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音樂的描繪性特征及其欣賞性
藝術天地
作者:劉紫微
摘 要:音樂能夠描繪客觀現實,它的描繪性,指的是運用音樂音響的特有運動形態來進行藝術造型,其本質是對於客觀世界的藝術再現。音樂欣賞,以欣賞者的不同音樂審美經驗為條件,表現出一係列的心理特征和情感表現,這些一係列的心理活動,能夠發現和判斷音樂的藝術價值,而且通過在欣賞過程中的相互作用,能夠在欣賞者心靈中構成一種奇妙的審美體驗。
關鍵詞:描繪性;客觀現實;音樂創造;藝術再現;音樂欣賞
作者簡介:劉紫微(1988-),女,漢族,祖籍:湖南嶽陽,煙台南山學院人文學院音樂係理論教師。
[中圖分類號]:J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139(2015)-20--01
從音樂的產生到現在,對於音樂的本質,也就是音樂想要表現什麼,就困擾著人們,同時吸引著大量音樂人才前來探索,古今中外許多偉大的思想家,音樂理論家都曾孜孜以求,在關於音樂的表現問題上耕耘播種,著書立說,形成眾多的美學流派,這些流派在音樂藝術發展的各個時期產生著深刻的影響。對於音樂表現問題的探索無疑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音樂的描繪性特征是關於音樂表現特征中的其中一種,那麼什麼是音樂的描繪性呢?
一、音樂的描繪性
用音樂來描繪現實生活情境,事物,然後再把實際的東西進行藝術的改造,那麼就是音樂的描繪功能,其本質是對於客觀世界的藝術再現。
換言之,也就是眼睛看到的,耳朵聽到的,鼻子聞到的,手摸到的,心感受到的通過音樂來表現出來,把那些抽象的感覺幻化成紙上的音符來傳達給人們。音樂能夠模擬自然界與現實生活中的各種音響,事實上確實如此,例如琵琶獨奏曲《十麵埋伏》就是我國曆史上著名的楚漢戰爭的鮮明寫照。在這裏,作曲家通過現實音響的藝術模擬,勾勒出對於自然界或者現實社會中各種感性和理性的聯想,作曲家可以運用音樂的各種表現手段去表現音樂,從而又使欣賞者從另一角度間接欣賞了現實中的各種形象。
二、音樂的描繪性特征在不同領域的表現
音樂在進行藝術描繪時,具有與文學,美術和其他視覺藝術不同的表現特征。
首先,音樂的聽覺和實踐特征決定了音樂不可能將客觀現實具體而逼真地完全予以描繪和再現。因此,對於音樂的描繪性,不能夠機械的理解。藝術家必須帶有想象,這是一種帶有創造性特征的心理活動。藝術家首先通過客觀現實反映在大腦當中,再進行二次創造加工,對於客觀現實進行的創造性的想象,轉換為一種新的形象,在藝術創作中,形象是創造的直接目的。穆索爾斯基的《圖畫展覽會》作曲家參觀去世的畫家好友的畫展,並以“漫步”為主題,把每一副圖畫都用音樂生動的表現出來,例如一些主題旋律色彩是音調單一低沉,速度緩慢,有的主題旋律沉重突出,製造出一種陰森,恐怖的氣氛,在這裏,音樂的音色、旋律、節奏、速度等要素與欣賞者頭腦中的形象就會產生大致的聯係。對於音樂的創作的好壞,也就在於作曲家平時的累積,這絕不是每個人都能完全勝任的工作,必須經過長年累月的累積和經驗,並且還要達到欣賞者的共識和悅耳,這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