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胖子一臉的陶醉,我二話不說拿起水壺就是一大口。果然,這酒真不是蓋得,真不愧是蒙古族的特產,名聲在外也是有其獨到之處。一口下肚暖融融的,簡直就是唇齒留香,壓住了剛剛的惡心感,不禁仰起頭又灌了一口。
胖子回過神來,看見我咕嚕咕嚕兩大口,連忙把水壺搶了回去。
“你大爺的,說好給你整一口,你還沒完了。”說完連忙眯著一隻眼睛瞄著水壺裏麵,看見裏麵的存量,胖子馬上哭喪著臉道:“就剩這麼點了,你個兔崽子下口也忒狠了……”
我跟胖子在這邊偷偷喝馬奶酒的時候,哨所的人基本上也都緩過來了。哨長招呼了人,開始對現場進行初步的查看。
在烏布的五哥的帳篷裏,經過對屍體的查看,幾乎沒有人相信這是人為。畢竟再怎麼變態的凶手也不可能用牙齒生生把一個人咬死,而且還要開膛破肚。但是對現場的搜索又讓我們感覺疑點重重。首先,如果是野獸襲人的話,那麼現場最起碼要有腳印才對,但是我們並沒有在裏麵發現什麼腳印。
大家可能有疑問,地毯上怎麼可能有腳印?其實蒙古包采用的是一種織得很密的布質地毯,顏色一般采用紅色。所以隻要有點汙濁物在上麵就會一覽無餘。就像我們從外麵進來,很容易就在地毯上留下鞋印了。
其次,我們發現搭帳篷用的帆布上有一個口子,大小可以讓一個人進退自如。看上麵的痕跡像是被撕開的。這就有點奇怪了,我們都知道搭建帳篷的帆布有多結實,在草原上還沒有什麼獸類能把它撕破,除非是鋒利的刀子割出一個口子,然後順著口子撕裂才能達到這樣的效果。所以,對於這件事的凶手究竟是人還是野獸所為,我們不敢隨便下定論。
既然我們發現了帆布上有一個口子,那就又一個疑點擺在我們麵前。假設這件事是人所為,那麼為什麼要弄出這樣一個口子?直接從門進來不是更方便嗎?何必要多此一舉?
按照正常的想法來說,我們可以認為凶手,不管是人還是野獸,既然撕出這樣一個口子,那麼它肯定是從這裏進來的。所以我們在入口處找找線索肯定是沒錯的。
我和胖子在入口處搜索可能有用的線索。在帳篷裏麵,我明顯的聞到那種蛇一樣的臭味更加的濃烈。胖子在帳篷口子的下麵匍匐著身子,一臉嫌惡的在那裏找東西。
我看了看位於我麵前的裂口。我是站著的,對,那個口子就有這麼高。而且我麵前的是那條豎長型裂口的底部。我的身高1米78,那麼這條裂口的頂部位置就在3米以上的位置。那麼問題來了,不論是野獸還是人類,它們要從這條裂口進來是要飛進來還是搭個梯子進來?如果不是從這裏進來那這條裂口又是如何產生的?
我看著裂口上撕裂的帆布絲線在微微顫動,大小不一的線條彰顯著撕裂時的暴力感。我突然覺得好像哪裏有點不對勁,但是又說不上來。
“這裏這裏這裏!”胖子在我背後不遠處突然間一陣鬼叫把我嚇了一跳。聽到他激動的聲音大家連忙圍過去。
胖子跪在蒙古包的地毯上,一隻手拈著地毯的一腳掀了起來。在地毯下麵,有著很明顯很清晰很深的一對腳印。是人類赤腳踩在沙灘上形成的那種腳印的感覺。
孫德全走過去,細細地看了一下腳印,用手比著尺寸,又跑到烏布他五哥的屍體上比了比,又在他五嫂的屍體上比了比,撇了一下嘴說道:“胖子你這也太大驚小怪咯,這分明就是這個女性屍體的腳印嘛!”
胖子站起身來搔了搔腦袋,喃喃的說道:“不對啊,正常人哪裏踩得出這麼深的腳印?況且這裏有腳印但是毯子卻沒有陷進去,這不科學啊!”
孫德全拍了拍胖子的肩膀,我分明看到他把剛剛碰過屍體的手在胖子身上蹭了蹭。“這個嘛,也是很好解釋滴。你想這女性屍體,她是女主人嘛,在家裏肯定穿不穿鞋都無所謂啦,那她不穿鞋在這裏站了很長一段時間的話,不就可以留下這個腳印了嘛,然後毯子一扯不就回原樣了嘛。”
胖子聽孫德全這麼一說,感覺也還合理,嘖了一下嘴巴,無奈的把掀起來的地毯翻了回去。
胖子把地毯翻回去,地毯鋪平的時候,我分明看到了上麵有一小撮灰色的毛發,與地毯上的毛絨糾纏在一起,不認真看可能真的發現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