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語文學科課程名稱的再思考(1 / 2)

語文學科課程名稱的再思考

作者:睢瑞丹

摘要:現代語文課程在一個多世紀的發展曆程中圍繞著定名與定性問題,幾度峰回路轉,幾起潮起潮落。1904年語文獨立設科之後,沒有確定的名稱,1912年定名為“國文”,1920年之後,進入了“國語”和“國文”長期並存的時期。1949年最終定名為“語文”,但引起了種種爭論。是因為語文自身的缺失和語文名稱的弊端,對語文學科名稱的再思考,以期避免無休止的爭論,使語文現狀得到改善。

關鍵詞:語文 學科 名稱

現代語文課程在一個多世紀的發展曆程中圍繞著定名與定性問題,幾度峰回路轉,幾起潮起潮落。1904年語文獨立設科之後,沒有確定的名稱,1912年定名為“國文”,1920年之後,進入了“國語”和“國文”長期並存的時期。1949年最終定名為“語文”,語文學科課程定名“語文”,是母語教育發展史上的一個裏程碑,它對統一課程名稱、確立教學目標、明確教學方向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但引起了種種爭論。作為語文課程最重要的關鍵詞——“語文”,對其內涵與外延的界定,既關係到語文教育目的和任務的確定、語文教育教學內容和方法的選擇,也是指導語文教材編寫的基本理念。然而,從語文名稱與地位的曆史沿革和人們對“語文”一詞的諸多誤解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語文”名稱所存在的不足。

一、“語文”自身的缺失

(一)“語文”名稱容易產生歧義,人們始終找不到認同感。“語文”這一術語,一開始使用就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理解和用法。多數人采用曆史的一貫的用法,指語言文字。但有人把它作為“國語”和“國文”的合稱,有人用它指語體文和文言文,有人用它單指與文言文相對立的語體文,有人用它指語言文學、語言文章、語言文化,等等。1949年把“語文”作為中小學課程的統一名稱以後仍有以下不同的理解:根據構詞法,把語文解釋為語言文字;根據語文教材演變的曆史,把語文解釋為語體文;根據語文內容的豐富性,把語文解釋為語言文化;根據言語學派的理論,認為語文是言語。不同的人對此有不同的解釋,說法始終不一,找不到認同感。

(二)“語文”名稱沒有國別限製,更不顯示民族性,擴大了外延。以“語文”作為課程名稱,沒有國別和語種的限製,擴大了課程名稱的外延。既不能與外國語區別,也不能與少數民族語言區別。把語文釋為“語言”、“語言文字”、“語言文化”、“語言文章”、“語言文學”、“交際工具”等都沒有指出語文課程的民族性或國別性,外延太大,似乎還包括其他國家的語言。最權威的解釋說“口頭為‘語’,書麵為‘文’”,這與現實狀況相差更大:如果“口頭”才算“語”,那麼路邊的標語一個“禁”字也叫做“文”嗎?如果“書麵”才為“文”,那麼我們的演講、報告就不算“文”嗎?我們縱觀世界各國母語課程,其命名無不是“西班牙語”、“德語”、“法語”、“朝鮮語”、“俄羅斯語”、“瑞典語”、“英語”、“阿拉伯語”等等,一看我們便知是哪個國家或哪個民族的母語。而我們所用的名稱“語文”則是世界上所有語言都可以使用的名稱了,照此理解,“法語”是法國的“語文”,“德語”是德意誌的“語文”。而我們稱自己的母語為“語文”,是否就如同給自己孩子取名叫“小孩”一樣可笑呢?更何況我們稱本國的語言課程為“語文”,稱外國的語言課程為“外語”(也就是外國語文),兩者不能相對。“本國語文,外國語文,不是分別也有限定麼?前者限定在本國,後者限定在某個或幾個國家,但它們加起來,就幾乎沒有限定了。”

二、“語文”名稱的弊端:

(一)“語文”將“語”、“文”並列導致母語不同層次教學要素的分裂。眾所周知,一種有文字的語言,其完整的教學應是包括口頭語言和書麵語言的教學,這是不爭的事實,沒有必要拆開或並列。英語、俄語、德語、法語等母語教學課程名稱,都沒有將口頭語與書麵語並列出來。那為什麼我們的母語課程要將“語”、“文”並列呢?這是由我國語言課程發展的軌跡決定的。追根朔源發現我國語言課程自獨立設科以來,先後經曆了學習文言文時期,學習語體文和文言文對峙的時期,學習口頭語和書麵語合一的時期。從曆史的角度來審視,國語、國文統一為語文,使口頭語言和書麵語言的教學得到了全麵的整合,推動了課程的建設。從現實的角度來觀照,將同為語言的“語”、“文”並列,給人們“語”、“文”是兩碼事的暗示,且將“文”特別列出來,給人“文”比“語”更重要的提示。同時,“語”、“文”並列也使人們將語言不同層麵的要素(如語言、言語、文字、文章、文學、文化)互相分裂和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