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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份合同的內容格式,大體上差不多,隻不過在數值上有些變化。
天仁隨意的掃了幾眼,三分合同的內容就深深記在腦海中。
對比作品簽約的合同,作家簽約合同福利更高,但也有很多限製。
天仁看完之後,從對方的角度,細細的體會每一條條款的用意,良久之後,他開口。
“這個全版權是什麼意思。”
羊塵一直在等待,聽到天仁這麼說,他回答:“就是全部的版權。”
“包括改編權?”
“包括。”
“全版權歸甲方所有,這條必須刪掉,版權必須在我手裏。”天仁的口氣不容質疑。
“這條留下,我們可以付給您一筆簽約費。”羊塵篤定。
“我不要簽約費。”天仁回絕。
“100萬。”
“1000萬也沒戲,必須刪掉。”
電話另一頭,羊塵沉默了幾秒,答:“可以。”
“那就簽約吧。”
“您要簽哪個等級?”
“白金。”
“好,那我們談下一件事情吧。”
羊塵答應的很幹脆,因為合同上明確的規定了乙方義務,如果天仁將來的作品成績達不到甲方要求,等於違約。
“你說。”
“我們公司要購買您所有作品的全實體版權,包括以後創作的。”
天仁思索了良久,回答:“買斷嗎?”
羊塵裝作沒有聽懂天仁的意思,說:“沒錯。”
“買斷不行,分成可以。”
“沒問題,分成比例5:5。”
天仁一聽,扯犢子呢,實體書至少比電子版貴一倍,這分成你們坐著撿錢啊。
他的白金合同,分成比例是70%,實體書的分成怎麼可能比電子版低,前世他記得一般的合同,實體書作者可以拿到70%的分成,可見這玩意利潤多大,天仁直接開口:“8:2分成。”
羊塵又陷入了沉默,他沒想到,天仁對行情這麼了解,畢竟這一世的終點中文網,合同上從來沒有透露過他們正常的實體版權簽約分成比例,而他了解過天仁的背景,基本上能夠確定,天仁從來沒有經曆過實體出版社。
難道這幾天有出版社聯係過他?
現在的出版社難道已經變得這麼敏銳了?
一本還沒有上架,沒有收益數據的書都敢下手?
不過這個比例,並沒有很離譜,羊塵最後還是回答了一句:“可以。那我們談下一個事情吧。”
天仁瞬間感覺自己可能被坑了,但是沉默了良久後,他拋開了這個想法。
畢竟8:2這個比例,他覺得已經非常不錯了,又是經過長時間思考,他自己提出來的,如果這時候再反水,那自己建立的沉穩印象都泡湯了。
他當然不知道,8:2這個比例剛剛好觸到了羊塵的G點,不過這一點羊塵也不可能表達出來而已。
天仁回答:“你說。”
“我們談一下改編權吧。”
天仁一口回絕:“我暫時沒有轉讓改編權的打算。”
羊塵並沒有就此放棄,他說:“改編權也有很多分類,比如漫畫、音聲、影視、衍生作品等,我猜您可能對影視和遊戲抱有想法,那我們談談音聲,對於音聲,我們網站全渠道有更多的配套推廣途徑,可以為您創造更多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