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決定性瞬間”,就是運動著的事物發展軌跡的“巔峰”,是最能反映事物本質的那一刻。一幅好的新聞攝影作品,一定是抓住了某個瞬間,畫麵具有強烈的動感和視覺衝擊,讓人過目不忘,回味無窮。
抓拍在一般人眼中多被看成是攝影的一種方法,其實,對於新聞攝影來說,它更應是一種觀念,一種立場和一項原則。沒有抓拍,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新聞照片,也就不會有真正意義上的新聞攝影記者。
三、新聞攝影的“抓拍”技巧
新聞攝影抓拍的決定性瞬間,是照片成敗的關鍵,這一瞬間的獲得非常難。從表麵看,“喀嚓”一下,好似很簡單、很瀟灑,實際上是作者全部學問、功夫、修養、經驗的一次總結。早一秒或晚一秒按動快門都意味著永遠喪失了最關鍵的那個瞬間。
布勒鬆認為:“攝影家的眼睛,永遠都在評估出現在他眼前的事物。他隻須移動1毫米的幾分之一,便可以把線條吻合起來。他隻須稍微屈膝,便可以將透視改變。把照相機放置在離主體近一些或遠一些,他便可以刻畫出某一細節——這細節,既可能相得益彰,也可能喧賓奪主”。然而,對照片進行構圖所需的時間,幾乎是跟按動快門的時間一樣的短,因為兩者都是條件反射而已。正如一位攝影家所說:如果你在取景框裏已經看見了這個事物的高潮,這就意味著你已經永遠失去了這個高潮。這是因為從按下快門到相機快門打開的過程中有一個“時滯”現象。
一幅好的新聞圖片,除了新聞性、時效性外,其成敗往往還取決於抓拍的技巧。新聞攝影的拍攝角度、拍攝高度、拍攝構圖、拍攝用光、拍攝時機、準確曝光等,是一幅好的新聞照片的基礎和關鍵,它不同於照像館人像攝影,“以靜對靜”,可以說基本上是“一切聽從指揮”。而新聞攝影,其基本規律是“動”,“以動對動”。無論是政治、文化、軍事、經濟、體育以及突發事件的新聞,凡適合用新聞攝影表現的,基本上是“活動”的、變化的。
比如,某個地方工廠發生重大火災,消防人員趕到現場救援,事件現場是不停地“運動”著的,如控製現場火勢蔓延、搜尋救援被困人員、搶救重要物資等等。要想用照相機把現場真實而感人的瞬間拍攝記錄下來,並加以傳播,那就不能“動作慢點”,“等一等”,不能指揮或導演拍攝對象,這就要靠攝影者的抓拍技巧,要有對現場預判的能力。
在抓拍過程中,拍攝的角度、現場光線、環境、構圖等因素,都會直接影響照片的最終效果。攝影者必須始終注意新聞事件主體(主要人物)的變化,死死盯住不放,在其頻繁的變化中掌握抓住拍攝時機,充分利用搶拍,讓被拍攝對象處於自然的運動狀態,不受任何幹擾,捕捉到最能表現人物性格特征和思想感情的瞬間,捕捉到人們毫不修飾、發自內心的真情實感。
(作者單位:新安晚報社)
責編:劉冰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