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另一方麵羅斯和馬修以及一幹演員也來到了中國。
這其中自然有華納的功勞,《朋友記》聞名世界,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情景喜劇之一,但他們的製作公司卻是華納,因此華納和這些演員的關係非常的不錯。
羅斯和馬修關係非常的好,不,應該說所有朋友記的演員關係都非常的好,他們就像是家人一般。
這裏不得不提到著名的“同酬事件”。
2002年,美劇《朋友記》的最終季給6位主演開出了每人每集100萬美元的天價片酬,和10年前第一季的片酬相比翻了40多倍,這不僅僅是因為劇集的成功,還要歸功於演員羅斯,他帶領其他主演和製作公司完成了一場完美的談判。
2002年2月,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和華納兄弟影業簽下了一部30分鍾情景喜劇播放權的協議,也是電視曆史上最貴的協議,這立刻成了各大媒體的頭版頭條。這部情景喜劇就是《朋友記》的第10季。
許多喜劇都隻有一個主角,多個配角,但《朋友記》比較特別,因為它有6名主演,且每一位的出鏡率都差不多。這就意味著他們每一位都同等重要,而從談判的角度來看,則意味著他們每一位都可以被砍掉。
製作公司或電視網認為,如果某位主演在議價的時候太咄咄逼人,那就不請他出演,反正也不耽誤劇集,雖然這並不是理想情況,但是原班人馬全員回歸,或者缺一兩個,好像也都可以接受。
公司有這個籌碼在,就是有了和演員談判的手段。
然而最終,NBC和華納兄弟達成協議,在最終季給《朋友記》6位主演每位每集100萬美元的片酬。最終季計劃拍攝22集,那麼每位演員進賬2200萬美元。那麼,6位“老友”是如何同時拿到這樣的天價片酬的呢?
2002年成功的種子,在前幾年就已經埋下了,也就是《朋友記》第3季的片酬談判。
第3季之前,6位演員談片酬的方式很標準,也就是說他們在經紀人的幫助下分別談判。第一年之後,他們每集片酬是標準的22500美元,而日後的片酬則看節目的成功與否、角色的重要性以及外界對演員的評價而定,第2季參考了這些因素,6位演員每集片酬相差了2萬到4萬美元不等。
第3季片酬談判之前,羅斯是6位演員當中片酬最高的,但他卻劍走偏鋒,找到了劇組的夥伴們討論新方案。
羅斯說,製作公司和電視網有的是籌碼來製衡他們,因為從演員個人角度來說,每一位都是可以替換掉的。
如果他們在將來的談判中作為一個整體,並要求公司給每個人相同的片酬,這樣才能共同享有這部劇的成功。
羅斯“不走尋常路”,要求其他演員在談判中應立足於集體貢獻,不要在乎個人給節目帶來的價值,如果他們能團結起來,不在乎誰“客觀上”片酬拿得多或少,那麼他們手上就多了談判的籌碼。接下來,修蒙亮出了王牌。
他為了表示自己的承諾,首先做出了犧牲:他要求製作單位降低他第3季的片酬,這樣的話6位主演的片酬就都一樣了,瑞秋也同意這樣做。
結果呢,片酬合同中,每個人的片酬都和最低片酬的演員平齊:第3季每集75 000美元,到第6季則漲到了125 000美元,他們每個人再也沒有以個體的形式去談判片酬了。
到了那次著名的“每集100萬”片酬談判,所有人都清楚6個演員要麼一起簽,要麼一起走人,這個棋局裏,羅斯在開局讓了棋——自己本來能拿到可觀的薪酬,卻首先做了犧牲——但是犧牲的回報是翻了不知幾倍的片酬。
到了那次著名的“每集100萬”片酬談判,所有人都清楚6個演員要麼一起簽,要麼一起走人。這個棋局裏,羅斯在開局讓了棋——自己本來能拿到可觀的薪酬,卻首先做了犧牲——但是犧牲的回報是翻了不知幾倍的片酬。
羅斯在後來回憶當中說道:“這樣,他們建議我多要點片酬,但我覺得,與其這樣,不如我們團結起來,他們期待我能多拿點錢,但我覺得我們應該利用這個機會說明白,咱們6個應該拿相同的錢。我不想每天拍戲都覺得別人會對我有意見。”
“我並不想站在他們的立場。”——然後我說了那個片酬最低的演員名字——“每天來拍戲,幹同樣多的活,別人卻可以拿比自己多一倍的錢,這太可笑了,要麼咱們現在就做個決定,咱們所有人都拿同樣的錢,幹同樣多的活。”我當時覺得,大家成立一個小聯盟是很重要的,因為在宣傳方麵,都需要團隊來做許多決定,這是意外出現的結果,源自我們團結一致的想法。這些都歸因於我的劇團演出經曆。我們都有報酬,我們所有人都要做“侍應生”,也要幹其他工作,但是我們所有人的報酬都是一樣的,所以,這種想法對我來說真的很重要。”