹好。(017)
這是帶燈工作的原點,看似消極,其實這是在“夜行”中無可奈何後的積極。因為帶燈會“幹”而且還發誓得“盡力幹好”,不為他人,僅為自己也是值得的。而“螢火蟲”發出的光隻有那麼一點點、那麼一瞬間。其實,於時間的無盡和曆史的漫長,人的一生,說到極端,哪一個不是“螢火蟲”某時某刻的“螢火”一點一閃呢?這不是高深的哲理,這是人的一種大智慧。在賈平凹看來,帶燈就是作者心目中的大智慧。她是作者理想的人物,是一位了不起的當下鄉村幹部。
當下的鄉村是什麼樣的鄉村呢?大的講,就是一個在工業化城市化加速且飛奔行進的時代裏的邊緣地帶,甚或可以說按當下的城市場文明中心的理論看,當下的鄉村是一個遠離文明的邊地。在這樣的一個時代裏,所有原來的社會結構和價值體係,都會因為權力無處不在的管控和資本無處不在的進入,讓人眼花繚亂不分東西。魚龍混雜和泥沙俱下是這一時代的另一特征。這說不上有價值判斷或者用倫理判斷就可以分出一是一、二是二的。我們都在混沌和混雜中前行。這不是我們的錯,也不是我們時代的錯。也許我們隻能在這樣的混沌和混雜中,試著水深水淺,摸著石頭過河,不至於掉進漩渦,不至於淹死而趨利避害地向彼岸遊去。這不是曆史的虛無主義,也不是曆史的實用主義,這是曆史對於我們無法選擇的選擇。因為這種無法選擇的選擇是不讓我們“坐以待斃”。在這樣的選擇裏,帶燈選擇了“盡力幹好”這一積極作為的理念和行為。而這一理念和行為,讓帶燈幹練了起來,讓帶燈也有可能成為這種無法選擇的選擇中的英雄事實上,帶燈的幹練,就是賈平凹理想中的英雄行為。
王後生果然玩著蛇頭和書記說話,帶燈一進去,抓了撐窗子的竹棍梆梆先敲了兩下蛇頭,蛇頭縮進了口袋,連王後生的指頭也敲疼了,哎喲地叫了一聲。帶燈說:王後生,你要幹啥?王後生說:我來給書記反映群眾的呼聲。帶燈說:反映群眾呼聲帶著蛇,威脅書記嗎,行凶嗎?(024)
書記說:哦,帶燈給我送芫荽了?鎮長說:你小氣呀帶燈,你給書記要拿張畫 ,拿一把芫荽!書記說:這就好,禮輕人意重,何況是帶燈送的 !帶燈說:這不是我送的,是東岔村那十三婦女拿給我,要我一定送書記炒了夾饃吃。書記說:有群眾牽掛這多好。帶燈說:她們給我說,矽肺病鑒定的事有沒有著落,我說不急麼,總會解決的。書記說,那事還沒有解決?(204)
一個自稱“弱女子”的帶燈,竟有如此多的“鬼點子”,竟如此敢做敢當。也許這些在書記和鎮長麵前並不是大事的事兒卻一定是瑣事、雜事和難事!事實上,凡是櫻鎮的大事,對於綜治辦主任帶燈來說,沒有哪一件她沒有經曆,沒有哪一件沒有帶燈的智慧,沒有哪一件沒有帶燈的作為。在《帶燈》的文本裏,主要寫了櫻鎮的鎮黨委鎮政府的這麼幾件事:村委會選舉、修路、計劃生育、維穩、抗旱、防汛、引進大廠、市委書記調研、村民械鬥等。這裏麵涉及到鄉村政治、經濟、文化的所有方麵。涉及傳統文化的凋零和厚重、涉及鄉村民主的民主現狀和民主建設、涉及宗法勢力的囂張、涉及工業化進程帶給鄉間的破壞、涉及農人切身利益的土地和資源、涉及不同於城市的鄉間曆史、涉及鄉間的好山好水、涉及氣候異常等等。在這所有涉及中,哪一件都與本土原住民有關係。在這一係列龐雜且無緒的大事小事中,我們都能看到帶燈的身影、帶燈的話語、帶燈的行為和帶燈把事兒處理得幹淨的場景。而且在一些關鍵的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帶燈還會用一些極端的方式,如麵對馬連翹(案:惡媳且與惡人元黑眼有一腿的女人)不贍養公婆時,帶燈不僅打了馬,而且還理直氣壯地對馬說“我就打了,打你這個不孝順的!”(230)如果不是在處理宗族之間的大械鬥中未獲成功外,可以說,在《帶燈》的絕大部分篇章裏,帶燈幾乎可以說得上是“百戰百勝”。帶燈咋會有“百戰百勝”這般的才智和力量?賈平凹寫道:
帶燈說不是心好,咱幹綜治辦的活兒是憑責任也是憑良心。(182)
帶燈說:咱們無法躲避邪惡,但咱們還是要善,善對那些可憐的農民,善對那些可憐的上訪者,善或許得不到回報,但可以找到安慰。(208)
良/善,於中國傳統倫理(也許還包括中國傳統的政治倫理)來說,是最高等級(如果有等級的話)的界限同時也是最低等級的界限。它在先秦發端後便生生不息地在中國的社會心理中堅實地存在了下來。無論是“儒”的主脈,還是中國化的佛教以及中國原生的道教,良/善於此中不僅是主要的元素,同時也是社會心理的公眾認同。《論語》裏有“善”三十六次,到了《孟子》時,“善”高達一百一十一次④。《老子》談“善”不亞於孔孟,而且在第二十七章專門論及,計有“善行”、“善言”、“善人”等。雖然老子之“善”與孔、孟之“善”有差異。但“善”作“好”講大致是相近似的。先秦諸子幾乎都講過“善”。列出這些,不是想證明孔孟的偉大,而想說明,在社會心理的常態和民間生存狀態的麵前,“良/善”是判斷是非的標準,而不是什麼偉大人物、官方文件或者某位地方大員冠冕堂皇的重要指示;它植根於民間及儒、釋、道三教混搭的信念和倫理,成為了我們可以前行的動力,成為一種“普世”而共同遵守的規範。也成為了帶燈敢做敢當的基石與平台。盡管這樣的“善”麵對權力的強勢和資本的強勢,往往不堪一擊,但有比沒有好,至少在社會心理層麵上,有比沒有強。正如上訪戶的問題在帶燈手中得到了解決時,百姓就會由衷地說:“政府裏還有好人。”(109)“好人”與“壞人”的分野和判斷,從來就不是定量,隻植根於民間的定性。帶燈看到了這一點,賈平凹深曉這一點。由此,我們看到了作者在紛繁雜亂的當下要堅守的底線和期盼的高地;但並不是“社會主義新人”⑤如果我們偏執地硬要使用“新人”這一“十七年文藝”術語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