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似乎受到異國情調的影響,殷勤勸酒,悉尼的四個警察對酒也情有獨鍾,一一回敬吳江、史鋒和小克,喝著喝著,他們竟然分派鬥起酒來,為了公平,史鋒、小克和羅爾一邊,島上的三個警察一邊,吳江說酒到六七分就好,反對他們喝醉,但見他們興致很高,又不忍阻止,隻好讓他們鬧去,吳江怕誤事,沒有再喝,他願意做裁判,讓他們公平鬥酒。
他們主要以搖色子定輸贏,他們前後喝了兩個多小時 ,大家都喝醉了,直到當地時間淩晨4點才各自回家睡覺。
史鋒和小克同住一間房,吳江和羅爾住一間房,史鋒搖搖晃晃地被小克和吳江扶到房裏,嘴裏還嚷著要和島上的警察喝酒,結果一頭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了,小克也覺得身子輕飄飄的,他把門關好後,頭一碰著枕頭就酣睡去了。
第二天早晨,史鋒和小克被羅爾和吳江吵醒,羅爾說:“治安所的貝萊打電話來說一個漁民在海灘上發現了一具體男屍,初步斷定是金大雄,我們趕緊去看一下。”史鋒和小克一聽,“嗖”地從床上坐起,邊走邊穿衣服,跑著向海灘跑去。
他們趕到那兒,現場已經被貝萊他們封鎖了,貝萊說沙灘上隻有報案者的腳印,死者是被人槍擊而死,因為附近沒有找到槍,可以排除自殺的可能,從死者身上找到的護照來看,他就是金大雄,吳江也認出了他是金大雄,但現場沒留下彈殼、腳印和指紋之類有價值的東西,因為海潮已經把沙灘上的腳印衝沒了,殺手可能是在潮水漲到一半時把死者殺死的,所以找不到殺手留下的蛛絲馬跡。
吳江把金大雄的死亡消息向江一明和王局長彙報,王局長叫他們設法把金大雄的屍體運到悉尼去進行屍檢。吳江雇人把屍體抬到碼頭,裝到貨倉裏,運回悉尼。
屍檢的結果是:金大雄的體內沒有任何化學物質和有毒成份,除了頭部的槍傷之外,沒有其它外傷,生前沒有和人搏鬥過,他是被人用手槍擊中眉心而死,射入他腦裏是一枚8毫米的彈頭,子彈出自一把六四式手槍。經過彈道分析,凶手是在2到2.5米的距離向金大雄開的槍,時間大約在當天淩晨6點左右,因為沒有凶手的腳印,無法判斷凶手的站立點,也就無法得知凶手的身高,因為沙灘是高低不平的,但說明凶手有很高反偵察能力,這點和國內那個連環殺手很相似,如果是他的話,這個殺手也太有能量了,竟然能在這麼短的時間裏從國內趕到利彼島,找到金大雄,並且把他殺死!想到這裏,吳江禁不住渾身一抖……
他們按照王局長的指示,把金大雄的屍體火化後,帶著悉尼警方的屍檢報告回到江山市。王局長和江一明親自到機場去迎接他們,王局長對他們出色地完成任務表示讚賞,雖然沒能把金大雄活著帶回來,但是至少為江山市追回了850萬元人民幣。
一到局裏,王局長叫專案組對這起案件進行分析和總結,王局長、吳江、史鋒和小克都認為金大雄是那個連環殺手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左麗認真地聽著,還不時地點頭,江一明卻未置可否,王局長問他為什麼不講話,他才說他同意他們的看法。王局長叫吳江把案情報告快點寫出來,他要向上麵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