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做好征地拆遷工作是減少信訪維穩問題的關鍵(1 / 3)

做好征地拆遷工作是減少信訪維穩問題的關鍵

作者:張誌東

摘要:當前,我國正處於從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的轉型時期,在由傳統社會走向現代化的過程中,城市化進程進一步加快,征地拆遷和由此引發的諸多矛盾逐步成為一個普遍的、尖銳的、突出的社會問題。

關鍵詞:城市化進程 征地拆遷工作

當前,我國正處於從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的轉型時期,在由傳統社會走向現代化的過程中,城市化進程進一步加快,征地拆遷和由此引發的諸多矛盾逐步成為一個普遍的、尖銳的、突出的社會問題。征地拆遷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也對社會結構、社會心理帶來了最直接、最徹底、最深遠的影響,征地拆遷特別是大規模拆遷一度成為被拆遷農民、居民的“不能承受之痛”和各級基層政府的“不能承受之重”。由於征地拆遷是一項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工作,由此引發的社會問題已不再是個別的、單一的、簡單的社會矛盾和問題,而是大量相互關聯和製約的、愈來愈具複雜性、尖銳性、普遍性的社會矛盾和問題。與此同時,人們關心的問題和興趣的焦點,也不再是抽象的理念或原則性問題,而是那些與現實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特殊的個性化問題。不可否認,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各有關部門都在依法行政,維護拆遷群眾的合法權益,確保征地拆遷大局穩定,但由於征地拆遷涉及麵廣,執行都素質也有差異,工作難免有不到位、不規範的地方,加之部分群眾不懂政策或雖懂但不接受政策,都易引發一係列新的社會矛盾和突出問題。部分群眾為了解決自身的訴求,不斷的到省進京上訪,對各地信訪工作產生了重大影響,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隱患。現結合實際對在征地拆遷方麵影響不穩定因素類型、產生原因及解決對策作一淺析。

一、主要問題

(一)補償資金問題。由於各級政府的資金籌措、撥付到位率低,上遊資金短缺,使得下遊單位和部門拖欠被征地拆遷的工企單位和農民、居民拆遷補償款問題嚴重,資金鏈條斷裂。此外,拖欠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工程款,引發的拖欠民工工資的問題,也成為信訪工作的“時令性”問題。

(二)安置還房問題。從總量上看,安置還房問題首先表現為拆遷規模過大,還房供求矛盾突出;其次,還房開發建設的相關政策調整、政府和開發商的利益分攤和還房固有的建設周期等問題,使得拆遷單位和部門有關還房交付入住的承諾不能兌現,從而引發了超期過渡費、還房價格等一係列問題。

(三)強製拆遷的問題。為了保證省、市重點項目的如期建設,各地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對影響工程建設進度的農民、居民的住房進行了司法、行政強製拆遷。這部分被強製拆遷戶以政府違法拆遷為借口,漫天要價,胡攪蠻纏,以進京非正常上訪為要挾,不斷加大談判籌碼,試圖謀求高額非法利益,給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難。

(四)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問題。雖然失地農民的社保已經解決,但是對於部分失地農民來說,卻無異於杯水車薪,這部分人房屋未被拆遷前,房屋麵積大,或出租或自己從事經營,有相當可觀且穩定的收入,拆遷後,麵積縮小,不能再出租或從事經營,失去這筆收益。一部分農民的的土地未被征用前,能夠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土地被征用後,又失去這部分收益。加上部分四五十歲的農民,他們思想觀念保守陳舊,文化程度較低,缺乏基本技能,從而使得他們的競爭力低下,就業難度大,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加之這部分人處於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重擔期,僅靠幾百上千元的失地農民社保,難以維持原有生活水平。

(五)安置小區管理的問題。隨著土地的征遷,以前住慣了一家一院的農民住進城裏密集型樓房以後很不習慣,不少被拆遷群眾的意識始終停留在農村的居住模式和習慣中,對於門前的綠地、草坪、公共場地沒有公共的概念,能用則用,不少外表光鮮的安置小區裏出現了雜物圈雞圈、綠地變菜地,房屋隨意改結構對外出租,破牆開店,跨門營業,占道堆放等情況,時有發生;還有不少被拆遷群眾認為是政府對他們進行拆遷,拆遷之後的所有成本應由政府承擔,物業管理費個人理所當然不應承擔,抵製繳納物業費,與物業公司衝突的事情也時有發生。同時,由於拆遷安置小區基本上實行標準戶型配售,一般農村房屋平均麵積較大,除一套自住外,其餘大多用於出租,少部分出售,因此拆遷安置小區內的房屋出租比例高,人員情況相當複雜,也在一定程度上給管理增加了複雜性。未拆遷前,一個地方的農民居住相對集中,戶籍統一管理,拆遷後,有的分散居住,給社區和居民小組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難度,不管是開一個會,通知一個事情,難以將人集中起來,尤其是涉及集體資產分配這類敏感的事情,思想難以統一,人事分離,難以管理,難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