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保持著寫日記的習慣,我在想,我到底是要在哪裏帶一輩子,還是隻是路過那裏,由於我在大學裏麵考過研究生,我又考慮著考研究生,當時有一個規定,就是畢業的第一年不能考研,我當時就等到第二年,卻又遇到了另一個問題,高中的校長不讓我考試,校長很有權利的,我把我的日記給他看,反正磨了一陣之後。他還是讓我去考了,讓我答應要是我考不上,就要一輩子呆在那裏了。當時我班了正大的研究生,我覺得我這次把握稍微大一點。但我終於知道。那一年我報的那個學校,那個老師。隻招一個學生。如果有一個人比我考得好,如果那個老師有了準備好的人,我就等於白考,但幸運的是。我終於是考上了。
那個時候,正趕上全民創業的時代,是文學極度邊緣化的時代,那時呢,研究生第二年,河南省外辦一個報紙,我在做一個兼職的記者。我記得那個報紙走市場化了,我當時獨立做了好多個大學采訪,最後呢我又去了開封,讓我采訪一個女中學生的綁架奇案。她把一個小孩子騙到了寢室裏麵,想辦法跟香港的人販子取得可聯係,想得到一筆錢,但她讓那個小孩子閉嘴額時候,不小心把他捂住嘴給憋死了,她沒辦法,直接把孩子埋在了自己的寢室裏的床底下。
後來我的稿子就出了問題,報社受到了處分。甚至因此文化廳把我的報紙給停了。因此我就沒能再繼續下去。
就這麼在學校裏麵繼續帶下去,我在讀研究生期間呢,我的成績是比較好的,我的碩士生畢業論文我到現在都還記得。因為實在是太優秀了。我的導師呢也是特別喜歡我。
當時呢,畢業的時候,是有三家學校想要我,後來因為有一些破事兒,我就沒去。我當時畢業的時候突然意識到,我不能再社會上待,我要回高校,我要做我的學術研究,我踢了兩個條件,第一,給我一個房子,給我掉家書,第二,給我一筆五千塊錢的安家費。七年過去了。這七年期間呢,我寫了一本書。我獲得了優秀青年教師的稱號。後來。我去了青島,第一次看到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