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節(2 / 2)

江一明把情況向王局彙報。王局感到事態嚴重,馬上招集專案組開會。

王局說:“金大雄已經涉嫌連環殺人犯罪和金融犯罪,根據經偵科對天工公司的調查,天工公司由於把大量的資金投入到時代的建設中,而市政府因為來自各方麵的壓力,而沒法按合同把時代大廈的全部資金劃給天工公司,天工公司已經欠銀行九千多萬,成了負債的大戶,也就是說:金大雄涉嫌金融詐騙,並且可能已經外逃,我們要不惜一切代價找到他,因此,我們的任務非常艱巨,因為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他的任何蛛絲馬跡,對此你們要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因為這類案子歸類起來的四大難,第一、找人難;第二、調查取證難;第三、引渡難;第四、程序動作難。按照程序,我方必須向國外提供足夠的來證明請求引渡的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犯罪事實,再同該國的政府提起上訴並要求引渡才行,我們還不能說金大雄是殺人嫌疑人,因為死刑犯國際上是不引渡的,還有,我們中國警察在國外沒有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權力,金大雄可能持有不同國家的護照,一個案子會還涉及很多國家,光時間我們就耗不起,更別說經費問題了。當然我說的這些不是打擊你們的信心,而是要你們有足夠的耐心。下麵請大家各抒己見,分拆一下金大雄會怎麼外逃,走什麼路線,逃到哪個國家?”

江一明說:“根據以往的經驗,我們省外逃的罪犯主要是以能量大小來判斷他的潛逃路線,也就是說攜款小的一般都就近逃往泰國、緬甸、馬來西亞、俄羅斯等國,攜巨款而逃的大多選擇西方發達國家,比如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荷蘭等,一些弄不到去西方國家證件的,就先龜縮在非洲、拉美等法製尚未健全的國家,還有很多是通過香港中轉,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特殊地理位置和港民前往英聯邦所屬國家可以實行落地簽證的便利,再逃到其它國家,從金大雄把錢彙入香港的興隆實業有限公司來看,他可能會從香港外逃。”

“也有可能他就躲在內地的某個角落裏。”左麗說。

“不會,如果他想躲在內地,他就不會把錢彙入香港。”吳江反對。

“隻怕他先把錢彙往香港,然後躲在內地,等風頭過去了再想辦法出去。”史鋒說。

“金大雄是一個疑心很重的人,他會擔心境外的洗錢公司把他的錢黑掉,為防夜長夢多,他一定急於逃到國外,甚至現在已經逃到了國外。”專案組六人都發表自己的看法,最後意見漸漸統一起來,決定從香港的興隆實業有限公司那裏查起。

但是要出境追逃,王局還要向上級彙報,等待批示才能決定。

在等待上級的批示之際,江一明從深圳羅浮口岸得到了消息:金大雄已經在兩天前過關入港,金大雄持的是澳大利亞護照,江一明叫香港警方協查,看有沒有金大雄的出境記錄,結果沒有,這說明金大雄還滯留在香港,可能正在設法從香港興隆實業有限公司那兒把錢轉賬去澳大利亞,如果金大雄把錢轉到澳大利亞後,再把錢轉到其它國家,那事情就會變得更加複雜而棘手,事不宜遲,江一明又打電話給王局長催問,王局長說方市長還沒答複,他會想辦法再催一下方市長。又過了五天,才得到方市長的答複,叫他們去香港或澳大利亞追緝金大雄,並做了分工:江一明因為是一隊之長,坐鎮家中,左麗也一起留守在家,吳江、史鋒和小克前往香港,吳江擔任追逃小組組長,他們從此踏上了異國他鄉的緝凶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