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連續下了一個月的雨,透過布滿鐵絲網的窗戶,外頭一片茂林藏在雨裏,似被一層白白的薄紗籠罩著。
我站在窗前,將視線從煙雨朦朧的景色中收回,眼裏的餘光瞟到鏽跡斑駁的鐵床,我依稀記得自己在床底下藏過一本筆記本。
記得剛來這個神經病院時,我會在筆記本上記下天數,提醒自己在這鬼地方呆了多久。不過好像很久沒有碰過那筆記本了,記不清是從什麼時候起開始放棄記錄的。
我趴在地上找尋許久,終於在床底的最裏頭見到了筆記本,封麵布滿一層灰。
我努力伸手去夠,呀!夠不著!
不禁懊惱自己真是個神經病,把筆記本扔那麼裏頭幹什麼,這不是折騰人嗎?
“你在幹什麼?”門口突然傳來聲音,是女護工,嚇得我一哆嗦,在心裏暗罵,幹什麼關你屁事!
我沒理會她,繼續趴在地上,手卻停止往裏伸的動作。被他們知道有一本筆記本藏在床底下,肯定會被沒收。
雖然筆記本隻是拿來記天數,並無其他內容,但我一點都不想被別人拿走。
護工見我趴著沒動靜,以為我隻是在床底下睡著了,不多大一會兒便離開。
我起身,拍拍身上的灰,懶洋洋地躺在床上。
陰雨綿綿的天氣,特別適合睡覺。
來這裏之後,越來越嗜睡了。
其實我挺享受這樣的生活,什麼都不用想,該吃飯吃飯,該睡覺睡覺。唯獨不好的一點就是每天要吃大量的藥丸。
太苦了,有時候藥丸還會卡脖子,喝多少水都衝不下去,那滋味惡心透了。
而且因為吃藥,我的記憶力變得越來越差。
記得剛來這裏的時候,我能背下圓周率小數點後的五十六位數,但現在,我隻能勉強說出小數點後的十位數。
那些無關緊要的小事,忘了就忘了吧。但是哪怕吃藥變成帕金森,我也要逼著自己記住,是誰把我給弄進來的。
那天,我爸因為心髒病突發住院,病情十分嚴重,都把律師叫到他的床頭立遺囑了。
這是張叔告訴我的,他大清早守在我的單位門口,說要接我去醫院。
當時我顧不上手裏啃了幾口的煎餅果子,跟著張叔上車,火急火燎往醫院趕。
張叔是家裏的管家。在路上,我問:“我家老頭是被誰刺激了?”
“簡豐。”他立刻回答。
“草,混賬!看我怎麼收拾他,果然後媽生的沒什麼好東西,老頭要真出事,我生剝了這兩隻狐狸的皮!”
“簡豐不是故意的,你一姑娘家,說話積點口德。”
“張叔,都這時候了,你怎麼還幫他們說話?偏心得太明顯了。”
我瞟了眼車窗外,慢慢覺著不對勁。
醫院在市中心,為什麼我們的車越走越偏僻?而且路越來越陡,我才反應過來,這不是去醫院的路,車已經駛離g市。
我注意到張叔抖腿了,他一緊張就抖腿,這到底是想帶我到哪去?
我這人心裏想些什麼很難掩蓋得住,全都表現在臉上,這毛病實在老火。
張叔見我神色狐疑,突然從褲兜裏掏出一條毛巾就往我鼻子上捂。
我還沒來得及反抗,聞見一股子藥水味,眼睛一黑,暈死過去。再睜開眼,就到了這深山老林的精神病院。
現在細想,這張叔真他媽是個混蛋。他什麼時候跟我後媽串通一氣的?而我,就是頭蠢豬,居然沒有一點警惕,活該被人賣到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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