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期公安院校青年教師培訓體係探析
作者:郭偉
摘要:在當前公安教育轉型的關鍵時期,公安院校青年教師的教學與科研能力相對並不高。公安院校應積極構建青年教師的培訓體係,以全麵提升青年教師素質。培訓理念應以服務青年教師為根本宗旨,培訓內容可從院校製度模塊、身份教育模塊、身心健康模塊、教學能力模塊、科研能力模塊、警務訓練模塊、公安業務模塊與職業發展模塊來設置教學內容,培訓形式宜靈活多樣,並尊重教師個人意願,實行免費培訓,並取消一切形式的培訓考核。
關鍵詞:公安院校 青年教師 培訓體係
從2008年6月中央政法委等十一個部委聯合下發《2008年政法院校招錄培養體製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開始,公安教育就全麵進入一種嶄新時期,即公安教育轉型期。四年以來,各公安院校緊緊圍繞公安教育服務公安工作的大局,從培養方案、學科建設及教學模式等多個方麵對培養公安高素質應用型專門人才做出了積極的探索與創新。但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楚地看到,推動公安教育成功轉型的師資隊伍目前還存在較大不足。這種不足主要體現在教師教學與科研能力的整體相對不足上,而這點在廣大公安院校青年教師身上更為突出。因此,積極探究公安院校青年教師的特征,科學構建公安院校青年教師培訓體係,著力培養一支在公安教育領域理論與實踐兩方麵都具備較高教學和科研能力的青年教師隊伍對於推動公安教育的成功轉型和支撐公安院校長久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公安院校青年教師的內涵與特征
(一)公安院校青年教師的內涵
青年教師首先是“青年”,對於“青年”的界定,有部分學者做過探究,如李光奇認為,應以社會和事業標準來劃分青年年齡,即把青年分為低、中、高三階段,以14歲至18歲為低齡青年,18歲至28歲為中間層次的青年,28歲到40歲以下為大齡青年。李毅紅則認為青年是處在身體發育已經成熟、人格基本形成和社會自立初期階段的人,年齡應界定在18歲至35歲。對於“高校青年教師”的界定,學者們也有一些爭議,從國家的相關政策來看,2000年教育部出台的《高等學校優秀青年教師教學科研獎勵計劃實施辦法》中將青年教師的年齡限定為:自然科學類40歲以下,社會科學類45歲以下;2012年教育部、中央組織部等六個部委出台的《關於加強高等學校青年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中提到“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中增設專門項目,支持自然科學35歲以下、人文社會科學40歲以下具有發展潛力的優秀青年教師。”有鑒於此,筆者將本文討論的公安院校青年教師界定為:35歲以下在國內公安高等院校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公安院校青年教師的特征
分析公安院校青年教師的特征是構建青年教師培訓體係的起點,當前公安院校的青年教師基本都來自於普通高校,他們身上既有普通高校青年教師的一般特征,也具有與公安院校環境密切相關的特有特征。
1、高校青年教師的一般特征
關於高校青年教師的特征,國內學者展開過熱烈探討,但從整體上基本可以歸納為以下四個方麵:一是思想狀況方麵,活躍有激情,追求新潮,重視個人利益得失,師德修養相對不足,心理健康水平基本正常;二是教學科研能力方麵,學曆層次高,知識係統全麵,但理論聯係實踐能力不足,教學經驗普遍缺乏,教學基本功欠紮實,缺乏研究方向與研究主線,普遍科研項目少或科研級別低,科研水平整體偏弱;三是在職業發展方麵,流動性與可塑性強,但對自我職業發展方向不夠明晰;四是在個人需求方麵,普遍經濟收入偏低,對物質需要強烈,職稱評定和生活壓力較大,有尊重及自我實現的需要。
2、公安院校青年教師的特有特征
相比普通高校青年教師,公安院校青年教師還存有在公安院校環境下產生的特有特征。筆者認為其主要有三點:一是對公安實際工作了解不足,在教學科研中表現為實踐教學能力相對不足,能緊密結合公安工作開展科研的能力偏弱;二是較少接受專業的警務訓練,規範的警務動作欠缺;三是普通高校青年教師的一般特征可能會在公安院校的特色環境下顯得更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