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節(2 / 3)

一個月亮很亮的晚上,我偷偷摸摸從屋子裏溜到河邊,解開小船上的纜繩,把船劃過小河,然後再翻越兩座大山,隻需五六個小時就能回國,但我爬上對岸時,竟然有訓練有素的三個寨民舉著槍瞄準我,我被他們押回了寨子,捆綁在一棵大樹下,全寨子人都趕來看我,他們燃起了十幾堆篝火,吉提大聲對我說:我最討厭你這種忘恩負義的人,今天我要當著大家的麵把你處死,你有什麼要說?

我搖搖頭,什麼都沒說,我不想求饒,如果不讓我回國,我寧願去死!吉提慢慢舉起手中的槍,向我瞄準,我閉上了眼睛,等死神到來……

在我以為自己要去見馬克思之時,吉麗從人群裏衝出來,用她的身子緊緊擋住我,不讓她爸爸開槍,吉提命令兩個大漢把她拖開,她突然跪在地上,緊緊抱著她爸爸的雙腳,求爸爸放我一條生路,說她已經懷上了我的孩子,她不能讓孩子沒有父親。吉提一聽,非常震驚,不相信女兒說的話,吉麗從懷裏掏出一張醫院證明給他看,吉提看了證明後慢慢軟了下來,但是他要我娶吉麗,而且給我定下一條鐵規:如果沒有他的允許不得回國。吉麗叫我趕緊答應,勸我說隻有留下生命才能回國揭露叛國賊,一旦時機成熟她會陪我一起回國。

我想如果我和吉提硬下去,我就得死,我死了,誰來揭露叛國者的陰謀?不,我一定要活下去!我當時隻能用緩兵之計,留在寨子裏,吉麗是個好女孩,對我恩重如山情真意切,這年春節,我們結婚了,第二年秋天,吉麗為我生下了一個胖乎乎的兒子,第四年又為我生下了個可愛的女兒。

我隻是偶爾在寨子裏訓練寨民,吉提從不讓我參與製毒販毒,因為他還不完全相信我。我有很多空閑時間陪吉麗在家裏帶孩子,我倆恩恩愛愛,享受著天倫之樂,雖然這種日子過得安逸而幸福,但我依然夢寐以求回到祖國,吉麗知道我的心事,她說等再過兩年兒女都大了,再陪我回國,當我兒子8歲時,吉麗和我一起回國了,一跨進祖國的土地,我捧起一把祖國的泥土,久久地凝視著,我不禁熱淚盈眶,真的,那種遊子回到母親懷抱的感覺太幸福太激動了。這是1994年夏天,我離開祖國整整10年!

我和吉麗直奔我當年特種部隊所在地,把吉麗安排在部隊附近的賓館裏住下,我去找部隊領導了解當年的情況,原來那次黑色事件竟然被部隊當作飛機意外事故處理,我和林方長被當作因公殉職的烈士,部隊給了我父母一筆撫恤金,並終身享受民政部門的優撫。

而金小剛、楊浦、曾軍分別榮立二等功和三等功光榮轉業,林方長燒焦的遺體埋在中緬邊境的隴川烈士陵園裏, 直升飛機、80公斤毒品和35萬美元都被燒毀了,什麼痕跡也沒留下,金小剛、楊浦、曾軍在飛機墜毀前跳機逃生了……沒想到會是這種結果!我無比憤怒地衝著那個接待我的團政委大聲叫起來:“騙局!黑幕!荒唐!事情不是這樣的,事實上是金小剛殺害了林方長,接著要殺我,我見勢不妙,跳機逃生了,然後金小剛去操縱直升飛機,楊浦和曾軍把毒品和美元扔進水庫邊上,扔完後,他們一起從飛機上跳入水庫,飛機在無人駕駛的情況下,一頭撞到山崖上,起火燃燒了……”

“你是第一個跳機的,怎麼知道後來發生的事?你有什麼證據?”

“我就是證據。”

“你的證據不充分,與其說你是孤證,不如說你是想象更好。”

我也被問住了,我確實沒有證據,但事實就是這樣的,我苦苦求團政委組織人去調查,他答應跟更高層的領導商量,3天後一定給我一個答複。我垂頭喪氣地回到賓館,把結果說給吉麗聽,她鼓勵我別灰心,繼續努力。

然而3天之後,那個政委跟我說:由於1985年7月中國開始大裁軍,我原來所在部隊的幾個領導都已經轉到地方工作了,有的還出國了,部隊也已經撤銷了建製,所有的人和事已經無法查證,師黨委不同意花人力物力去調查這件早已塵埃落定事,他們叫我去公安局報案,而公安局又說隻有部隊領導同意才能立案,就這樣,我在公安局和部隊之間跑來跑去用了一個月,最終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後來部隊領導看我來得很頻繁,煩了,交待門衛不讓我進去,說我是個瘋子,我又到軍部上訪,軍部的門檻兒更高,沒有熟人介紹和證明根本進不去……

我決定去當年出事地點找證據。

我直奔當年出事地點,吉麗一直陪在我身邊,那個水庫叫天山水庫,我們對水庫方圓一公裏之內進行搜索,但我們搜索了一個星期沒什麼結果,我們又擴大搜索範圍,最後終於在一個山洞裏找到當年用來裝毒品和美元的三個鐵皮箱子,這就證明他們獨吞了毒品和美元,要不鐵箱肯定已經和飛機一起燒得變形了,我們把鐵箱拍了照片,然後藏匿好,又用了一個月對周邊的山民進行暗訪,功夫不負有心人,我終於從一個大爺口中了找到了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