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宿舍樓。
上完晚課的一群人從外麵回來,有說有笑——打開房門一瞬間,沿著燈光前看,喧鬧戛然而止,所有人的笑容都僵住了:眼球突出,身體僵直,口涎與鼻涕流出,顏麵青紫腫脹;肉眼可見,使繩子一頭拴在床邊欄杆,另一頭勒在脖子上,仲廈整個身體都被懸空了。
才反應過來的驚慌、尖叫、救援,眾人亂成一團;待人們趕忙合力把他身體搬下來,縱使曆經半個小時群眾與醫療人員接力不間斷的心肺複蘇,仲廈亦沒有被救回來。
桌子上,屏幕顯示“GAME-OVER”字樣的手機壓住了一封遺書。
心肺複蘇片刻,有人讀出了遺書上的內容,才發現眼前死者就是一係列事件的罪魁禍首;無論高空砸物,還是殺害小貓,最令在場所有人始料未及、毛骨悚然的還在於這一天傍晚,他居然還殺了人!
沒有人敢有所懷疑,就像遺書上說明了這個人因為無法承受殺人的愧疚與壓力終究選擇自行了結,因此人們進一步選擇報警,一切隻等警方過來處置。
然而,遺書內容卻並不完整。
仿佛被某個先發現屍首的人刻意刨去一部分,也不能否認是死者自己讀到某些內容不妥後選擇撕毀;倒映進人們眼裏,遺書隻闡述了惡意行為的經過及死者本人感情演變,缺失那部分據估計會是他采取這一係列變態行動的原因。
既然是變態行為,理由肯定常人無法理解不對嗎?所以就算知不知道也毫無區別……
一天後,某高中。
“喂,金哥!接住。”
座位最後排,看了兩眼講台上孜孜不倦地授課的教師,以立起書本打掩護壓低聲音,一男生給不遠處另一位男生扔出一團紙條便不再說話,繼續把前額按在小臂上伏住,騰出一隻手,緊盯著大腿上的手機不斷劃動。
郭廂金,高中生,本性不壞,成績一般偏下,比較貪玩、活潑好動的少年,尤為鍾愛電腦、手機遊戲,體育運動次之,在班級上有著屬於自己的一個小圈子;因為本身遊戲天賦而在圈子中具備一定聲望,那是說他經常被同學們當成遊戲大神來向其他玩家炫耀的資本。
迅速撿起紙團,郭廂金有點奇怪地看看小夥伴,繼而又不動聲色地注意了一下教師,到頭來還是學著那位同學那般把臉掩進立起的書本裏,打開紙團——上麵寫著一個網址。
撇了撇嘴,同樣埋下頭,郭廂金從桌鬥中拉出手機,劃開交流軟件令指尖在屏幕上迅速跳動:兄弟,你有什麼毛病,好好發信息不行嗎?非要扔紙團,裝什麼純情,還特麼是個網址,是你傻還是我傻?要被發現了我們兩都吃不了兜著走!
對話框適時彈出:這個網址不能複製,別BB,你輸入去就好!一個資深老鹹魚給我介紹的遊戲;熟人,能賺錢,那老賬號可不會撒謊。
能不能賺錢是其次,但不能複製的網址?這句話確實勾起了郭廂金的好奇心,令他迫不及待打開瀏覽器對照著紙團把網址輸入進去;可輸入網址後首要做的並非是轉到該網站,他直接全選網址字符,試圖複製時發現“複製”的按鍵切實毫無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